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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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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5-08-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17│ 8.72│ 2.8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 3.63亿│ 0.00│ 1.77亿│ 100.00│ -312.63万│ 2023-04-29│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02.01万│ 221.22万│ 4192.63万│ 88.59│ ---│ 2025-10-28│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5794.11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4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温元炜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股权投资结构,整合公司内│ │ │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经与控股子公司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万广机电”)少数股东温元炜先生协商一致,对万广机电的股权结构进行了变更,由公│ │ │司受让温元炜先生持有的万广机电45%的股权,并同时变更万广机电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住 │ │ │所、市场主体类型等事项,以及对应修改万广机电公司章程。本次变更后,公司对万广机电│ │ │的持股比例由55%增加至100%,万广机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公司受让万广机电部分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 │程》等相关规定,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 │ │ 近日,万广机电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08 │ ├──────┼────────────────────────────────────────┤ │关联方 │深圳市利和远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 ├──────┼────────────────────────────────────────┤ │关联方 │深圳市利和远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林宜潘、黄月明 │ ├──────┼────────────────────────────────────────┤ │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 │、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 │ │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 │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包括但│ │ │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与金│ │ │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单笔融资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 │ │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 │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 │ │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宜潘、黄月明回避了表决。│ │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 │、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 │ │关联自然人。 │ │ │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963.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963.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36.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8-08│其他事项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丽红女士提交 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丽红女士申请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丽红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李丽红女士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完善治 理层监督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李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本公告 附件)。李丽红女士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丽红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08│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5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的总股本233 743056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事项;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11804087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 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675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 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为便于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与2024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增长10%和下降10%; (7)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外, 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潜在影响的因素;(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10)不考虑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 2025-08-08│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 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5〕5号)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 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 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5-08-08│增发发行 ──────┴──────────────────────────────────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 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十个工 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 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 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数为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 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 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 2025-08-0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7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传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 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08│其他事项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系列议案。本次发行相关公告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5-08-08│其他事项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1、《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 】第285号) 2023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 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第285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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