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浩通科技(3010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1026 浩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浩博 │ ---│ ---│ 58.00│ ---│ -239.17│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 ---│ 5221.38万│ 7868.40万│ 39.30│ ---│ 2025-12-31│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 │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 9696.20万│ 22.00万│ 4377.78万│ 87.70│ ---│ 2023-12-31│ │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 │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 1.41亿│ 21.07万│ 1948.94万│ 89.90│ ---│ 2023-12-31│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6.13万│ ---│ 55.34万│ 100.00│ ---│ 2023-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 1.99亿│ 100.00│ ---│ ---│ ├─────────┼──────┼─────┼─────┼─────┼─────┼──────┤ │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 1892.90万│ ---│ ---│ ---│ ---│ 2023-12-31│ │料建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 2、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 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等议案。独立董事就上 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等议案。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7月11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15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7元 /股。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45333333.60元。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 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30.07元/股-0.4元/股=29.67元/ 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 ,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 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为“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公司净利润完成率<95% ,公司层面归属0%”、“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计划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净利润未达到上述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上述离职的9名激励对象除外)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9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出席会议,会 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同意选举索永喜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候选人 的简历见附件。 同意选举谭超玉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候选人 的简历见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索永喜先生:1985.05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曾任公司生产经理。 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生产部长,徐州浩通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索永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60000股。索永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职工监事简历 谭超玉先生:1990.11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生。 曾任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周口沈丘项目经理。 现任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经理。 谭超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谭超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因此,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 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审[2024]4381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03953027.65元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需求等,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4月25日剔除回 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00股后的总股本总额11333323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利润3.00元(含 税),共计分配利润33999970.20元,本次利润分配占2023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2.49 %。本次不送红股、不做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 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 2024-02-22│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 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1个交易日(2024年2月8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等情况公告。 ──────┬────────────────────────────────── 2024-02-20│股权回购 ──────┴────────────────────────────────── 1、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未能在3年内完成的,将履行 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35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428571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1.26%;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142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63%。 3、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 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 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 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 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 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 1、上市已满6个月(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1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2024年2月8日为20.32元/股,最近1年最高为42.11元/股,低于最近1 年最高的50%;2024年1月12日为29.21元/股,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超20%。本次回购符 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该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决议前3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 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如未能在3年内完成的,将履行相关 程序后予以注销;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42 857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2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1428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3%。具体以 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 2024-01-02│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董事林德建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32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595%),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47%);监事余志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 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029%),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60%);监事朱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5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4015%),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2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0.054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 29日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2023年8月2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内进行。如计划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前述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29日,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2023-08-2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 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箱方式发出。本 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2名监事朱晋先生、余志灏先生通讯参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朱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3-08-25│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 子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3年6月30日的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76106717.24元。 ──────┬────────────────────────────────── 2023-07-11│其他事项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特长,公司于2023年7月1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 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 2023-07-1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1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07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9万股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3年7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0.07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15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0.07元/股; (四)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 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