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4 嘉益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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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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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16│ 7.81│ 1.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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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31│ 10.90│ 348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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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2│ 10.90│ 904.70万│
├───────────┼───────────┼───────────┼───────────┤
│可转债 │ 2024-11-07│ 100.00│ 3.9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08│ 31.37│ 1440.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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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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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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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只不锈 │ 1.00亿│ 187.80万│ 1.00亿│ 100.01│ 6974.91万│ 2023-12-31│
│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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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年产1,350万只 │ 2.00亿│ 1487.72万│ 2.00亿│ 100.05│ 6983.91万│ 2024-12-31│
│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 │ │ │ │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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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793.84万│ 35.53万│ 9108.43万│ 1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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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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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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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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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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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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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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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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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吻吻鱼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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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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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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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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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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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曙光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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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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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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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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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吻吻鱼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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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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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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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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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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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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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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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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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60.79元/股。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600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按回
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58003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本 一致行动
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均无明确减持计划。
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浙江嘉益保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
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未
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
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60.79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目前尚未明确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来将在适宜时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合理、公允、公平的设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600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按回购
总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58003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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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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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韶云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韶云华”)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本次增
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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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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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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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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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
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蕴文,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魏五军,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以上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含税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含税75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费用为含税15万元)。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
将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预计变化幅度不超过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的
1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
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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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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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
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
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
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公司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科学
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时间、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现金分红的时间
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
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资金需求状况及风险控制指标等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盈利和现金流满足持续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6年-2028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由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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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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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
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
求紧密相关。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掉
期等。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开展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投资
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使用,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金额外币。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
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五)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
币种相同,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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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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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551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9.37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15%。其中首次授予9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总股本的0.92%,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80%;预留授予23.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20%。
4、授予价格(调整前):48.31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若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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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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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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