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3 绿岛风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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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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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 1.61亿│ 0.00│ 1972.86万│ 94.20│ 957.84万│ 2022-06-30│
│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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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 │ 855.32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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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 8400.00万│ 547.04万│ 4024.91万│ 47.92│ 0.00│ 2025-12-31│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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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 5600.00万│ 350.73万│ 2217.46万│ 39.60│ 0.00│ 2025-12-31│
│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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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5.00万│ 0.00│ 365.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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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033.95万│ 50.65万│ 923.60万│ 18.35│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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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88亿│ 516.05万│ 9434.86万│ 5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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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 0.00│ 547.04万│ 4024.91万│ 47.92│ ---│ 2025-12-31│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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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 0.00│ 350.73万│ 2217.46万│ 39.60│ ---│ 2025-12-31│
│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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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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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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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
议案》,确认并拟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相关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公司原有布局基础上,重点加强区域体验中心店
和经销渠道网点的建设,完成对销售渠道更加全面立体化的布局;通过广告投放、展会/推广
会、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以提升品牌知名度。
细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原因如下:
1、“租金”“装修费用”项目
公司开设新风体验中心,旨在以此为媒介,让消费者触达品牌产品和服务,增加消费者对
品牌的辨识度。2023年,公司已在台山、广州建成新风体验店并投入使用。公司根据两家体验
店的投入成本与实际效果,对获客成本以及相较于其它营销方式的性价比进行综合、审慎的评
估分析,决定暂时取消在其他地区增设新风体验店的计划。公司对两家新风体验店租赁合同到
期所需的剩余租赁费用进行了重估,调整了“租金”项目预算;并根据后续取消在其他地区增
设新风体验店的计划、公司总部新风产品展厅重新装修的计划,调整了“装修费用”项目预算
。
2、“展示费用”“广告投放(含户外、网络等)”“展会、推广会”项目“展示费用”
项目为公司对愿意在更为显眼、优质展位展示绿岛风产品的经销商所给予的展示费用补贴,随
着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需通过柜台展示的产品数量在逐步减少,展示费用的预算也在相应减
少;“广告投放”项目为公司通过写字楼屏幕、高铁、高速公路等户外媒体,以及搜索引擎、
垂直类行业门户、微信、微博、移动终端、公关活动、建材行业期刊等网络媒体所进行的广告
宣传。
公司综合分析各类产品宣传渠道,认为户外及网络媒体进行广告投放是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宣传渠道,今后仍将持续通过此渠道进行产品宣传;“展会、推广会”项目为公司参加各地建
博会以及新风系列产品推广会费用。公司今后仍将通过参加制冷展、新风展览会等活动与业界
积极交流,以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同时寻找新的商业机会。
公司对三个项目已投入的募投资金分别进行年度平均测算,结合上述营销策略的变化趋势
,综合调整细分预算,以提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3、“明星代言”项目
“明星代言”项目为公司提升品牌形象向合作的明星支付的相关费用。公司根据费用支出
的实际情况,调整了该项目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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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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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36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1220.32万元的29.9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
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36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1220.32万元的29.91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
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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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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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综合授
信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9.7亿元。2024
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
加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本次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
度的基础上,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
前次授信额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
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的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
签署相关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
贷业务形成决议。本次授信额度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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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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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
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
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
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
万元。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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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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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185146.4
6元,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18514.65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6210756.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9617284.2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591660.6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
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
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984.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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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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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岛风”)承建的募投项目
“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
绿岛风”)承建的募投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年6月30日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
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
133.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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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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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
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实际发放金额将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工
作责任、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相应调整和确认。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所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
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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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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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
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
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选举骆维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
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
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骆维乐:男,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机械助理
工程师职称。曾任台山港益电器有限公司工艺员,2009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助理工程师,
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产品中心新风项目部经理。2018
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维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骆维乐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骆维乐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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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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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为满足2024年度内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97000万元,
具体为:
1、向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
授信期限为1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
期限为1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
为1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
期限为1年;
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
年。
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
期限为1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
年;
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
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及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以上授信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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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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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监事
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
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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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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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的规范
,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
下: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高淑梅、李清泉、黄宸武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高淑梅、李振中、黄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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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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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
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
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
133.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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