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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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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41 金百泽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29│ 7.31│ 1.5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开0-3 │ 2006.51│ ---│ ---│ 0.00│ 56.17│ 人民币│ ├─────────┼─────┼─────┼─────┼─────┼──────┼──────┤ │信智安盈1517期收益│ 1000.00│ ---│ ---│ 0.00│ 16.21│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 │粤湾2号 │ 1000.00│ ---│ ---│ 0.00│ 13.67│ 人民币│ ├─────────┼─────┼─────┼─────┼─────┼──────┼──────┤ │1天报价 │ 0.30│ ---│ ---│ 0.00│ ---│ 人民币│ ├─────────┼─────┼─────┼─────┼─────┼──────┼──────┤ │安泰保盈545期收益 │ 0.00│ ---│ ---│ 0.00│ 16.20│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 1.98亿│ 967.10万│ 8683.81万│ 91.43│ 0.00│ 2025-02-28│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25.01万│ 0.00│ 1527.29万│ 100.00│ 0.00│ 2023-09-30│ ├─────────┼──────┼─────┼─────┼─────┼─────┼──────┤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 4950.00万│ 1191.70万│ 2667.89万│ 63.76│ 0.00│ 2026-02-28│ │务数字化中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0.00│ 0.00│ 0.00│ 2021-08-1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离任董事的亲属持股8.73%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离任董事的亲属持股8.73%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2025-01-31│2028-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工场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惠州市金百│ 0.0000│人民币 │2020-08-28│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泽电路科技│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数字工业科│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金百│深圳市造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泽电子科技│工场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7-2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容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张媛媛,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骏亚科技、必易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津普林、骏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 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 份、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为70万元(含税)。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审核,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含税),和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含税)。 ──────┬────────────────────────────────── 2025-04-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 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 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属于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现有总股本10668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总额10 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53992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39738734. 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062978.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40568.76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84 056.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1026160.7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64873122.51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64873122.51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总额10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399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 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49 00股,成交总金额为150498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为10539920.00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为25589763.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5.51%。 ──────┬────────────────────────────────── 2025-04-07│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金百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百泽”)作为投资主体,在新 加坡设立了全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 司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3-10│股权回购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 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及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9.00元/股调整至不超 过2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在2024年4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2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 ),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成交总金额为30007008.00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3-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股东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股东武守永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405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00%;前述股东的减持期间均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4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9 62%;武守永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1541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9566%,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9925%。 ──────┬────────────────────────────────── 2024-12-10│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 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电子电路柔性 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中台项目”)调整实施周期。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数字化中台 项目实施周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9503.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93.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5209.31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4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 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数字化中台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缺口,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 资总额及部分项目的期限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0)。 ──────┬────────────────────────────────── 2024-11-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张伟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60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5.7304%),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公司股东武守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78%,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7.6770%),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3184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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