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1 金百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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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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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0-3 │ 2006.51│ ---│ ---│ 0.00│ 56.17│ 人民币│
├─────────┼─────┼─────┼─────┼─────┼──────┼──────┤
│信智安盈1517期收益│ 1000.00│ ---│ ---│ 0.00│ 16.21│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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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湾2号 │ 1000.00│ ---│ ---│ 0.00│ 13.67│ 人民币│
├─────────┼─────┼─────┼─────┼─────┼──────┼──────┤
│1天报价 │ 0.30│ ---│ ---│ 0.00│ ---│ 人民币│
├─────────┼─────┼─────┼─────┼─────┼──────┼──────┤
│安泰保盈545期收益 │ 0.00│ ---│ ---│ 0.00│ 16.20│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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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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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 1.98亿│ 967.10万│ 8683.81万│ 91.43│ 0.00│ 2025-02-2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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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25.01万│ 0.00│ 1527.29万│ 100.00│ 0.00│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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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 4950.00万│ 1191.70万│ 2667.89万│ 63.76│ 0.00│ 2026-02-28│
│务数字化中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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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0.00│ 0.00│ 0.00│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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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2025-01-31│2028-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工场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惠州市金百│ 0.0000│人民币 │2020-08-28│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泽电路科技│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数字工业科│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工场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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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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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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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现有总股本10668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总额10
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53992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39738734.
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062978.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40568.76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84
056.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1026160.7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64873122.51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64873122.51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总额10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399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
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49
00股,成交总金额为150498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为10539920.00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为25589763.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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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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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金百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百泽”)作为投资主体,在新
加坡设立了全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
司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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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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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
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及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9.00元/股调整至不超
过2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在2024年4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2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
),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成交总金额为30007008.00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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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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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股东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股东武守永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405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00%;前述股东的减持期间均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4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9
62%;武守永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1541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9566%,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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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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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
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电子电路柔性
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中台项目”)调整实施周期。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数字化中台
项目实施周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9503.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93.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5209.31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4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
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数字化中台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缺口,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
资总额及部分项目的期限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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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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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张伟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60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5.7304%),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公司股东武守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78%,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7.6770%),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3184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
),其中:大宗交易不超过2122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后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06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99%);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如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如后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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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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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4年9月7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三级子公司入驻华为云商店联营
联运身份提供担保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深圳市造物数字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造物数科”或“被保证人
”)为深入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的合作,持续推进入驻华为云
商店联营联运身份,充分利用造物数科数字化工程能力,实现产业升级、数字化业务(软件+
硬件+服务)在华为生态的销售渠道打通。使其符合华为云商店对供应商的认证标准体系,满
足造物数科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造物数科进行财务担保。
公司向华为云出具担保函,为华为云与造物数科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6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被担保事项的履行期限均
已届满之日起算。
针对本次公司为控股三级子公司造物数科提供的担保,造物数科在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
股东深圳市云创造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云盟造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别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按所持造物数科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造物数科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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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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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
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更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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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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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于2024年3月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400股(其中大宗交易不超过2133600股,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066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后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4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
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预披露公告日至2024年5月15日,张伟已减持2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下同)的1.9854%。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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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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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94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
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及202
4年3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668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
04900股后的总股本10627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376506.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
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376506.00元/106680000股=0.0597722元(保留七位
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59772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
1日。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9.00元/股(含)调整为28.94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
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9.
00元/股-0.0597722元/股≈28.9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
限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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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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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非独立
董事林鹭华女士于2024年5月14日因病不幸逝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
工对林鹭华女士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和深切缅怀。
林鹭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忠实地履行了作为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董事会对此致以崇高敬意。
林鹭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鹭华女士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由7人减少至6人,未低于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正常运作。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
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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