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6 浩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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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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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06│ 18.03│ 4.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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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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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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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博 │ ---│ ---│ 58.00│ ---│ -239.1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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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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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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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 ---│ 2156.29万│ 2.00亿│ 100.31│ 409.57万│ 2025-06-30│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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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 2.00亿│ 2156.29万│ 2.00亿│ 100.31│ 409.57万│ 2025-06-30│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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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 4987.08万│ 53.86万│ 4967.20万│ 99.60│ 2047.56万│ 2024-12-31│
│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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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 1.41亿│ 53.86万│ 4967.20万│ 99.60│ 2047.56万│ 2024-12-31│
│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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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 9696.20万│ ---│ 2161.64万│ 99.80│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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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 2166.06万│ ---│ 2161.64万│ 99.80│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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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34万│ ---│ 55.34万│ 100.00│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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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6.13万│ ---│ 55.34万│ 100.00│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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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 1.9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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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 1.99亿│ 100.00│ ---│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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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 1892.90万│ ---│ ---│ ---│ ---│ ---│
│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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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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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610.9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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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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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浩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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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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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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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促进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发展,进一步加强│
│ │控股子公司江西浩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的运营管控,公司拟以│
│ │自有资金610.9549万元受让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瑭联”)所持有浩博2%│
│ │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940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530万元)。 │
│ │ 锦瑭联为公司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
│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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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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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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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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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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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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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促进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发展,进一步加强│
│ │控股子公司江西浩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的运营管控,公司拟以│
│ │自有资金610.9549万元受让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瑭联”)所持有浩博2%│
│ │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940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530万元)。 │
│ │ 锦瑭联为公司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
│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 │ 1、名称: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 │ 公司持有锦瑭联19.90%的股权,并向其派出一名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构成关联关│
│ │系。经查询,锦瑭联非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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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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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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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出售部分贵金属非流动性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目的及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授权人士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用于经营周转
的贵金属铂,预计2026年度出售量不超过800千克,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时机、具
体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次出售有利于提
高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出售部分贵金属非
流动性资产》的议案。鉴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预计本次拟择机出售部分用
于经营周转的贵金属铂产生的交易金额及利润将超出董事会审议标准,可能触及股东会审议标
准。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出售事宜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出售铂不超过80
0千克,目前交易对手、交易价格、交易时间、是否能完成交易等内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
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贵金属铂,出售量不超过800千克。
2、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运营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贵金属铂为公司购入的经营周转材料,目前该部分贵金属暂未使用,其出售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2634048.9元。
5、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目前交易对手、交易价格、交易时间、是否能完成交易等内容尚不确定。本次交易综合考
虑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出售交易标的形成的收益最终将以
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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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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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
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3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3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华统股份、
一鸣食品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宏瑜,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禾迈股份、一鸣食品
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熹,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贝仕达克、德赛电池
等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15万元。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
范围及工作量等因素,参照相关审计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协商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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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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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
体授信机构及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有效期限均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
的协议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整,公司及子公司均可在授
权额度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二、审批程序及授权情况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综合授信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
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每笔业务等形成决议。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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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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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市场、流动性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投资品种:为严控投资风险,本次用于委托理财投资的品种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投资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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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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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
考所在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等确定并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个
人工作绩效等确定并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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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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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
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
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公司108办公楼32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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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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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27398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309594.8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74195886.02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2029991.76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扣除按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2024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红利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9564735.50元,母
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67744964.9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为158273987股,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9564735.50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27398
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309594.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现
金分红和每股转增股份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转增后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21583581股(预计转增6330959
4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3309594.8元(含税),占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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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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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决定取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未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鉴于自启动本次可转债事项以来,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身经
营战略的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回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全面评估和优化,为
确保融资方案更好地匹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
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对再融资方案做出调整,决定取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事项。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自身发展实际
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后审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取消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做出的承诺、
规划等将自动终止失效。未来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和项目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要求的前提下,适时推进更为匹配的再融资方案,以更好地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如触及相
关披露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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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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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
2月2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
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即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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