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6 浩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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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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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博 │ ---│ ---│ 58.00│ ---│ -239.1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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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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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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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 0.00│ 5398.51万│ 1.64亿│ 81.92│ 0.00│ 2025-12-31│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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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 9696.20万│ 7.81万│ 4869.44万│ 97.64│ 0.00│ 2024-12-31│
│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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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 1.41亿│ 0.00│ 2161.64万│ 99.80│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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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6.13万│ 0.00│ 55.34万│ 100.00│ 0.00│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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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0.00│ 1.99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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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 1892.90万│ 0.00│ 0.00│ ---│ 0.00│ 2023-12-31│
│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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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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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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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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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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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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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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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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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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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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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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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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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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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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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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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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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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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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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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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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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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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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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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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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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工
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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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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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最近五年是否存
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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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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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
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据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
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本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
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
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
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且该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三、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且公
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
表决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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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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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对公司财务指标的测算及预计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
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或“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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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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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投资总
额及延期》议案,同意变更“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
并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6年9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3.
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850012.02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39998211.9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851800.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2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此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11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
、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等事项的公告的更正公告》(2021-016);2022年9月15日,公司2
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38);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20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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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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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2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1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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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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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了《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经事后审查,发现“五、公司董事会对
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中的“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有误,现予
以更正。
更正前:
五、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公司系国内重要的贵金属回收厂商之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8.50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9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30亿元,净利润0.76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件与能
力。
更正后:
五、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公司系国内重要的贵金属回收厂商之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8.50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9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76亿元,净利润0.99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件与能
力。
除以上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
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项审核力度,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
类似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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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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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2、合同金额: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方盛虹(深
圳主板上市公司,代码:000301)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
化”)签订了《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
计总资产的比重超100.00%。
3、合同生效条件:自签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本合同能
顺利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拓展。鉴于本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较长及未来贵金
属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其对合同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风险提示:本合同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框架合同,实际履行量以后续签订的
订单为准。本合同服务周期长,可能存在政策因素、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
能或部分不能执行影响收益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与盛虹石化签署了《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XY2AJ9X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5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研发中心702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石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纤原料销售;石化
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
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盛虹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盛虹石化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拓展,巩固公司在贵金属回收领域的竞争优势。
2、鉴于本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较长及未来贵金属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其对合同期
内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形成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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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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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夏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2088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3486
%(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981700股后的总股本计算比例,下同),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41%。本次夏军拟减持的比例
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徐州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博通”)
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503%,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475000股,其中夏军(董事长、总经理)、赵来运(董事、副总经理)、马小宝
(董事、董秘、财务总监)、索永喜(职工董事)通过博通间接减持分别不超过400000股、30
000股、30000股、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228%。本次夏军、赵来运、马小宝、索永喜
通过博通间接减持的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副总经理朱丰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90%,计划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3%。本次朱丰拟减持的比例未超过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
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且不低于上市发行价(若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夏军先生、博通、朱
丰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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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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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夏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共4548883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下同)的40.48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66人,代表股份数共18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审议通
过《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15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3%;反对1
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28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981%;反对10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05%;弃权64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163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0%;反对1
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28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46%;反对11
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3%;弃权51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168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8%;反对9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3%;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28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28%;反对91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7%;弃权64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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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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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贵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为前提,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持仓金额及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的总额度内,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铂、钯、铑、银等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贵金属
价格波动较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依据订
单、生产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等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对冲功能,
降低贵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指标的影响;
2、交易品种: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银、铂、钯等;
3、交易规模:公司拟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各金属品种的最高持仓余额合计不超过80,000
万元,最高持仓交易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
4、交易方式:公司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所采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远期、现货延期
、期货、期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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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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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存量资金效益,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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