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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3010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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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04 嘉益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16│ 7.81│ 1.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31│ 10.90│ 348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2│ 10.90│ 904.70万│ ├───────────┼───────────┼───────────┼───────────┤ │可转债 │ 2024-11-07│ 100.00│ 3.9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08│ 31.37│ 1440.51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0万只不锈 │ 1.00亿│ 187.80万│ 1.00亿│ 100.01│ 6974.91万│ 2023-12-31│ │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越南年产1,350万只 │ 2.00亿│ 1487.72万│ 2.00亿│ 100.05│ 6983.91万│ 2024-12-31│ │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 │ │ │ │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793.84万│ 35.53万│ 9108.43万│ 100.1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 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蕴文,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魏五军,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以上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含税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含税75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费用为含税15万元)。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 将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预计变化幅度不超过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的 1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 审计费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健全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 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 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 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公司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科学 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时间、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现金分红的时间 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 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资金需求状况及风险控制指标等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盈利和现金流满足持续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6年-2028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由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 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 求紧密相关。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掉 期等。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开展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投资 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使用,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金额外币。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 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五)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 币种相同,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551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9.37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15%。其中首次授予9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总股本的0.92%,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80%;预留授予23.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20%。 4、授予价格(调整前):48.31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若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 关规定。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贸易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 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 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 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自身经营资金需求,优 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 董事朱中萍先生、顾代华先生和胡灵慧女士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并参照相同行业或相当 规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 行之日有效。 ──────┬────────────────────────────────── 2026-04-29│委托理财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 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 2026-04-29│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12-19│股权回购 ──────┴──────────────────────────────────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 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相关规定:“ (七)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其已获授但尚在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之前需缴纳 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 其他原因身故,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鉴于《 激励计划》中包括1名已故激励对象在内的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其中,考核评定不达标的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包含已身故激励对象1人和考核两次均不 达标的激励对象1人。剔除上述影响总人数的重复因素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 1人。 综上,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996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45906198股的0.06 85%。 2、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完成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 90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因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完成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由3.50元/股调整为2.50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49900元(不含利息、代扣税金等情况),回 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5-12-09│其他事项 ──────┴────────────────────────────────── 1、董事兼副总经理顾代华先生直接持有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或“嘉益股份”)股份340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332%),通过武 义嘉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8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 954%)。顾代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850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83%,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2、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胡灵慧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 .1439%),通过武义嘉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500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0.7196%)。胡灵慧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6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 2025-12-03│股权回购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市场情况 合理实施了回购,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管理层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 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39.86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并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完成2025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最终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9.86元/股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96.77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26703股— 165340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为0.57%—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5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 二、回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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