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7 义翘神州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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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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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Chem Biotech│ 34208.64│ ---│ 100.00│ ---│ ---│ 人民币│
│ In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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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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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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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 4.50亿│ 3710.51万│ 3.17亿│ 70.4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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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 │ 3.74亿│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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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4.35亿│ ---│ 34.3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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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 2.00亿│ 3704.83万│ 1.74亿│ 86.79│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 2.50亿│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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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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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交易金额(元)│4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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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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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SignalChem Biotech Inc.10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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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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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ignalChem Lifesciences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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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加拿大SignalChem│
│ │ Lifescience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卖方”)所持有的SignalChemBiotechInc.(以下│
│ │简称“SCB”、“交易标的”)100.00%股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交割为准。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与卖方签订了《有关买卖SignalChemBiotechInc.的所有已发行 │
│ │股份之股份买卖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
│ │ 买方: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SignalChem Lifesciences Corporation │
│ │ 1、交易标的:SignalChem BiotechInc.100.00%股权。 │
│ │ 2、交易对价:出售股份的购买价格(对价)为48000000美元,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 │
│ │行调整。 │
│ │ 近日,公司与卖方共同确认双方均按照《股份买卖协议》的约定完成了交割前义务,达│
│ │成了交割的先决条件,公司向卖方支付了首期对价款(即初步购买价)35,310,000美元。截│
│ │至本公告日,双方已在当地完成SCB股权变更手续,公司持有SCB100.00%股权。本次交易已 │
│ │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了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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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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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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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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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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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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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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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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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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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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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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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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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 1500.00万 11.89 23.03 2024-12-05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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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0.00万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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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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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5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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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03 │质押占总股本(%) │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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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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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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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0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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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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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3日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了150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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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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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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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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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411003578
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
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
司2024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
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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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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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533890股,
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5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6170632股减少至121636742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4533890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6日办理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
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
7日、2024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年第二期)》等相关公告。
2024年8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11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
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3389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
.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8.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5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55.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330.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4533890股回购股份注
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期限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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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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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4533890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公司总股
本由126170632股减少至121636742股。因前述事项,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良志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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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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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
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力克”)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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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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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年
第二期)》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2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338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8.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330.26万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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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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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
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
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7月17日、2024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AR3F76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17.063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杰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8号院1号楼9层B9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
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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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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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年
第二期)》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首次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52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人民币57.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6.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1.46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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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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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自2024年2月22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4年7
月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29368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34%,本次回购已实施
完毕。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29200000股减少至12617063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9200
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261706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18号院11号楼。
3、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010-50911676
电子邮箱:ir@sinobiological.cn
4、申报所需的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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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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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2024年7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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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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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3)回购股份的
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为444.4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
.5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为222.2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
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
定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情形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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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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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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