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3 江苏博云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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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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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20│ 55.88│ 7.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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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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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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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 3.10亿│ 850.44万│ 2.36亿│ 76.07│ ---│ ---│
│制品成型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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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61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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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 ---│ 1.5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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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 1.50亿│ 816.28万│ 9542.97万│ 63.62│ ---│ ---│
│室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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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 ---│ 3996.05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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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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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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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8月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铮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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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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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8日
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3-1号公司一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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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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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303320846.8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7782394.1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
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57782394.19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99053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20010股
后的9713332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39996.90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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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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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
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将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7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津贴
按月平均数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的当月执行。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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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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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888919524
名称: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苏州市张家港锦丰镇星火村(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吕锋
注册资本:9713.332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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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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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92001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053333股变更为97133323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1920010股回购股份注销
事宜已于2025年7月4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3%,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16.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9200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4%,最高成交价格为22.6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541.22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0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
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
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20010股变更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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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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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罗兴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兴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及住所进行了变更。近日上海罗兴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经营范围变更前:塑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
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通信设备、五
金交电、建材、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服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变更后: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于产品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便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变更前: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8号18幢
住所变更后:上海市松江区南乐路158号1幢
除上述经营范围、住所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名称:上海罗兴保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095494X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吕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26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南乐路158号1幢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于产品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
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便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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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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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博云”)于近日收到股东陆士平
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陆士平先生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60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1920010股后的总股本的2.53%。
本次权益变动后,陆士平先生合计持有股份18737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1.40%减
少至18.9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从21.82%减少至19.29%。本次权
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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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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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
地址,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办公及投资者联系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星宇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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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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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1920010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9053333股变更为97133323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99053333元变更为97133323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内容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
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申报债权,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
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4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星宇西路1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8956190
电子邮箱:boiln.js@boil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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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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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920010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90533
33股变更为9713332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9053333元变更为97133323元。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3%,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16.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
量为101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21.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20276150.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8)。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9200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4%,最高成交价格为22.6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541.22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0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
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
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20010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
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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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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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投资金额:公司本次拟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
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述
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具体指签约日
后第3个工作日内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本次拟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
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
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
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
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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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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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3-1号公司一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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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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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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