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8 东亚机械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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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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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 │ 3.96亿│ 9.75万│ 2.41亿│ 98.59│ 4155.72万│ 2021-12-31│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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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油螺杆空压机研发│ 9896.00万│ 601.98万│ 6259.59万│ 63.25│ ---│ 2025-12-31│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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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4921.00万│ 220.39万│ 4934.74万│ 100.28│ ---│ 202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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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1.60亿│ 0.00│ 5002.12万│ 100.0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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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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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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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欧元、美元),使用期限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
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保持充足的资金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现金
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在前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欧
元、美元)。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
等,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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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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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38,804.93元,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12,003,880.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2,128,437.4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
,可供分配利润为522,272,161.87元。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
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总股本381,774,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177,41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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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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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翠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洪兵先生、监事姚丽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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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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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211人;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6211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7554%;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11日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
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激励计划事实情况概要
(一)2023年激励计划简述及首次授予情况
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简介及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10日。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前):4.86元/股。
5、首次授予对象:217人。
6、首次授予数量:729.47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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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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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有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五)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失去激励资格,因此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945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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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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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目前现有的总股
本3789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税前)。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需要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4.76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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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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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后):2862116股。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211人
2、授予价格(本次调整后):4.76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同意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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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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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连科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连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公司董事职务,刘连科
先生辞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根据《公司法》《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连科先
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
刘连科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连科先生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惠福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32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85%。刘连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原定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
持的规定及要求。
刘连科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连科先生在任职董
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通过,卢文勇先生在2022年任职监事会主席届满换届至今未有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卢文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
提名卢文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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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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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23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8.35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4.86元/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9名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1
9名激励对象授予28.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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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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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实现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区域及
同行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任职的岗位及所担任职位领取相应薪酬;如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的,不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位的监事(以下称“外部监事”),不领取薪酬,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获得连任或续聘的,上述薪酬方案保持不变;新任或新聘的,适用上述薪
酬方案,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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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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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
任期限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260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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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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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在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
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当时总股本为
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
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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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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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
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项目贷款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
需求来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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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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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3,044,883.2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304,488.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2,224,842.54元,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452,128,437.43元。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
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378,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
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891,2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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