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18 申菱环境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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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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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 6.18亿│ 1.12亿│ 2.07亿│ 33.51│ ---│ 2025-06-30│
│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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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 1.71亿│ 733.62万│ 1.00亿│ 58.82│ ---│ 2025-06-30│
│发制造基地项目(二│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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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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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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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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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三)2408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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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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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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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
│ │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开参与竞拍(三)2408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本次土│
│ │地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2,551.7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1万元。 │
│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
│ │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
│ │ 1、宗地编号:(三)2408; │
│ │ 2、宗地坐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 │
│ │ 3、出让面积:60,040.57平方米; │
│ │ 4、不动产单元码:3340208002009GB00065W00000000; │
│ │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6、产业分类:互联网数据服务; │
│ │ 7、出让年限:50年; │
│ │ 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551.73万元; │
│ │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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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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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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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崔颖琦、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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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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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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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
│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授信将由公司股东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
│ │限公司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授信期 │
│ │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
│ │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
│ │ 上述股东均同意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
│ │以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担保人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
│ │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崔颖琦先生、崔梓华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关联关系 │
│ │ 由于崔颖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
│ │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
│ │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崔颖琦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08万股,直接持股比例│
│ │为20.70%;通过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36万股,间接持股比例6.90% │
│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控制企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 │3600万股,持股比例13.53%。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
│ │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
│ │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银行│
│ │授信将由公司股东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 │
│ │ 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
│ │或合同为准,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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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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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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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
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相关信息
名称: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24353098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增设的经营场所的经营事项
不涉及许可项目)(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崔颖琦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陆佰零伍万贰仟伍佰陆拾肆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0年07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
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
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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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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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基于整体战略规
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
效益,公司决定拟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
司”)及其他经审议拟注销的境内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3240215859
4),深圳子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深圳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其他经审议拟注销的境内全资子公司的注销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注销
事宜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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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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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拟竞拍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程
序,具体拍卖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时公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开参与竞拍(三)2408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
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2,551.7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1万元。
本次拟进行竞拍起拍价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最
终竞拍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竞拍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宜。本次土地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三)2408;
2、宗地坐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
3、出让面积:60,040.57平方米;
4、不动产单元码:3340208002009GB00065W00000000;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产业分类:互联网数据服务;
7、出让年限:50年;
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551.73万元;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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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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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基于整体战略规
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
效益,公司决定拟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武汉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子公
司”)及其他经审议拟注销的境内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近日,公司收到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洪市监)登字〔2024
〕第155665号),武汉子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武汉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其他经审议拟注销的境内全资子公司的注销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注销
事宜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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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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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叶国先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曾任公司总装二车间主任、总装车间主任、采购物控部副部长、计划物控部部长、客服交
付部部长,现任公司服务事业部服务室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主要负责客服有偿交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国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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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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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子
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近日,申菱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商业登记处
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ShenlingDeutschlandGmbH(中文名:申菱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号:HRB13500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0欧元
管理董事:崔玮贤
登记日期:2024年6月5日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制冷及空调设备、太阳能热利用设备、储能技术产品、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统、相关配套的机械设备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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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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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授信将由公司股东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
司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授信期限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
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股东均同意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
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担保人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关
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崔颖琦先生、崔梓华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
由于崔颖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崔颖琦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08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20.70%;通过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36万股,间接持股比例6.90%,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控制企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
00万股,持股比例13.53%。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银行授
信将由公司股东崔颖琦先生、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
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
合同为准,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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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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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范围内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96459.90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2009277.18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提取母公司净利润的10%共计1
1200927.72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3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70425950.6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
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在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后,结合当期经营
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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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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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不超过12个月,具体
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
确定。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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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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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
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丸美股份、航新科技、金三江、申菱环
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了申菱环境、御银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
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近三年存在1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的自律监管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合
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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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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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日常支付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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