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11 华立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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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07│ 14.20│ 2.66亿│
├───────────┼───────────┼───────────┼───────────┤
│增发 │ 2025-08-07│ 24.21│ 1.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3│ 8.87│ 286.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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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通安裕中短债 │ ---│ ---│ ---│ ---│ 3.05│ 人民币│
├─────────┼─────┼─────┼─────┼─────┼──────┼──────┤
│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 ---│ ---│ ---│ ---│ 1.34│ 人民币│
│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 │ │ │ │ │ │
│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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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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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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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 1.05亿│ 5149.78万│ 5149.78万│ 49.07│ 4226.32万│ 2027-09-18│
│运营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50.95万│ 3294.36万│ 3294.36万│ 8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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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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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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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星力动漫游戏产业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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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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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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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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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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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核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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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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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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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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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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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星力动漫游戏产业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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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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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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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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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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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立秋麦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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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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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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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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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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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立秋麦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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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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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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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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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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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星力动漫游戏产业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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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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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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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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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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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核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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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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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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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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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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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星力动漫游戏产业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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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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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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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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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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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立秋麦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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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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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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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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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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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立秋麦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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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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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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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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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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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本立、陈燕冰、OtaToshihiro、苏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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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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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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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
│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 │
│ │道,降低融资成本,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
│ │司控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
│ │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先生、苏本力先生拟对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
│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关联方在保证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
│ │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与│
│ │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
│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 │
│ │、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先生、苏本力先生为公司关联│
│ │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本立先生、OtaToshihiro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 │”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 │东会审议。 │
│ │ 4、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 │
│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 │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 │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 2、苏本立,加拿大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 │
│ │披露日,苏本立先生直接持股占比1.86%,间接持股占比24.9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
│ │6.79%。 │
│ │ 3、陈燕冰,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之配偶。 │
│ │ 4、OtaToshihiro,公司董事。 │
│ │ 5、苏本力,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之弟。 │
│ │ 经核查,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
│ │ro先生、苏本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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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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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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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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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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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
│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策辉有限公司(BRIGHTSTRATEGYLIMITED)(以下│
│ │简称“策辉有限”)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策辉│
│ │有限拟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申请不超过3,010万港元的授信额度 │
│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公司、公司全资子│
│ │公司广州华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立科技软件有限公司拟对相关授信│
│ │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华立国际作为关联方在保证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
│ │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
│ │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
│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 │
│ │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本立先生、OtaToshihiro先生回避表决│
│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事项,可豁免提│
│ │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担 │
│ │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 │协议等文件)。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华立科│策辉有限公│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8-20│---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广州华立科│策辉有限公│ 4612.85万│人民币 │2025-04-01│2026-03-3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广州华立科│策辉有限公│ 2722.45万│人民币 │2025-12-30│---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广州华立科│策辉有限公│ 2722.45万│人民币 │2025-12-30│---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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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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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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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1.64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1.6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924214股,约占
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60%;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462107股,约占
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
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9、本公告“三、风险提示”中描述了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
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
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全
部予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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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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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9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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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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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投资标的:广州天泽华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本合伙企业”)。2、投资金额:产业基金目标认
缴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及自筹
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35.00%。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4、风险提示:该事项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
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
、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
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优势
,加快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天泽”)、广东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升投资”)、广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广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广西千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寻创投”
)及广西鸿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悦创投”)签署《广州天泽华升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天泽华升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后核名为准)。基金认缴规模为人民
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产业基金认缴规模的35.00%。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产业基金基本概况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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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价格调整
──────┴──────────────────────────────────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如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14.91元/份-0.15元/股=14.76
元/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P0-V=8.87元/股-0.15元/股=8.7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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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八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因公出差采用线上方式参加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
推举,由董事OtaToshihiro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1548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388959股的47.3835%。其中: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0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388959股的4.7
941%;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65753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388959股42.5893%。
(2)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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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八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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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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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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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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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778230.60元,企业合并增加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7
.10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382904.50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
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等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利于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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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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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②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③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④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⑤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
雄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⑥审计收入:2025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⑦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
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
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不含
税)为5407.17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
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11年7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
