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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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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21 英诺激光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24│ 9.46│ 3.0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12.38│ 792.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29│ 12.28│ 586.3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29│ 12.28│ 274.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29│ 12.28│ 21.0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700.00│ ---│ ---│ 706.02│ ---│ 人民币│ ├─────────┼─────┼─────┼─────┼─────┼──────┼──────┤ │其他2 │ ---│ ---│ ---│ 1886.0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 2.09亿│ 2487.62万│ 7084.11万│ 100.00│ 721.69万│ 2024-07-06│ │用模组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 4653.46万│ 132.37万│ 560.37万│ 100.00│ 0.00│ 2024-07-06│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 4377.99万│ 0.00│ 4483.59万│ 102.41│ 0.00│ 2023-10-17│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3629.71万│ 0.00│ 690.49万│ 69.05│ 0.00│ 2023-07-24│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32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10 │交易金额(元)│1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部分资产 │标的类型 │债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买方 │Thorlabs, Inc. │ ├──────┼────────────────────────────────────────┤ │卖方 │NU OPTO INC.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将全资子公司NU OPTO INC.(以下简称“NUOPTO”)的部分资产(账面净值约为19.45 │ │ │万美元)出售给美国Thorlabs, Inc.(以下简称“Thorlabs”),交易作价100万美元。 │ │ │ Thorlabs注册地美国新泽西州牛顿市斯巴达大道43号。 │ │ │ 本次交易标的为NUOPTO的部分资产为:债权、资产、NUOPTO无专利等无形资产。 │ │ │ 2025年10月1日,NUOPTO、ADVANCEDOPTOWAVECORPORATION和Thorlabs正式签署《资产购│ │ │买协议》。近日,NUOPTO已收到交易对手方Thorlabs支付的首笔交易款项,剩余尾款将分别│ │ │于协议签署满六个月和一年时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已全部完成交割。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1-20 │质押股数(万股) │78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09 │质押占总股本(%) │5.17 │ ├────────┼──────────────┴────────┴──────────────┤ │股东名称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04 │解押股数(万股) │78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红粹投资解除质押786.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04日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78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14 │质押股数(万股) │157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18 │质押占总股本(%) │10.33 │ ├────────┼──────────────┴────────┴──────────────┤ │股东名称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9 │解押股数(万股) │1572.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红粹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红粹投资解除质押78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14 │质押股数(万股) │190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4.86 │质押占总股本(%) │12.55 │ ├────────┼──────────────┴────────┴──────────────┤ │股东名称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2 │解押股数(万股) │1909.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10日红粹投资质押了1909.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2日红粹投资解除质押337.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英诺激光科│常州英诺激│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2-23│2022-02-22│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光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存货可变现净 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 2026-08-20│其他事项 ──────┴────────────────────────────────── 1.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23436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红粹投资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4585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2026-07-17│其他事项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治理 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相关事 宜。 (一)本次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将“战略委员会”变 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取消“监事会”; 2.将“市场部”由二级部门调整为一级部门。 ──────┬────────────────────────────────── 2026-06-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10),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计 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6月1日)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不超过公司1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0.01%。 截至2026年6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 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 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2026-05-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2026年4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 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ZHAOXIAOJIE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第二批次):1.7153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1的0.01%。 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6年4月29日。 3.本次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登记工作。 ──────┬────────────────────────────────── 2026-04-25│对外担保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概述 结合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商票保贴、国内 保理、国内信用证、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各项信贷业务,具体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等以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之间实际授信额度可以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根据需要可由公司或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 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 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 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 子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授信有效期与上述授 信额度有效期一致。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进行决 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3.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在2026年5月12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存货可变现净 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进行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1.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范围内资产项目进行了清 查和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7446483.3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度。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53,1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152,852,788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 152,19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拟分派现金股利共 计15,219,96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相应变动 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0│委托理财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 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 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 ──────┬────────────────────────────────── 2026-02-05│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大 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343 6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3%,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1的15.40%。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7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54%,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 总股本的5.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3.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2026-02-02│其他事项 ──────┴────────────────────────────────── 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原持有英诺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股份数量为27981468股,占公司当 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118.47%。红粹投资计划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45448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99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78)。 截至2026年1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函》,获悉其于2026年1月2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7 1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3的0.09%。本次减持后,红 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436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3%,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 的15.40%。 ──────┬────────────────────────────────── 2026-02-02│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7万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 后总股本比例0.04%。张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26年3月4 日至2026年6月1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 户后总股本比例0.01%。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该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28│其他事项 ──────┴────────────────────────────────── 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英诺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股份数量为27981468股,占公司当时 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118.47%。红粹投资计划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45448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99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78)。 红粹投资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14900股,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7581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907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3%, 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64%。