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0 密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24│ 10.64│ 3.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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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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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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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4003.0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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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 1.20亿│ 1213.40万│ 7013.98万│ 58.27│ 0.00│ 2026-12-31│
│目 │ │ │ │ │ │ │
├─────────┼──────┼─────┼─────┼─────┼─────┼──────┤
│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 238.72万│ 0.00│ 238.72万│ 100.00│ 0.00│ ---│
│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 5456.34万│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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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 5695.06万│ 0.00│ 238.72万│ 100.00│ 0.00│ ---│
│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 0.00│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
│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 309.60万│ 0.00│ 309.60万│ 100.00│ 0.00│ ---│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748.03万│ 0.00│ 5087.49万│ 107.1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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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 7818.94万│ 2770.58万│ 3663.50万│ 46.85│ 0.00│ 2026-12-31│
│改扩产项目 │ │ │ │ │ │ │
├─────────┼──────┼─────┼─────┼─────┼─────┼──────┤
│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 5057.63万│ 0.00│ 309.60万│ 100.00│ 0.00│ ---│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5087.49万│ 107.15│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139.44万│ 0.00│ 4139.47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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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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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7 │转让比例(%)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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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60亿 │转让价格(元)│1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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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58.7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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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上海惠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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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7 │交易金额(元)│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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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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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8│标的类型 │股权 │
│ │7,920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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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惠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惠璞豪翔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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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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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瑞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
│ │公司股份9,587,92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转让至上海惠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惠璞豪 │
│ │翔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惠璞投资”或“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
│ │的6.55%。本次转让完成后,厚瑞投资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受让方将持有公司股份9,587,9│
│ │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转让价格为16.72元/股,转让价款160,310,022.40元。 │
│ │ 近日,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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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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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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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第3-0006
6号):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05012.66元,按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850501.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7906456.64元,扣除派发2024年度
红利及2025年半年度红利45384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32
176968.03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14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
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26352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
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26352000.00元,加上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分红21960000.00元,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共计48312000.00元,占2025年度净利润的54.59%,占2025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净利润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的60.65%,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4年-2026年)》所作出的规划。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
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
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
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6.39%、6.56%,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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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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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2025年度薪酬方案、薪酬管理办法、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经营绩效与履职情
况,公司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薪酬考核。
公司经营层2022-2024任期考核已完成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任期激励于2025年度兑现7
0%,剩余30%于2026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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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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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
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人,其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15.75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家(含H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
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金锋
吴金锋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德法
许德法先生,项目经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
陈修俭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
签署或复核超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金锋,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给予
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2025年1月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等纪律处
分。除上述情况外,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拟收费4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
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人士根
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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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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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票据池业务、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及
实际融资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
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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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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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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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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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周三)14:00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APEC科技工业园冰轮路5号B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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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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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说明
大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田城为项目合伙人、姜坤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内部工作安排变动,大信所改派吴金锋接替田城成为项目合伙人,
许德法接替姜坤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吴金锋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德法先生,项目质量复
核人为陈修俭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金锋
吴金锋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德法
许德法先生,项目经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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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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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通
常情况下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收益,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
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地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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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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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4月10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50969807.75元,按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096980.78元,加上前期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397906456.64元,扣减派发上年度现金股利23424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20355283.61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14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2196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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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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