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9 怡合达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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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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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12│ 14.14│ 5.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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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8│ 31.56│ 4877.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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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4-09-23│ 15.09│ 8.6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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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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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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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 9.00亿│ 3988.83万│ 4.11亿│ 94.52│ ---│ 2025-07-31│
│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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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 6.00亿│ 1.19亿│ 2.17亿│ 50.61│ ---│ 2026-12-31│
│东运营总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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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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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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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预留授予数量:16.00万股
预留授予人数:1人
预留授予价格:11.35元/股(调整后)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成就,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9月1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3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1.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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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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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34202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目前公司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
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为:P=(11.5-0.15)=11.35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1.5元/股调整为11.35元/
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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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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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获悉信息披
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持股比例累计减少0.88%,截至权益变动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12.99%,触及权益
变动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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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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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
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主要内容
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中期分红规划: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50%。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81679275.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1595055.8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81125673.41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1408323425.64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34202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5130406.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实施本半年度分红方案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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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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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立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话、电子
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
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现场出席人数为2人,万知永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立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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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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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总经理辞任情况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黄强先
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黄强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强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
黄强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黄强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6年5月15日)止。截至公告日,黄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众复晖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49581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7%,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黄强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
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黄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黄强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附件
个人简历
黄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1月至
2005年6月在东莞日报担任记者,2005年8月至2007年5月在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担任办事员
,2007年9月至2017年2月在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担任公务员;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在东莞
市遛蜗牛众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黄强先生通过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49581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0.0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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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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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6.00万
股调整为613.00万股,基于上述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由632.00万股相应调整为629.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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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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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22日
首次授予数量:613.00万股
首次授予人数:89人
首次授予价格:11.5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以2025年7月22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11.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613.00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11.5元/股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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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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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获悉信息披
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持股比例累计减少0.76%,截至权益变动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13.87%,触及权益
变动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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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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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
)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红土”)、东莞红土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智能”)(以上四个主体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
《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获悉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股份被动增加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导致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56%,截至权益变动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00%,触及权益变动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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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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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众慧达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慧达”)、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达”)分别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众慧达
、众志达解散清算,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相关
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并已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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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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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
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商议的价格为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为10万元(含税)。2025年度立信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
确定具体报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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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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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预计达
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
素和变化情况,因项目建设前期规划设计、报建审批等审批流程较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缓慢
,引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
用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
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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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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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70000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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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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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0,439.6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99.6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8,970.72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1,698.92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634,202,712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0,260,813.60元(含税)。本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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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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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
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
、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保理、供应
链金融等。
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银行间互相调剂。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
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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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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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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