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31 中熔电气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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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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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06│ 26.78│ 3.9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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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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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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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 │ 903.31│ ---│ ---│ 449.6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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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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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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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 2.24亿│ 257.35万│ 2.32亿│ 100.49│ 1.17亿│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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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万│ ---│ 1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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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后超出│ 990.50万│ 0.00│ 0.00│ 0.00│ ---│ ---│
│原投资金额部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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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84.65万│ 90.85万│ 4227.11万│ 102.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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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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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 1394.82万│ 1149.20万│ 1149.20万│ 82.3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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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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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交易金额(元)│22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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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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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坐落:高新区细柳街道锦业二路│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以北、西太路以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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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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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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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买GX3-4-41宗地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GX3-4-41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 │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 │-063)。 │
│ │ 近日,中熔电气以总价2210万元成功竞得GX3-4-4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
│ │《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 │让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竞得土地基本情况 │
│ │ 1、宗地坐落:高新区细柳街道锦业二路以北、西太路以西 │
│ │ 2、土地用途:工业 │
│ │ 3、土地面积:23990.9平方米(35.986亩) │
│ │ 4、出让年限:50年 │
│ │ 5、成交价:人民币22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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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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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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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或“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
益分派,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9.38元/股调整为66.24元/股
,授予数量由330.7535万股调整至489.5151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306.4135万股调整至4
53.49198万股,预留部分由24.34万股调整至36.0232万股。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以总股本66277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9766456.20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4)以66015827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为66277427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2616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3962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红利6627738.17元。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6277427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61600股后的660158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
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2910287.55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股本31687596股。
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规定,若在本激励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有派息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P=(99.38-0.6-0.1003962-0.65)÷(1+0.48)=66.24元/股
除上述授予价格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激励
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Q=330.7535×(1+0.48)=489.51518万股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Q=306.4135×(1+0.48)=453.49198万股2022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Q=24.34×(1+0.48
)=36.023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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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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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7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85716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750%;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西安中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办理857167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中熔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
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9.98元/股。在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8人。
5、授予数量与分配: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计331.3871万股,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627.7427万股的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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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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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共计123227股。
(一)作废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1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9176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因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原因不予归属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55名激励
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共计31467股不得归
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作废数量
以上两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227股,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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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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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
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截至2025年5月,公司已回购股份2616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以2024年12月
31日总股本66277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61600股后的6601582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2910287.55元,不送红股,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股本31687596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数据为准)。
3、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2910287.55/66277427*10=6.474344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数总额/总股
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31687596/66277427*10=4.781054股。2024年半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474344)/(1+0.47810
54)。
4、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5、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6、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1600.00股后的6
60158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37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
.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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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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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加快公司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相关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敞
口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保函、外汇交
易保证金、资产池、项目贷款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公
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用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包含但不限于自
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票据、知识产权等)作为抵押物为该笔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最终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
构合同约定为准。
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组织
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等,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
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遇到金融机构贷款或担保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
期限超出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相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上述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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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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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
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选举范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范明辉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
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范明辉先生将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与非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一致。
范明辉先生,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05
年7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通讯工程专业;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超捷系统集成有
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09年8月,待业;2009年8月至2016年6月,历任中熔有限销
售工程师、大区销售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中熔电气监事,历任大区销售经理、大区销售
总监、销售部总监、国内销售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范明辉先生通过中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379986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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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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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
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已经第
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铜、银等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
来的不确定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保障企业持
续健康运行。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银等原料相关
的期货品种。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
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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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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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苏公W[2025]A469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939254.4
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03953618.9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注册股份的5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33138713.5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489985286.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4862714.21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净利润为489985286.28元。
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
12月31日总股本66277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61600股后的6601582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2910287.55元,不送红股,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股本31687596股(最终股数以转
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数据为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及后续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和资本公积转增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
(1)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满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合并报
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0%。(该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
税)为上限,公司应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
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a.在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b.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c.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年中期
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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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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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熔电气”)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
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
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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