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8 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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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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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宏耘 │ 1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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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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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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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00万套家用 │ 3.82亿│ 3389.75万│ 1.66亿│ 43.55│ ---│ 2024-06-30│
│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 │ │ │ │ │ │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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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250.00万│ ---│ 625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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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全资子公司 │ 3000.00万│ 831.87万│ 2838.45万│ 94.62│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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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01.01万│ 541.78万│ 544.38万│ 9.07│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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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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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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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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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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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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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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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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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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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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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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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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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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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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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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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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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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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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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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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
、周慧明女士及陆灿先生,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金华宏盛”)、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通
过配售合计持有“宏昌转债”共计2578053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67.84%。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债券持有人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
其持有的“宏昌转债”1031223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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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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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97996164.
22元(其中: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84830042.88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85912431.98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80710681.05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071068.1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
25469655.82元,资本公积金为719586988.0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
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80003802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45000股后的股份数79058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7435281.2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约31623521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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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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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6.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37.60元,共计募集资金62666.6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753.38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56913.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325.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5458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4号)。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
5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
税)133.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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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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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
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3)。
(三)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4)。
(四)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告编号:2022-043),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9.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激励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予105.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审核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9月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七)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
予价格重新调整为15.92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0万股调整为126.84万股、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20万股调整为27.84万股(其中预留部分已授予的16.60万股
调整为19.92万股,预留部分剩余尚未授予的6.60万股调整为7.92万股)。本激励计划72.3120
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合
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2280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监事会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退休返聘,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88
0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除上述人员外,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6680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
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5.4720万股(根据
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2280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属
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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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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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的议案》,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
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根据授信额度,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
协议及文件(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文件),适用期限为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
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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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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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蓝慧娴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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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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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及陆灿先生,陆宝
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金华宏盛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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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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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
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
、周慧明女士及陆灿先生,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金华宏盛”)、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通
过配售合计持有“宏昌转债”共计2578053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67.84%。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债券持有人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期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宏昌转债”773415张,占本次债券发
行总量的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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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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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于近日收到实际控
制人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将
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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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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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及
陆灿先生,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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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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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
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
、周慧明女士及陆灿先生,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金华宏盛”)、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通
过配售合计持有“宏昌转债”共计2578053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67.85%。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债券持有人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期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宏昌转债”773415张,占本次债券
发行总量的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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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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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于近日收到实际控
制人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将
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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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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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及
陆灿先生,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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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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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通知的概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某整车厂客户的定点通
知书,公司被选定为该客户某车型的门内饰板总成的开发合作供应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本次定点通知意味着公司新建用于生产内饰件的厂房和设备投入等已获得客户认
可,是公司拓展汽车零部件领域的重要成果。对公司承接汽车内饰件的大件业务具有重要示范
意义,对公司加快布局汽车零部件市场产生积极作用。根据测算,本次定点项目对公司本年度
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效益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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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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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下同),该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6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6股
至11111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9%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7、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下同)。
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
购股份提议人暂无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前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
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主要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所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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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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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计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改选方桂荣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的具
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张屹、伍争荣、佘砚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张屹、伍争荣、方桂荣
上述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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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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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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