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9 怡合达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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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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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 7.79亿│ 3.50亿│ 3.50亿│ 100.05│ 6992.22万│ 2021-10-31│
│供应链华南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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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 3.07亿│ 1.50亿│ 1.50亿│ 100.01│-1082.26万│ 2021-09-30│
│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 │ │ │ │ │ │
│部件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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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企业信息│ 6000.00万│ 434.05万│ 434.05万│ 100.00│ ---│ ---│
│化管理升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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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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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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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本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实施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
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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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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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
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商议的价格为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为10万元(含税)。2024年度立信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
确定具体报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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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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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70000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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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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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相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
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
、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保理、供应
链金融等。
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银行间互相调剂。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
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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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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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公司拟回购注销1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208股,回购价格为25.65元,以公司2024年4月19日收市后
的总股本577708128股为计算基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7708128股变更为57
654792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77708128元减少为57654792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
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33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
0
3、联系人:黄强
4、联系电话:0769-82886777
5、邮箱地址:lys@yiheda.com
6、邮政编码: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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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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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与制定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
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
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160208股。与之配
套的《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
施本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18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1160208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将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57770812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进行回
购注销工作。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26.05-0.4=25.65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6.05元/股调整为25.65元/股。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总金额为29759335.20元
,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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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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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54553.1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096.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
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053.97万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
42322.14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57770812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1083251.20元(含税)。本年度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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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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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盈”)为持有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于近日收到伟盈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
函》,伟盈于2023年7月4日至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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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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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
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
思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可,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
公司的业务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资价值,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
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用优异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专注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商
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深
耕自动化设备行业,基于应用场景对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进行标准化设计和分类选型,通过标准
设定、产品开发、供应链管理、平台化运营,以信息和数字化为驱动,致力于为自动化设备行
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短交期的自动化零部件产品。
公司在国内较早采用一站式供应模式,在国内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和本地化服务优
势,目前,已成功开发涵盖160余万个SKU的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产品体系,建立了方便快捷全
面触达客户的服务体系,建立了高效敏捷的供应链管理,已成为国内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领域
头部企业。通过十余年的积累,公司累计服务约30余万自动化设备工程师,累计成交客户数突
破7万家,在新能源锂电、3C、汽车、光伏、工业机器人等众多行业中,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
度,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二、海外布局,系统化推进国际化战略
抓住中国优势产能海外重构的机遇,公司将采用多种模式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从标准认证
、品牌渠道、品质服务、供给模式、市场运作等方面,完成从“产品、技术及服务出海”到“
全球化布局”的能力适配,我们致力于为全球设备零部件采购提供一站式供应链支持,打造怡
合达在全球范围内的选型标准影响力。
三、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强化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建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为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
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
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
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交流活动、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IR邮箱等多种渠道
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
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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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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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公司
控股股东金立国先生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
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
月内择机完成。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金立国先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342657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93%,累计增持金额为1006.04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29.3601元/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立国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6),公司控股股东金立国先生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
/股,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
告。
截至2024年1月29日,金立国先生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金立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2657股,占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93%,累计增持金额为1006.04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29.3601元/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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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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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合计84672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846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7792800的0.0147%。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
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1+n)=(31.56-0.3)/(1+0.2)=26.05元/股综上,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26.05元/股。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220570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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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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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2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2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7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3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54.56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
31.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4月21日,
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需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48000股调整为57600股,回购价格由31.56元/股调整为26.05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3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72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26.05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0月9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0、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67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26.05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672股进行
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846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7792800的0.0147%。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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