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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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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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17│ 8.72│ 2.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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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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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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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 3.63亿│ 0.00│ 1.77亿│ 100.00│ -312.63万│ 2023-04-29│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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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02.01万│ 221.22万│ 4192.63万│ 88.59│ ---│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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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5794.1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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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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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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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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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4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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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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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温元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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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股权投资结构,整合公司内│
│ │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经与控股子公司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万广机电”)少数股东温元炜先生协商一致,对万广机电的股权结构进行了变更,由公│
│ │司受让温元炜先生持有的万广机电45%的股权,并同时变更万广机电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住 │
│ │所、市场主体类型等事项,以及对应修改万广机电公司章程。本次变更后,公司对万广机电│
│ │的持股比例由55%增加至100%,万广机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公司受让万广机电部分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 │程》等相关规定,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
│ │ 近日,万广机电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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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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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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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利和远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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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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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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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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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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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利和远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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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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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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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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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林宜潘、黄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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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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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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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 │、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
│ │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
│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包括但│
│ │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与金│
│ │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单笔融资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
│ │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
│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
│ │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宜潘、黄月明回避了表决。│
│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 │、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
│ │关联自然人。 │
│ │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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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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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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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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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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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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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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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963.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963.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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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36.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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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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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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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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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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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利和兴电子”)变更了注册地址并根据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
,并对应修改了利和兴电子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电子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55N6FF0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号1栋厂房自编A栋1层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激光打标
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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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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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利容电子(
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容电子”)和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利和荟”)分别变更了注册地址并根据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应修改了
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容电子及利和荟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由江门市江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利容电子
名称: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BTXADC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号1栋自编A栋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
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利和荟
名称: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EAC7GD4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号1栋厂房自编B栋1层
法定代表人:宋志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居民日常
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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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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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
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江门”)变更了注册地址并根据最新经营范围
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应修改了利和兴江门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江门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4WU7PW7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号1栋厂房自编B栋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
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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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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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阳泽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泽丰精密”),变更了股东信息,并相应修改了阳泽丰精密公司章程。
上述股东信息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阳泽丰精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阳泽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6PE1L7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扬云路8号泾园产业园4幢217室
法定代表人:田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电工器材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
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刀具制造;刀具销售;金属工具
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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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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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丽红女士提交
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丽红女士申请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丽红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李丽红女士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完善治
理层监督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李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本公告
附件)。李丽红女士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丽红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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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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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5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的总股本233
743056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事项;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11804087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
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675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
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为便于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与2024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增长10%和下降10%;
(7)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外,
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潜在影响的因素;(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10)不考虑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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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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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
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5〕5号)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
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
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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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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