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36 双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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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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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447.00│ ---│ ---│ 9104.7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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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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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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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600吨酞菁颜│ 5.02亿│ 5073.12万│ 3.69亿│ 100.03│ 600.06万│ 2021-12-10│
│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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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 1.50亿│ ---│ 1.50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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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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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8 │交易金额(元)│4.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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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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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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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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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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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8日,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
│ │制人杨汉洲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
│ │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
│ │。 │
│ │ 为满足子公司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泰兴")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 │
│ │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对双乐 │
│ │泰兴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乐泰兴的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1│
│ │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双乐泰兴100%股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双乐泰兴增资40,000万元 │
│ │,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双乐泰兴近日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取得泰兴市数据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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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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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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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振伟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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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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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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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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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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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申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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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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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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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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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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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环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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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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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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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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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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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明煌电器线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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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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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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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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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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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振伟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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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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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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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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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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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申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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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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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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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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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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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环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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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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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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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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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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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明煌电器线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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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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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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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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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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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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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双乐颜料泰│ 6000.00万│人民币 │2022-05-18│2028-05-1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兴市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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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双乐颜料泰│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5│2024-04-18│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兴市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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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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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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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
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
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
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
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保证
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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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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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
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
含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股
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
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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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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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分别假设
2025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和2025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
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
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不考虑
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40.00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
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5、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3.9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9.37万元。假设2024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于2024年1-9月年化处理所得,2025年度的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
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10%;
(3)较上一年度增长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
表公司对2024年度与2025年度全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2024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4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
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假设2025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2025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
红金额。
7、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00000000.00股为基础,仅考
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量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
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
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另外,不考虑募集资
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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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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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
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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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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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赢投资”)、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投资”)、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双赢投资”)、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享投资”)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45556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6%)的股东同赢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5%)的股东共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49
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5%)的股东双赢投资和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4.05%)的股东共享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其中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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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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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4年10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公司向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泰兴”)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双乐泰兴的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双乐泰
兴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双乐泰兴近日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取得泰兴市数据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77043782N
名称: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汉功
经营范围:颜料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
证许可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2008年6月30日至2058年6月29日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疏港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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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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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4年10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取得泰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14265267XQ
名称: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汉洲
经营范围:铬黄、锌黄、酞菁、钼铬红、偶氮颜料、涂料、橡胶、塑料、硫酸铵、氰尿酸
制造;科技开发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28日
住所: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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