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32 新柴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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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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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13│ 4.97│ 2.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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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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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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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 2.53亿│ 208.76万│ 7585.50万│ 93.00│ 990.98万│ 2023-08-18│
│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 │ │ │ │ │ │
│设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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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 1.60亿│ ---│ 8866.75万│ 100.76│ 3306.08万│ 2023-08-18│
│国Ⅳ柴油机生产线技│ │ │ │ │ │ │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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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 7061.40万│ ---│ 7122.57万│ 100.89│ ---│ 2023-08-18│
│级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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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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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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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昌县中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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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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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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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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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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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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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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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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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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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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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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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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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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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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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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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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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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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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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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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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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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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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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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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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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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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昌县中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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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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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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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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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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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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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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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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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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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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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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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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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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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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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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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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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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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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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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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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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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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浙江新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5%以上股份的
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例从16.5837%
下降至15.6199%。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2026年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观岚先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告知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朱观岚先生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24148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9638%(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新柴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例从16.5837%
下降至15.6199%。
4、朱观岚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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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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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朱观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朱观岚先生
已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324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6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朱观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其本人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朱观岚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股东在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朱观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3.朱观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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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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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批期限与授
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
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自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
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6.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
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7.关联关系:公司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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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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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7288912.84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109270275.5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27027.
5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40049180.73元,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24113340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297726.0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18809965.99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1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34734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29.22%。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行为。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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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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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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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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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银行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
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
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
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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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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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1-3月的
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
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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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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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
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第七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总监、董事会
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6万/年。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对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董事长除外)按照其所兼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3、公司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
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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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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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地履行其审计职责,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
计工作量、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6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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