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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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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32 新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 2.53亿│ 208.76万│ 7585.50万│ 93.00│ 990.98万│ 2023-08-18│ │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 │ │ │ │ │ │ │设项目二期 │ │ │ │ │ │ │ ├─────────┼──────┼─────┼─────┼─────┼─────┼──────┤ │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 1.60亿│ ---│ 8866.75万│ 100.76│ 3306.08万│ 2023-08-18│ │国Ⅳ柴油机生产线技│ │ │ │ │ │ │ │改项目 │ │ │ │ │ │ │ ├─────────┼──────┼─────┼─────┼─────┼─────┼──────┤ │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 7061.40万│ ---│ 7122.57万│ 100.89│ ---│ 2023-08-18│ │级改造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新昌县中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亲属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亲属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新昌县中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亲属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 ├──────┼────────────────────────────────────────┤ │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亲属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2│银行授信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银行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 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 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 性,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 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仲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新柴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1-3月的 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 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79 ,106,015.73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81,751,821.1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75,182.12元,加 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76,352,349.12元,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7,234,002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049,180.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 4,580,057.9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1,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113,3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30.48%。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行为。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 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地履行其审计职责,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 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 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03-19│其他事项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因 个人资金需求,公司监事梁仲庆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6250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比例0.0855%)。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仲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梁仲庆先生已减持 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0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855%。梁仲庆先生本次减持股份 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其本人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5-03-14│其他事项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因 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春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147%)。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张春先生已减持其所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147%。 张春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其本人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5-02-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浙江新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5%以上股份的 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例从17.5836% 下降至16.7319%。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2025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2025-02-17│其他事项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白洪法先生合计持有5430000股的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19%),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其中4072500股为 高管锁定股,13575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0.5630%)的公司股份。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白洪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梁仲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1-3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 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等情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对比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计提情况,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且对公司截至2024年3月 31日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部分符合转回条件,本着谨慎性原则,现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符合转回条件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行转 回。公司对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情况如下 所示: (一)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情况 1、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 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 ──────┬────────────────────────────────── 2024-05-24│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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