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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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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03 江苏博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 3.10亿│ 1160.10万│ 2.17亿│ 69.86│ ---│ 2025-12-31│ │制品成型新建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2.61亿│ ---│ ---│ ---│ ---│ ---│ ├─────────┼──────┼─────┼─────┼─────┼─────┼──────┤ │回购股份 │ ---│ 3996.05万│ 3996.05万│ ---│ ---│ ---│ ├─────────┼──────┼─────┼─────┼─────┼─────┼──────┤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 1.50亿│ 393.76万│ 7454.97万│ 49.70│ ---│ 2024-12-31│ │室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54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15│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特定股东苏州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叁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3个月内(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0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0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 近日,公司收到蓝叁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 24年10月14日,蓝叁创投减持公司股份共计58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83%(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0.5999%),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 2024-08-14│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350516920.1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12210568.8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 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312210568.8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9905333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20010股后的9713332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39996. 9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6-24│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24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黄雄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4年11月11日,辞职后黄雄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任 职资格审核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朱怀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4-06-06│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7日收到独立董事黄 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雄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怀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怀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怀清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工作经历如下:2008年9月至2017年7月任蒂森克虏伯发动机零部件( 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今,历任海聆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顾问;2023年8 月至今任北京华亿创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怀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怀清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 2024-03-05│其他事项 ──────┴──────────────────────────────────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投资金额:公司本次拟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 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 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述 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具体指签约日 后第3个工作日内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本次拟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 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 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 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 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024-03-05│银行授信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 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 际情况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范围内可调整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和签署所需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05│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15398154.1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945276 9.6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7831048.9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 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831048.93元 。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9905333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31999.80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05│委托理财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 金。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 超过4.5亿元。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 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4、决策程序与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决策有效期内行使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 5、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 2024-03-05│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 2024-03-05│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9)财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 审计)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911.85万元。 (10)客户情况: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0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 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 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同光,中国注册会计 师,202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3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丛平,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同光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 丛平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 2024-02-20│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 数),下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6000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6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约为800000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 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5.00元/股,若未来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股 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 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 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回购方案存在变更、终止 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12-21│其他事项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的管 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完善内部组织管理,现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组织 架构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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