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29 怡合达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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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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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 7.79亿│ 3.50亿│ 3.50亿│ 100.05│ 6992.22万│ 2021-10-31│
│供应链华南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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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 3.07亿│ 1.50亿│ 1.50亿│ 100.01│-1082.26万│ 2021-09-30│
│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 │ │ │ │ │ │
│部件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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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企业信息│ 6000.00万│ 434.05万│ 434.05万│ 100.00│ ---│ ---│
│化管理升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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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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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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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怡合达”)因经营发展需要,苏州怡合达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
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UYJEM2M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
6、法定代表人:王坤
7、住所:昆山市千灯镇许塘路9号
8、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维修及改造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软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业工程设计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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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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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导致
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
稀释,不存在主动减持情形。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金立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红先生、章高宏先生、李锦良先生、温信英女士、上海众志
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宜众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宜众慧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统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
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本增加至481
5576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0.1552%;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立国先生增持公司股份342657股,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加0.0593%;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股本减少至57654792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
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1106%;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至634202712股,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3983%。综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4.3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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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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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权益变动后,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苏
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苏
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出具的《关于
股份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3502820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0.6070%;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至
576547920股,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
.0123%;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至634202712股,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
青蓝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4842%。综上,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
鼎青蓝在权益变动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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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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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伟盈新
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盈”)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0月30日,伟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4800股,持股比
例减少0.1272%;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至576547920股,伟盈持股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增加0.0229%;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至634202712股,伟盈持股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343%。综上,伟盈在权益变动期间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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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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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龚启明女士、朱则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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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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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贯彻公司“让客户感动、让员工幸福、让股东满意、让社会尊重”的经营理念,积极履
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公益行为,推动地方教育事业高质量
发展,公司将通过东莞市慈善会分别向东莞市横沥社区基金会捐赠500万元人民币、向东莞市
横沥镇教育管理中心捐赠16.05万元人民币,以回馈地方政府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助力
教育事业的发展。
两笔捐赠款项合计516.05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发起设立“东莞市横沥社区发展基金会
教育发展专项基金”,16.05万元用于“横沥镇庆祝第40个教师节表彰活动”奖励奖金。
二、款项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专项基金
1.基金会名称:东莞市横沥社区发展基金会教育发展专项基金
2.基金会启动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3.基金会宗旨: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公益行为,组织开
展各项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本基金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4.基金会资助范围:(资助范围以实际为准)
(1)救助:①救助横沥镇内在重大事故或家庭变故中处于危困无援的师生;②资助罹患
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精神疾病或长期慢性疾病的教育工作者、学生及离退休教育工作者。
(2)奖励:①奖励对横沥镇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②奖励在学习、
生活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3)项目扶持:①支持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竞技竞赛活动开展;②支
持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转化等项目开展;③支持教育专项调研、考察、规划编制等活动开展。
(二)奖励奖金
1.活动名称:横沥镇庆祝第40个教师节表彰
2.奖励金额:16.05万元
3.奖励对象:镇优秀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镇优秀班主任等
三、本次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践行经营理念、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
具体举措,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又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横沥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员工子女教育问题提供有力保障,让员工
安心与公司共同成长。
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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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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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18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60208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008%,回购价
格为25.65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9759335.20元。
2、公司已于202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7708128股减少为576547920
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2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2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7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3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54.56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31.56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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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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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指定龚启明女士、朱则亮先生为怡合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一、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保荐机构在怡合达本次发行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说明
通过查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文件、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资料,东莞证券认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的规
定。
(一)符合《公司法》对发行条件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每股股票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将不低于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符合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2、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时间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决议有效期等事项作出了决议。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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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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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本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实施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
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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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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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
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商议的价格为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为10万元(含税)。2024年度立信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
确定具体报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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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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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70000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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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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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相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
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
、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保理、供应
链金融等。
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银行间互相调剂。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
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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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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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公司拟回购注销1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208股,回购价格为25.65元,以公司2024年4月19日收市后
的总股本577708128股为计算基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7708128股变更为57
654792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77708128元减少为57654792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
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33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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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黄强
4、联系电话:0769-82886777
5、邮箱地址:lys@yiheda.com
6、邮政编码: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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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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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与制定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
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
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160208股。与之配
套的《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
施本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18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1160208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将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57770812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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