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4 嘉益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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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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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只不锈 │ 3.09亿│ 0.00│ 1.11亿│ 101.01│ 1.69亿│ 2023-12-31│
│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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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5876.96万│ 0.00│ 1012.15万│ 101.22│ ---│ 2023-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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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5000.00万│ 0.00│ 3605.32万│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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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0.00│ 5.09万│ 5.09万│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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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只不锈 │ 1.00亿│ 9812.89万│ 9812.89万│ 98.13│ ---│ 2023-12-31│
│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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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年产1,350万只 │ 2.00亿│ 1.85亿│ 1.85亿│ 92.61│ ---│ 2024-12-31│
│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 │ │ │ │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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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9793.84万│ 9072.89万│ 9072.89万│ 99.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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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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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1 │交易金额(元)│2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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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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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AYI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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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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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AYI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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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或“公司”)拟以│
│ │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CAYIHOLDINGS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嘉益新加坡”)增资2800│
│ │万美元,本次增资嘉益新加坡款项全部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嘉益饮水(越南)有限公司│
│ │(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嘉益饮水(越南)”)并由嘉益│
│ │饮水(越南)在越南投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海外产能建设项目。 │
│ │ 拟投资金额:2800万美元。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获得境内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
│ │备案或审批以及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商业环│
│ │境、文化背景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后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市场等方面风险。 │
│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
│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需求,为积极拓展海外生产基地布局,在国际市 │
│ │场上取得长足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嘉益新加坡增资│
│ │2800万美元。本次增资嘉益新加坡的款项将全部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嘉益饮水(越南)│
│ │,并由嘉益饮水(越南)在越南投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海外产能建设项目。 │
│ │ 2、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 │
│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境外投资,尚需获│
│ │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
│ │ 3、本次投资事项如获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 │
│ │资子公司增资及在越南设立孙公司的相关事宜。 │
│ │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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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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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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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吻吻鱼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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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7.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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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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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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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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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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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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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有形资产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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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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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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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胡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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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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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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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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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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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吻吻鱼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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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7.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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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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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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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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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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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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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有形资产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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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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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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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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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符合《公司2
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包括上述已故激励对象在内的7名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导致其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其他原因身故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7.90元/股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0元/股(若回购价格因权益分派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的,以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为准),上述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应的回购数量
为4.7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3869300股减少至1038219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103869300元减少至103821900元,若回购注销期间内,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最终变动数据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回购注销
数据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通知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及邮编: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工业区金牛路3号,邮编321200
3、联系人:蔡锐
4、联系电话:0579-89075611
5、联系邮箱:cairui@cayigroup.com
6、联系电话:0579-89075611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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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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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浙江嘉益保
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2、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来将在
适宜时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合
理、公允、公平的设置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予价格的确定、授予与
解除限售条件的确定等指标)。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
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
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4、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139.86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6000万元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4400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按回
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2001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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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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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
2、拟解除限售数量:31.3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18%;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
励对象办理31.35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其中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权益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0.9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1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4.15%。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3.32%;预留8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
万股的0.83%,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20%。
(6)时间模式的安排:
①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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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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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3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3.87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48.31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27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8.31元。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
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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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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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4万股。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
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相关规定:“
(七)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其已获授但尚在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之前需缴纳
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
其他原因身故,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鉴于《
激励计划》中包括上述已故激励对象在内的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综上,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74万股,占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10386.93
万股的0.0456%。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元/
股(调整后),其中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同时需支付银行同期定期存
款利息。若回购价格因利润分配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准。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预计为37.45万元(已故激励对象的利息另计)
,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回购价格或回购数量因利润分配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导
致回购资金总额发生调整,以调整后资金总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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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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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具备国际
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申请开通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以下简称“跨境资金池业务”),资金池
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审议通过
的资金池配套额度内全权负责处理资金池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集中开展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管理,
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降低公司外汇
资金管理成本,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跨境资金池业
务。
二、跨境资金池业务基本情况
(一)业务概述
跨境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资
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便于公司跨境资金集中管理,支持公司与池内成员企业之间的经营性
资金管理活动。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及境内外各级下属子公司拟选择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
行申请开通跨境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以招商银行最终
审批为准),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审
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调整授权金额或终止之日止。
(二)主办企业名称: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结算银行:暂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公司可依据授权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调整上述结算银行及数量。
(四)资金池成员:DRINKTECHINC、CAYIHOLDINGSPRIVATELIMITED、CAYITECHNOLOGYVIET
NAMCO.,LTD。(注:公司境内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权参与公司资金池业务,后续公司可依
据授权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参与该项业务的成员子公司及数量)
(五)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
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控。资金池业务实施主体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单位不符合入池
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2、公司资金池专用账户仅用于满足资金池成员间的经营性融资需求、以保值增值为目标
的财务管理需求、外汇结售汇管理需求、公司内及公司与上下游集中收付需求等,不用于办理
非资金池业务或其他结算业务,账户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市场等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及非自
用房地产投资,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跨境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定在反
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资金池成员企业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无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池,资金池使用合规合法;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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