本次减持后,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490758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68%,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6.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1月21日、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2026-005、006)。 ──────┬────────────────────────────────── 2026-01-22│其他事项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 5-078)显示: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981468股,占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 18.47%。红粹投资计划于2 026年1月20日至 2026年4月19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48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 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99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 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2026-005)显示:红粹投资于2026年1月20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149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6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6 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3的1.02%。本次减持后,红 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4249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29%,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 的17.3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函》,获悉其于2026 年1月2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42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占公司当前 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0.61%。本次减持后,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490758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16.68%,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6.75%,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 的1%的相关披露要求。 ──────┬────────────────────────────────── 2026-01-21│其他事项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 5-078)显示: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981,468股,占1 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18.47%。红粹投资计划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4,8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 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9,976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 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函》,获悉其于2026 年1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14,9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60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23本的1.02%,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 股本的1.02%。本次减持后,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424,9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29 %,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7.36%,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的相关披 露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数量为151,498,832股,以下同。 2自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700,856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2,151,932股增加至152,852,78 8股,以下同。3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52,852,78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53,100股 ,此处扣除回购后总股本为152,199,688股,以下同。 二、其他有关说明 1.红粹投资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上述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不 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红粹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英诺激光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英诺激光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红粹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 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1-09│其他事项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1月12日任期 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并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1-06│对外投资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 具体的合作方案及合作条款等以正式合伙协议为准,各方将在后续工作中互相督促,按照本意 向协议开展。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否实施和进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6年1月6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与深圳 人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发起设立激光智造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名 称以最终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主要投资于激光制造及 上下游相关产业的项目。 英诺激光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该基金,持有基金30%的份额,不构成对基金的控制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深圳人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合伙企 业尚未正式成立,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 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2026-01-05│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第一批次):47.7499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0.31%。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2.335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 5%。 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6年1月7日。 3.本次归属人数:共68人,包括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2人(归属对象63人,其中1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暂缓办理)、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32人。 上述激励对象中,26人同时兼具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双重身份。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 2025-12-25│其他事项 ──────┴────────────────────────────────── 1.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英诺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2798146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1 比例18.47%。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90日内(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4876股,不 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 0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 29976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2%。 2.红粹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25-12-23│其他事项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会议效 率,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暂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5-12-23│价格调整 ──────┴──────────────────────────────────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14988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英诺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 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 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P=P0-V=12.38-0.1=12.28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 .38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23│其他事项 ──────┴────────────────────────────────── 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3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2人 。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4652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的0.33%。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3357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4.归属价格:12.28元/股。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6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合计71.800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归属相关事宜。 ──────┬────────────────────────────────── 2025-12-23│其他事项 ──────┴──────────────────────────────────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 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触发值目标,故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73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部分获授 人员中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获授人员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9.34%,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对应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8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中32名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5.8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综上,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 废113.16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 ──────┬────────────────────────────────── 2025-12-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2025年12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2025年12 月2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ZHAOXIAOJIE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2-06│其他事项 ──────┴──────────────────────────────────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担任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2024年 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该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 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 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 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 %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 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 、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6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千,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 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 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2万元。 ──────┬────────────────────────────────── 2025-12-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2025年12月15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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