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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仕净(3010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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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30 *ST仕净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13│ 6.10│ 1.42亿│ ├───────────┼───────────┼───────────┼───────────┤ │增发 │ 2023-03-09│ 42.66│ 4.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7│ 14.47│ 677.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8│ 10.12│ 663.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8│ 12.04│ 934.67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字化、智能化不锈│ 2.45亿│ 528.77万│ 2.45亿│ 100.01│ ---│ ---│ │钢特氟龙风管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减排万吨级CO2和 │ 7500.00万│ 0.00│ 7545.89万│ 100.61│ ---│ ---│ │钢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094.45万│ 90.94│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7-28 │转让比例(%) │0.99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朱叶 3115.00万 15.39 98.43 2025-06-26 叶小红 863.39万 4.27 100.00 2025-10-10 ───────────────────────────────────────────────── 合计 3978.39万 19.6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10 │质押股数(万股) │863.39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4.27 │ ├────────┼──────────────┴────────┴──────────────┤ │股东名称 │叶小红 │ ├────────┼──────────────────────────────────────┤ │质押方 │苏州润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叶小红质押了863.387万股给苏州润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6 │质押占总股本(%) │0.49 │ ├────────┼──────────────┴────────┴──────────────┤ │股东名称 │朱叶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3日朱叶质押了100.0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04 │质押股数(万股) │86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96 │质押占总股本(%) │4.26 │ ├────────┼──────────────┴────────┴──────────────┤ │股东名称 │叶小红 │ ├────────┼──────────────────────────────────────┤ │质押方 │北京佰纳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863.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6日叶小红质押了863.0万股给北京佰纳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叶小红解除质押86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1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96 │质押占总股本(%) │2.98 │ ├────────┼──────────────┴────────┴──────────────┤ │股东名称 │朱叶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07日朱叶质押了600.0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0 │质押股数(万股) │63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07 │质押占总股本(%) │3.15 │ ├────────┼──────────────┴────────┴──────────────┤ │股东名称 │朱叶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朱叶质押了635.0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仕净科│仕净光能 │ 9.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江苏仕净 │ 4.7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江苏仕净 │ 2.4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江苏仕净 │ 2.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江苏仕净 │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仕净光能 │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仕净光能 │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仕净光能 │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仕净光能 │ 567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仕净光能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江苏仕净 │ 29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宁国环创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宁国环创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宁国环创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宁国环创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苏州仕净科│仕净环保 │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8│其他事项 ──────┴────────────────────────────────── 为真实反映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 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 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同时对因债务人已注销或无法履约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8-07│诉讼事项 ──────┴──────────────────────────────────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为40,786.34万元人民币,其中未结诉讼金额 为40,639.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6.9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34起,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 纠纷等。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34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 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 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违规 2026年1月30日,*ST仕净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77000万元至97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87000万元至107000万元,*ST仕净未提及净资产情况。2026年 4月30日,*ST仕净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净利润为亏损13455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 为亏损1102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6742万元。*ST仕净业绩预告未按规定披露净资 产为负的情况,且预计的相关净利润数据与《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ST仕净未按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二、信息披露不准确 *ST仕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存在收入利润等数据及变 动幅度披露前后不一致、数据格式及标点符号错误、排版格式错误等多处错误,《董事会关于 公司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公司名称、审计机构名称信息等 存在错误。 *ST仕净上述行为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 、第6.2.1条、第6.2.2条第五项,第10.3.3条第一款,《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ST仕净董事长董仕宏、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太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 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和第三款 、第5.1.2条的规定,对*ST仕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ST仕净董事会秘书杨宝龙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 第4.2.2条第三款、第5.1.2条的规定,对*ST仕净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2.3条、第12.5条,《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2.3条、第12.5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三、对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宝龙给予通 报批评的处分。 *ST仕净、董仕宏、刘太玉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 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仕净通过本所上市公 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 55-88668399)。 对于*ST仕净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 2026年7月28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江苏证监局。 ──────┬────────────────────────────────── 2026-06-26│仲裁事项 ──────┴──────────────────────────────────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含过去十二个月前发生但近期已结案的诉讼)涉诉金额合计 约为11222.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未结诉讼金额为6492.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13.89%。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54起 ,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 、仲裁共计1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53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 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 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26│其他事项 ──────┴────────────────────────────────── 1、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预重整投资人、 预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性。 2、2026年6月5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或“法院”)作 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启动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仕净科技”)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苏州仕 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苏州中院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 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 不确定性。 3、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 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仍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存在后续 更正事项,更正后的财务数据预计于2026年8月31日前披露,财务数据尚不确定。上述事项将 对公司重整推进构成实质性影响,重整能否进入及成功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 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江苏省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预重整程序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 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仕净科技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预重整投资 人公开招募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仕净科技概况 仕净科技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并于2021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为301030。公司注册资本为20238.33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 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73222051M。 公司经营范围为废气处理、水处理、粉尘处理、固废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以及脱硫脱硝等 相关环保设备与工程的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运营管理、售后等并提供相关销售;各类环保 节能系统工程的信息数据开发应用并销售,远程在线检测系统的集成运营管理;新能源电子产 品及耗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 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为朱叶,实际控制人为朱叶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小红、董仕宏。 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制程污染防控、末端污染治理、托管运维、远程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 服务于一体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具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已形成从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安装到增值服务的较为完整的业务链条,可为客户提 供一站式综合环保服务。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环境污染协同处理技术 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以泛半导体产业为市场切入点,在该领域积累起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获 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以此为基础,公司逐步拓展产品在汽车制造、精细化工等高端精密制造 业以及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重工业领域的应用,跨行业应用能力得以充分体现。 ──────┬────────────────────────────────── 2026-06-16│其他事项 ──────┴──────────────────────────────────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仕净”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安徽仕 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光能”)于2026年6月9日收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宁国市人民 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同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 2026)皖1881破申1-2号),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 2、仕净光能为*ST仕净下属子公司,仕净光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 能否重整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的概述 公司接到仕净光能通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皖18 81破申1号),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同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 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号),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 司担任临时管理人。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重整申请简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徐州鑫馥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馥玮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老矿街道新城一巷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5MAC2G9G55N 申请事由:申请人鑫馥玮公司以仕净光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通过 重整盘活,仍可继续运营产生收益,具有极高的重整价值,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出对仕净光能 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 法定代表人:刘太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 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电 池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有色 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法院送达《决定书》及《通知书》时间 决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时间:2026年6月9日 (三)《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9日,徐州鑫馥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馥玮公司”)向本院递交申 请,以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光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 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仕净公司进 行预重整。本院依法告知仕净公司,仕净光能对鑫馥玮公司申请的预重整无异议。 ──────┬────────────────────────────────── 2026-06-1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2026年6月5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苏05破申18 号],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出具《决定书》[(2026)苏05破申18号之一],指 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 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 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 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9日,含当日),根据《苏州仕 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 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 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 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 自行承担。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债权申报平台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应通过“ 破栗子”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债权人无须前往临时管理人联系地 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指引》请前往“破栗子”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或通过本公告附件获取。为提 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 《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有权 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临时管理 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 ──────┬────────────────────────────────── 2026-06-05│其他事项 ──────┴────────────────────────────────── 一、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概述 2026年4月27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收到债 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或“法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苏05破申18号],法院决定 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如下: 2026年5月8日,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债务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预重整,债务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进入预重整。 本院认为,债务人系上市公司,为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 ,提高重整成功率,本院决定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 ──────┬────────────────────────────────── 2026-05-27│股权质押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朱叶女士的通知,基于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的事项一直未有进展,因此朱叶女士、北京天蝎 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协转。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仕净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 叶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转让方”或“乙方”)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与北京天蝎座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或“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山东省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质权人”或“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将其持有且质押给山东国际信托的100997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02%)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违约处置,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质权方的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53)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与朱叶、山东国际信托尚未办理相关股份转让手续。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 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6-05-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8: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20│其他事项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 字0102026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 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2026-05-16│仲裁事项 ──────┴──────────────────────────────────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含过去十二个月前发生但近期已结案的诉讼)涉诉金额合计 约为11060.90万元人民币,未结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66%。具体 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86起,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 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 讼、仲裁共计1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85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 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 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真实反映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 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 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同时对因债务人已注销或无法履约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 及商誉等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共计提减值损失827435290.07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522636038.5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4799251.51元。 ──────┬────────────────────────────────── 2026-04-30│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3-27│仲裁事项 ──────┴──────────────────────────────────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含过去十二个月前发生但近期已结案的诉讼)涉诉金额合计 约为54159.53万元人民币,未结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9.89%。具体 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45起,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 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 讼、仲裁共计1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44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 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 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6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1812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714%;反对1491 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551%;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数的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37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8.2383%;反对1491 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4593%;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024%。 ──────┬────────────────────────────────── 2026-03-12│股权冻结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 2026-03-10│股权冻结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 再冻结。 ──────┬────────────────────────────────── 2026-03-06│仲裁事项 ──────┴──────────────────────────────────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含过去十二个月前发生但近期已结案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 约为44108.68万元人民币,其中已撤诉及结案金额为4113.85万元,未结诉讼金额为39994.83 万元,未结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7.96%。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116起,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4起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112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 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 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0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因公外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选举,董事张 世忠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3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35%;反对35632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15%;反对35632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山东舜天信诚”、“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 金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 因: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辞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辞任函》。公司根 据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聘任山东舜天信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苏亚金诚、山东舜天信诚进 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聘任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13 日发来《辞任函》,为避免该事项对年度审计工作进度产生影响,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 求等实际情况,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 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后续相关工 作。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 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2-2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2026年2月13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公司”)收到苏 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 辞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的函》(以下简称《辞任函》),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考虑到审计进度未达其预期及未能按约定收取审计进度款等原因,经本 所慎重研究,正式向公司辞任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 一、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2026年1月19日,公 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2月13日,公司收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辞任函》,全文如下:本所接 受委托,担任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来,始终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秉持 勤勉尽责之态度履行审计职责。 鉴于贵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导致审计工作难以按预期进度开 展;同时,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审计费用。经本所慎重研究,现决定正式辞任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辞任决定自本函送达贵公司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应对措施 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正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 将依据沟通结果尽快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 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 2026-01-27│对外担保 ──────┴──────────────────────────────────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 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 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安徽扬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宁商贸”)与公司子公司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仕净光能”)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以及《供应链 支持框架协议》,及于前述两份框架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签订了系列具体合同(包括但不限 于《原材料采购合同》、《电池片代工合同》、《电池片销售合同》等),扬宁商贸基于前述 系列合同,为仕净光能提供供应链支持。为保证扬宁商贸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公司作为 仕净光能的控股股东愿意在主合同项下所欠扬宁商贸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 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9000万元。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三方此前签订的最高债权额为 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资产负债 率超7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1-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9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因公外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选举,董事张 世忠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6%;反对178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2%;反对178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 ──────┬────────────────────────────────── 2026-01-01│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 金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亚太”、“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原拟续聘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因其他个别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该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 工作产生影响,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 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5年1 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首席合伙人:于龙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2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1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5309.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 126.54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批发零售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708.55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2024年度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 13号)文件规定。近三年(2022年至今)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4例,目前1例已判决不需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尚余3例均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不排除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 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纪律处分1次,涉及人员17名。 ──────┬────────────────────────────────── 2026-01-0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 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公司1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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