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7 德迈仕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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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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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生产线扩建项目│ 3.15亿│ 1.67亿│ 1.67亿│ 100.00│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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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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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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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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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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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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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
│ │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
│ │述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基本情况概述 │
│ │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连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
│ │营和发展需要(含回购股份等),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商业│
│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母公司为子公司提│
│ │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也可能需要关联方大连德迈│
│ │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融资│
│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
│ │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
│ │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
│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 │、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
│ │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
│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732764356P │
│ │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 │
│ │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 │
│ │ 法定代表人:何建平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34万元 │
│ │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
│ │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通用设备制│
│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
│ │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2、公司名称:大连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12565540995P │
│ │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华洋路27-2号 │
│ │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5日 │
│ │ 法定代表人:何建平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精密微型轴、精密零件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
│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
│ │本比例的1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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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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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军 550.00万 3.59 63.05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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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50.00万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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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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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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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大连金华德│ 1500.00万│人民币 │2021-06-16│2023-06-16│连带责任│否 │是 │
│精密科技股│精密轴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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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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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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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
述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连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
和发展需要(含回购股份等),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也可能需要关联方大连德迈仕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融资类型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
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
度有效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732764356P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何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34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轴
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2、公司名称:大连金华德精密轴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12565540995P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华洋路27-2号成立日期:2011年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何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密微型轴、精密零件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3、上述被担保人负债率均不超过70%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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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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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拟增聘李泽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李泽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规定,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附件1: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李泽民,男,1996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2018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泽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李健女士为母子关系,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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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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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
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要求,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
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及行业特点,以
“聚焦主业、创新驱动、精益管理、价值共享”为核心制定了2025年度“质量回报双提升”行
动方案,成立了“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定期召开进度推进会,
并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深耕精密制造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
德迈仕作为国内精密轴及精密切削件细分市场领先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以精密轴及
精密切削件为主的精密零部件加工,在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形成了技术领先、质量稳定、设备
精良、品牌知名、规模生产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德迈仕产品种类丰富、质量稳定、供货能力强,核心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目前产品已
包括视窗系统、动力系统和车身及底盘系统、工业精密零部件四大类、三十余小类,同多家全
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获得了充分认可,产品销往多个国家和
地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德迈仕于2021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以来,公司以成功登陆资本
市场为契机,依托资本市场及自身优势,继续聚焦主业深耕细作,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客户,
通过募投项目开拓并成为国内精密切削件领先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实现部分产品直接向整车
厂商供货;不断构建多元化产品结构,多维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德迈仕将在巩固基石业务的同时布局新兴领域,积极培育第二增长极。
二、技术引领创新驱动,构建核心竞争优势
1、加大研发力度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德迈仕奉行“量产一代、开发
一代、储备一代”的产品研发策略,提前积累相关技术。公司注重产品和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
,通过持续的科研投入,2024年公司产品在丝杠、齿轴、电磁阀零件、蜗杆轴、氢能源汽车零
部件以及汽车电动尾翼、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电助力自行车(E-bike)中置电机、线控EPS转
向、新能源汽车差速器系统、空气悬挂等系统、领域取得一定成果。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近30
00万元,共计新增量产产品四十余款,定点产品五十余款,前期研发产品三百余款。
未来,德迈仕将紧密配合客户,共同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大资源投入以及新产品、新
领域开拓力度,有效利用自身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以及优化
产品结构并拓展组件产品。
2、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
夯实技术基础等提供重要保障。为激发自主创新活力,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
发明创造。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共申报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获得
专利授权11项,其中发明授权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
共拥有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专利涵盖了工艺开发、技术开发、设备开发等领域
,未来德迈仕将增加专利数量,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
3、深化产学研合作
为了推动产品的持续创新,德迈仕依托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充分利用高校科研与师资力量
,发挥公司设备、工艺、技术优势,强强联合,推进重点项目开发进度。2024年主要取得如下
成果:
(1)《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关键轴件智能制造》项目被确定为2024年第二批特别超长期
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技术,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德
迈仕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关键轴件智能制造水平,新能源汽车电动机主轴及变速箱齿轮轴精度
、质量控制能力、数字化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德迈仕与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合作的辽宁省揭榜挂帅项目-新能源电动机主轴产
业化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3)德迈仕开展的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新能源汽车高精度电子刹车螺杆轴智
能制造顺利通过验收。
(4)德迈仕同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开展精密轴大批量加工的工艺优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项目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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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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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及骨干成员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
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
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的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3.6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若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23.69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为21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8%;若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23.6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42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2.7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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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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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00110069
24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979989.72元,
提取盈余公积5987542.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369319.37元,扣除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
度现金分红35268200.0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285093566.42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24
年度净利润59875426.74元,提取盈余公积5987542.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0698898.97元
,扣除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35268200.0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219318583.04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219318583.04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理提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340000股为基数,在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23001000.00元人民币(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涉及股本变更。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
额。
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67200.00元,本次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3001000.00元,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
为352682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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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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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
式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洪武先生主持,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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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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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
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管理
行为的雇员(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
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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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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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薪酬方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为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
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
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
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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