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2 安联锐视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26│ 41.91│ 6.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16│ 24.05│ 120.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15│ 23.05│ 1174.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4│ 21.55│ 5.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15│ 21.55│ 811.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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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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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安联锐视科技(江苏│ 51.00│ ---│ 51.00│ ---│ -21.2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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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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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 1.99亿│ 0.00│ 1.78亿│ 89.50│ 331.81万│ 2024-03-31│
│业化扩建项目 │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 │ 9333.58万│ 0.00│ 0.00│ ---│ ---│ 2029-12-31│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 6026.23万│ 85.03万│ 2278.19万│ 37.80│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999.00万│ 0.00│ 3999.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2亿│ 400.18万│ 8723.84万│ 77.90│ 0.00│ 2025-12-31│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 1.00亿│ 85.03万│ 2278.19万│ 37.80│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5亿│ 0.00│ 1.06亿│ 101.04│ 0.00│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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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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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交易金额(元)│256.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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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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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9.5%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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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宇联”)是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公司,其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国内新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安兴│
│ │宇联拟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6.50万元参与增资,丽水安兴信息│
│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5万元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兴宇联注册资本将由1,│
│ │200.00万元增至1,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38.00%提升至47.5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 │。 │
└──────┴────────────────────────────────────────┘
┌──────┬────────────────┬──────┬────────────────┐
│公告日期 │2025-11-25 │交易金额(元)│43.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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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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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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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丽水安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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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宇联”)是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公司,其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国内新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安兴│
│ │宇联拟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6.50万元参与增资,丽水安兴信息│
│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5万元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兴宇联注册资本将由1,│
│ │200.00万元增至1,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38.00%提升至47.5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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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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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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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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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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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宇联”)是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公司,其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国内新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
│ │安兴宇联拟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6.50万元参与增资。本次增资│
│ │完成后,安兴宇联注册资本将由1,200.00万元增至1,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38.00%│
│ │提升至47.5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由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雷同时担任安兴宇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兴宇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公司增│
│ │资的议案》,关联董事申雷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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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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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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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宇联”)是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公司,其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国内新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安兴
宇联拟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6.50万元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
,安兴宇联注册资本将由1200.00万元增至1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38.00%提升至47.5
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二)关联关系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雷同时担任安兴宇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兴宇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公司增资
的议案》,关联董事申雷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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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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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把机器人业务作为国内新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团队比选后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元启智动(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金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冀瑜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胡筱旋女士共同投资新
设江苏元启联安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元启联安”),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业务。元启联安注册资本为2000.0
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40.00%。公司于2025年1
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元启联安的设立、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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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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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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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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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9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
7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1.9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208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978.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15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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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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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
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
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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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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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5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
的《登记通知书》。变更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5003767C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徐进
注册资本:6972.3577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06日
住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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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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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63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1.81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1.8674%)的董事、总经理李志洋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3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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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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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1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15%,涉
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21.1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17850.00元。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738577股减少至69723577股。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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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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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锐云智能”)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了工商变更,并于近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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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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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
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000股。最终股本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
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3:
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申雷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8598208
电子邮箱:security@raysharp.cn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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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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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合作内
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2.本次合伙企业的设立、投资资金募集及投资
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发掘和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市临平区政府所属国资企业共同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方向主要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质生产力重点行业的相关优质企业,
引进杭州市高校科研资源和产业资源,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合伙企业的规模不超过
1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4500万元
,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30%(以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相关
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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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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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不
达标导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合计376407股,同时因获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该类人员资格,并作废其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07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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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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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000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为基数,向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1月14日
,公司总股本为697385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89634股后,以67648943股
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共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67648943.00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
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9.700361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9700361元计算。(每股
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9700361元/股=67648943.00元/69738577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P=P0-V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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