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22│ 13.57│ 2.80亿│
├───────────┼───────────┼───────────┼───────────┤
│可转债 │ 2022-08-12│ 100.00│ 3.4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 ---│ ---│ 8.82│ ---│ ---│ 人民币│
│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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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 2.52亿│ 0.00│ 1.56亿│ 100.00│ -830.74万│ 2023-12-31│
│制造项目 │ │ │ │ │ │ │
├─────────┼──────┼─────┼─────┼─────┼─────┼──────┤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 8218.48万│ 0.00│ 6844.85万│ 88.68│ 0.00│ 2025-08-31│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68.18万│ 27.49万│ 185.56万│ 5.86│ 0.00│ 2026-06-30│
├─────────┼──────┼─────┼─────┼─────┼─────┼──────┤
│补充流动资金(IPO │ 1.00亿│ 0.00│ 1536.32万│ 100.00│ 0.0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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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 1.30亿│ 1742.49万│ 1.19亿│ 100.00│ 0.00│ 2024-08-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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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 1.30亿│ 144.53万│ 1129.80万│ 8.69│ 0.00│ 2026-08-31│
│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可转│ 1.00亿│ 0.00│ 9999.99万│ 100.00│ 0.00│ ---│
│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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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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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15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
│股东名称 │吴君三 │
├────────┼──────────────────────────────────────┤
│质押方 │东铭易盛(北京)科技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12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吴君三质押了500.0万股给东铭易盛(北京)科技中心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2日吴君三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9-25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15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
│股东名称 │吴君三 │
├────────┼──────────────────────────────────────┤
│质押方 │北京骅泰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4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2日吴君三质押了500.0万股给北京骅泰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吴君三解除质押5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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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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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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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宏亘禾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
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现
将变更后的工商注册信息公告如下:名称:北京宏亘禾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655室
法定代表人:吴剑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4-19
营业期限:2023-04-1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数字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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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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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吴君三先生发送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吴君三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
〕60号)等资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吴君三:
经查,你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于2023年3月29日与北京骅泰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骅泰宇)签
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于2023年4月4日与北京骅泰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中对中
环海陆股份及控制权转让、董事会改选、并购重组等交易进行了约定。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
期间,你与北京骅泰宇就股权转让事项又先后签订了6份补充协议。
你作为中环海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与北京骅泰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后未及时告知中环海陆,未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认
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配合上市公司就股权转让事项以及当前进展情况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事项情况
吴君三于2023年3月起陆续与北京骅泰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骅泰宇
”)等相关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等一系列协议。上述系列协议主要就
资产注入和股份转让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中关于股份转让、资产注入
的内容均未实施,吴君三与北京骅泰宇已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双
方解除了上述系列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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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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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现
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
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
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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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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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兵,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连,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蔡素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蔡素华和项目合伙人胡兵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连最近3年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
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胡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蔡素华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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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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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
陆”)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
产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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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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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2025年4
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具
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
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
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4)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
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授信
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
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授信
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8)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授信
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9)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
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10)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授信方
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等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其他说明
获得上述综合授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融资用途为支付货
款及企业日常经营支出,以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
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
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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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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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
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予以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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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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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张
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星
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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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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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419788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978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共计4144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448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2
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2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2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29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共计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
计5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无法到会的董事闵平强先生、董事丁勇先生、独立董事于劲松先生、张惠
雅女士、厉治先生、监事会主席田燕女士、监事盛德英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进行见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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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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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惠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由于张惠雅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公司董事会拟增补任海
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任海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任海峙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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