。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
字注册会计师:徐咏宏,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21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
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任
何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华峰,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
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
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长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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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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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控
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
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先生、苏本力先生拟对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关联方在保证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
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
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
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先生、苏本力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本立先生、OtaToshihiro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事
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4、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
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
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2、苏本立,加拿大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苏本立先生直接持股占比1.86%,间接持股占比24.9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79
%。
3、陈燕冰,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之配偶。
4、OtaToshihiro,公司董事。
5、苏本力,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之弟。
经核查,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
先生、苏本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先生
、苏本力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
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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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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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州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045913.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7908658.37元,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790865.8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7349079.0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
额为373174231.4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247349079.05元。
(二)为持续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
略,经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2026年4月13日总股本154352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3152943.85元(含税)。
(三)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152943.8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53%,2025年度不存在股份回购。
(四)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
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保证考虑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
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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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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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2026年
度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汇丰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
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权期限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以便于申请授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
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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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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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两类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人民币12000万元和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
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
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
融资租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等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时
发生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
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对超出上述担保总额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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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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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
财务稳健性,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
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
外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
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衍生品交易以保值避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
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上述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
制度和审批流程,为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
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进行适
当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外汇风险管控,增强公司财务
稳健性,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规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
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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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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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
回购、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
2、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资金来源为
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
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
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
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且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
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
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
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
止。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等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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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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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
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号)注册批复,华立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
37959股,发行价格为2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599987.3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453760.98元。相关资金已于2025年9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司
农验字[2025]25004530045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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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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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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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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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策辉有限公司(BRIGHTSTRATEGYLIMITED)(以下简
称“策辉有限”)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策辉有限
拟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申请不超过3010万港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控
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
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立科技软件有限公司拟对相关授信提供无限连带
责任保证。华立国际作为关联方在保证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
项提供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为
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本立先生、OtaToshihiro先生回避表决。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事项,可豁免提交股
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
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等文件)。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经核查,控股股东华立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为策辉有限向恒生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
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
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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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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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
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0210161K
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二横路28号(1-8层)
法定代表人:苏本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叁佰壹拾伍万叁仟壹佰伍拾玖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
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体育用
品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
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
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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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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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程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因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3200份股票期
权将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11月25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
公司股本,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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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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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近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公司职工AoshimaMitsuo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
。
AoshimaMitsuo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其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五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AoshimaMitsuo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AoshimaMitsuo,男,1963年出生,日本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株式会社世嘉公司、
精文世嘉(上海)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永旺幻想儿童娱乐商品开发本部、株式会社T-Product
;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22年10月至2025年11月任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oshimaMitsuo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6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AoshimaMitsu
o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惩戒、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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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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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AoshimaMitsuo先生,财务总监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
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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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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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因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3200份股票期权
将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5.11元/份及9.07元/股向不超过98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
期权及95.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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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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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致使公司
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数据为
准;
(2)表中苏本立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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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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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890000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15人。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简称及代码:华立JLC2,036611。
4、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数:2期。
5、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8日。
7、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7日。
8、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48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相关事项。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3、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9月23日为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3610000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
对象授予80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
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10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
为40人,登记数量为3610000份,行权价格为15.11元/份,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23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15.11元/份调整为14.91元/份,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07元/股调整为8.87元/股;董
事会确定以2025年8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以14.91元/份的行权价格授予890000
份股票期权,向6名激励对象以8.87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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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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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的归属日:2025年10月1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32万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51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股票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公司股份时将遵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1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32万股,归属价格(调整后)为8.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5.11元/份及9.07元/股向不超过98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
期权及95.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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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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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137959股
2、发行价格:24.2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8599987.39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5453760.9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13795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
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9月2
9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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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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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正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合智远6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
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银樽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
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
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21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年8月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
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
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l=(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
的原则和依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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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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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号)注册批复,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6,137,959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25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总股本由146,692,000股增加至152,829,959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不是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其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比例
从45.99%被动稀释至44.14%,触及1%及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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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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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拟行权数量共计
144.0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8%,行权价格为14.91元/份(调整后)。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可行权股票期权
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
权,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届时另行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5.11元/份及9.07元/股向不超过98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
期权及95.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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