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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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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41 金百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开0-3 │ 0.00│ ---│ ---│ 2006.85│ 0.00│ 人民币│ ├─────────┼─────┼─────┼─────┼─────┼──────┼──────┤ │1天报价 │ 0.00│ ---│ ---│ 0.30│ 0.00│ 人民币│ ├─────────┼─────┼─────┼─────┼─────┼──────┼──────┤ │信智安盈1517期收益│ 0.00│ ---│ ---│ 1000.00│ 0.00│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 │粤湾2号 │ 0.00│ ---│ ---│ 1004.35│ 0.00│ 人民币│ ├─────────┼─────┼─────┼─────┼─────┼──────┼──────┤ │海南百彦二期半导体│ ---│ ---│ 25.00│ ---│ 0.00│ 人民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 1.98亿│ 590.25万│ 8306.96万│ 87.46│ 0.00│ 2025-02-28│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25.01万│ 0.00│ 1527.29万│ 100.00│ 0.00│ 2023-09-30│ ├─────────┼──────┼─────┼─────┼─────┼─────┼──────┤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 4950.00万│ 647.52万│ 2123.72万│ 50.75│ 0.00│ 2025-02-28│ │务数字化中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亿│ 0.00│ 0.00│ 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持股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持股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金百│惠州市金百│ 0.0000│人民币 │2020-08-28│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泽电路科技│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2025-01-31│2028-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工场科技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工场科技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张伟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60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5.7304%),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公司股东武守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78%,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7.6770%),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3184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 ),其中:大宗交易不超过2122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后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06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99%);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如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如后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 ──────┬────────────────────────────────── 2024-09-10│对外担保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4年9月7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三级子公司入驻华为云商店联营 联运身份提供担保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深圳市造物数字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造物数科”或“被保证人 ”)为深入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的合作,持续推进入驻华为云 商店联营联运身份,充分利用造物数科数字化工程能力,实现产业升级、数字化业务(软件+ 硬件+服务)在华为生态的销售渠道打通。使其符合华为云商店对供应商的认证标准体系,满 足造物数科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造物数科进行财务担保。 公司向华为云出具担保函,为华为云与造物数科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6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被担保事项的履行期限均 已届满之日起算。 针对本次公司为控股三级子公司造物数科提供的担保,造物数科在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 股东深圳市云创造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云盟造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别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按所持造物数科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造物数科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 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更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2024-07-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于2024年3月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400股(其中大宗交易不超过2133600股,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066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后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4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 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预披露公告日至2024年5月15日,张伟已减持2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下同)的1.9854%。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 ──────┬────────────────────────────────── 2024-06-17│价格调整 ──────┴──────────────────────────────────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94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 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及202 4年3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668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 04900股后的总股本10627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376506.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 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376506.00元/106680000股=0.0597722元(保留七位 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59772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 1日。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9.00元/股(含)调整为28.94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 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9. 00元/股-0.0597722元/股≈28.9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 限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2024-05-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非独立 董事林鹭华女士于2024年5月14日因病不幸逝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 工对林鹭华女士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和深切缅怀。 林鹭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忠实地履行了作为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董事会对此致以崇高敬意。 林鹭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鹭华女士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由7人减少至6人,未低于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正常运作。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 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4-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因为公司战略规划,并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物工场”)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自公司签署盖章相关保证合同之日起 生效,保证期间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一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4-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 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 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 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须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项。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投建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38958 789.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637708.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301264.8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130126 .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623744.80元,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693116.63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68693116.63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2024年4月10日的总股本(106680000股) 剔除回购股份(44000股)后1066360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398160元(含 税)。 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 2024-04-11│股权回购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 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 4年3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 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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