资本运作☆ ◇301001 凯淳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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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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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 2.21亿│ 3552.38万│ 1.68亿│ 76.2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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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 9153.38万│ ---│ 9153.38万│ 100.00│ ---│ ---│
│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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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4亿│ ---│ 1.3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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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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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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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香港凯淳 │ 2174.08万│人民币 │2022-10-24│2023-10-24│一般担保│否 │否 │
│业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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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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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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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0
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25)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
暂未实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及市场情况
等,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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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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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
0万元。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4.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按照本次回购
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
数量约为37.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期
间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
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4年7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
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
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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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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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上海凯滋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滋漫”)、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沛香科技”)、上海凯浥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浥广告”)系上海凯淳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淳(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凯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3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
的授信额度,公司拟对凯滋漫、沛香科技、凯浥广告、香港凯淳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
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3、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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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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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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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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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09607
6.6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
法定盈余公积金709607.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08970765.0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
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
例,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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