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36 双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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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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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447.00│ ---│ ---│ 9104.7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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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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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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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600吨酞菁颜│ 5.02亿│ 5073.12万│ 3.69亿│ 100.03│ 600.06万│ 2021-12-10│
│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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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 1.50亿│ ---│ 1.50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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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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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8 │交易金额(元)│4.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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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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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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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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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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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8日,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
│ │制人杨汉洲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
│ │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
│ │。 │
│ │ 为满足子公司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泰兴")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 │
│ │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对双乐 │
│ │泰兴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乐泰兴的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1│
│ │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双乐泰兴100%股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双乐泰兴增资40,000万元 │
│ │,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双乐泰兴近日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取得泰兴市数据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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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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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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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振伟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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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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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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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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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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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申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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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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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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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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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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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环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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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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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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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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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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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明煌电器线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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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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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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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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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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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振伟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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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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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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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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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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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申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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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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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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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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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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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环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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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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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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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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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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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明煌电器线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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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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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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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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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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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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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双乐颜料泰│ 6000.00万│人民币 │2022-05-18│2028-05-17│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兴市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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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双乐颜料泰│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5│2024-04-18│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兴市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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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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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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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20697619.0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656671.6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8897942.3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7788255.75元。根
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788255.7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司资
金使用,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4年度(含本次及2024年中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0000000.0
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50000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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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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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贸易融
资、保理融资、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
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
现、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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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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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
《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
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每人60000元/年(税前)。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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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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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
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贾嘉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峰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情况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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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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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
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
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
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
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保证
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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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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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
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
含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股
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
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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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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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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