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3 江苏博云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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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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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 3.10亿│ 2236.13万│ 2.27亿│ 73.33│ ---│ ---│
│制品成型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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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61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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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 ---│ 1.5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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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 1.50亿│ 1665.48万│ 8726.69万│ 58.18│ ---│ ---│
│室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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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 3996.05万│ 3996.05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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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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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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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920010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90533
33股变更为9713332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9053333元变更为97133323元。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3%,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16.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
量为101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21.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20276150.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8)。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9200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4%,最高成交价格为22.6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541.22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0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
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
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20010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
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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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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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投资金额:公司本次拟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
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述
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具体指签约日
后第3个工作日内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本次拟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
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
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
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
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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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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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3-1号公司一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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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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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9)财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
审计)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518.61万元。
(10)客户情况: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
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同光,中国注册会计
师,202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3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本所授薪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5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0年2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同光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
怡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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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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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含税)。
(3)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
职的,不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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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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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41060144.8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312052
7.6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2111497.0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
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2111497.07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
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
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99053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1920010股后的9713332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5699984.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103.29%。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9905333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20010股后的9713332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
9139996.9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74839981.40元(含税)。
2、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20010股,
回购金额39960541.22元。
3、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和股份回购总金额合计214800522.62元,占公司202
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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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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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
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
临时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
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4.5亿元(含等值外币)。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
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4、决策程序与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决策有效期内行使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
5、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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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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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
、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总
额度不超4亿元范围内可调整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和签署所需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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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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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公司地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888919524
名称: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苏州市张家港锦丰镇星火村(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吕锋
注册资本:9905.333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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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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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认真讨论、民主表决,会议选举冯兵先生、陈晓瑜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冯兵先生、陈晓瑜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冯兵先生、陈晓瑜女士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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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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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业务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需要,为进一步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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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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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当
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及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
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研发测试中心及实
验室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经审慎判断,在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
项目”原定于的2023年12月安装完成的4条挤出机生产线延期至2024年12月,原定于的2024年1
2月安装完成的4条挤出机生产线延期至2025年12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
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
建项目”原定于的2024年12月安装完成的4条挤出机生产线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等工作,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
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阶段。
上述募投项目进入试生产、试运行阶段,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为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
大提供支持,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未来发展能力,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项目从试生产运行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且即使全面达产,亦有可能面临因市场需求
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能如期实现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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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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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特定股东苏州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叁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3个月内(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0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0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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