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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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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48 金鹰重工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09│ 4.13│ 5.0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武汉武铁轨枕智造科│ 459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武汉武铁轨道车│ 1.85亿│ ---│ 1.85亿│ 100.00│ ---│ 2021-11-01│ │修理有限公司100%股│ │ │ │ │ │ │ │权 │ │ │ │ │ │ │ ├─────────┼──────┼─────┼─────┼─────┼─────┼──────┤ │金鹰重工铁路工程机│ 4.60亿│ 1870.38万│ 2823.21万│ 100.83│ ---│ 2025-11-30│ │械制造升级与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型铁路工程机械装│ 3.02亿│ ---│ 1816.37万│ 100.91│ ---│ 2024-12-31│ │备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00亿│ ---│ 2.74亿│ 101.97│ ---│ ---│ │银行贷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关键管理人员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关键管理人员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 ├──────┼────────────────────────────────────────┤ │关联方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内容: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财务公司 │ │ │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3亿 │ │ │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铁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 │ │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3次会议和审│ │ │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6│ │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 │ │事张伟、肖绪明、宋鸿娟、李波、田新宇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07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号金鹰重工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近日召开了二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按 照民主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段勤涛同志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段勤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 工程师。1993年8月起任职于金鹰重工,历任公司办公室业务主管、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22 年1月至今,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段勤涛同志 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董事会换届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段勤涛同志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7-01│其他事项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编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理 顺内部管理关系,平衡管理幅度,进一步明晰机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和运营管理实际,拟对现有机关编制进行针对性调整与优化。本次调整遵循“重业务、精管 理”的原则,旨在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跨部门协同,确保资源与职责的最优配置。 本次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09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号金鹰重工2楼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部署,金鹰重型工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或“公司”)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 项行动倡议,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资产质量,以可持续增长驱动公司市值与股东回报长期 稳定提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 容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轨道工程装备产品及技术的研究与探索,致力于为国家轨道 交通运营的安全保驾护航,经过几十年的积累与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轨道工程装备产品提 供商,拥有行业领先的设计、研发与集成能力,为客户提供覆盖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轨 道工程装备产品及服务。近年来,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国际市场,销售订单实现历史性突破,为 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一是国内市场份额持续巩固。公司实施精准的区域市场策略,国 铁集采、新线建设、城市地铁等项目中标金额行业领先,GMC-96x打磨车、CMC-20岔磨车等高 端产品中标率突出;二是后市场业务成为稳定的利润增长点。配件销售与维保业务销售额再创 新高,后市场服务能力与客户黏性显著增强;三是国际化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公司积极服务“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装备和中国标准“走出去”,大型养路机械成功进入新加坡市场, 印度、乌兹别克斯坦、巴西等项目相继落地,形成了多点支撑的市场格局。未来,公司将重点 推进以下工作:巩固国内根基,拓展国际市场,全面构建“主业稳固、多元并进、内外联动” 的市场新格局;提升关键技术的造修能力,筑牢产业链安全与发展韧性;坚持把产品质量作为 企业生命线,推动质量管理从“检验把关”向“精品共建”系统转型;打造一体化服务体系, 重点突破打磨、精捣等关键施工技术,实现“服务带动产品升级,产品支撑服务增值”的良性 循环。公司持续推动关键领域技术能力提升,一是系统推进新能源与智能化战略落地,围绕多 条技术路径构建了标准化、平台化的新能源动力系统方案,相关新能源动力装备已完成样车调 试,关键控制系统已实现部分车型的工程化应用。二是深入推进技术基础整顿,完成重点产品 系列的技术整顿方案,并启动核心作业装置的自主化研制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成 功能集成的电子实验室,推动仿真平台建设,通过设计标准化、零部件库建设及研发全过程质 量管控,持续构建高效、规范的创新管理机制。未来,公司将聚焦“技术先进与体系完备”, 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方向,持续巩固并扩大技术领先优势,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环 节,推进仿真实验室建设,完善高端产品谱系,推动重大工程装备的研制与取证,加快主力产 品迭代升级,不断巩固并增强产品体系的竞争优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 完善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积极落实国家 监管要求,平稳高效完成了监事会改革,修订《公司章程》等24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公司未 来将继续聚焦“管理高效”,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系统推动管理变革与效能提升,持续健全、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优化股东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 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 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 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官网、公众号、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与投 资者保持密切互动。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 展沟通渠道,采取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深 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契机,在 立足技术创新、规范运作,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切实履行上 市公司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共同提升,促进 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或“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 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 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着眼于公司未来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 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股东分红回报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三年审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文 件要求修改,则公司进行相应修改。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确有必要对股 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第二条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 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 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号金鹰重工2楼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 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77262元( 含税),共计派发57453980.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7122 2_C01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1513133.7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151313.37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172361820.3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94933474.26元。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 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4、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333340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77262元(含税),共计派发57453980.52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57453980.52元(含税),占本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33.33%,占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30%。 6、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 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 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 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皇甫俊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参 与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制造业、水泥建筑等行业。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 美蓉女士,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春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19万元(含税),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6.81万元(含税)。公司董 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和年报审计费用。 ──────┬────────────────────────────────── 2026-03-1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6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号金鹰重工2楼会议室。 ──────┬────────────────────────────────── 2026-03-17│其他事项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昌 明同志正式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昌明同志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秘书职务。王昌明同志原定任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 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王昌明同志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锦鹰轨道交通 装备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其离任后任职子公司职务不会导致利益冲突或影响公司 治理独立性。 王昌明同志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 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昌明同志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昌明同志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王昌明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昌明同志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1-13│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 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铁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3次会议和审计 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6次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 、肖绪明、宋鸿娟、李波、田新宇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振锋注册 资本:人民币1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60979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 窝路5号院1-1号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 。 2.财务公司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 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3.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财务 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4.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 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 时间。 5.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甲 方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 ,不高于银行提供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且不高于甲方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 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其他业务收费标准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 费标准,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 手续费。 5.公司可自行对比银行与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与费用价格,自行选择办理存款、结算等业 务。 ──────┬────────────────────────────────── 2026-01-13│其他事项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京鹰公司机构编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拓展公司在北京区域的大修业务,完善整机大修网络,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及市场份额,公司 拟增设1个生产经营机构“北京京鹰轨道车维修有限公司(简称京鹰公司)”,将其纳入公司 组织机构,按控股子公司管理。 ──────┬────────────────────────────────── 2025-11-24│其他事项 ──────┴────────────────────────────────── 一、公司总会计师离任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会计师雷震同志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雷震同志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雷震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雷震同志原定任期为 2023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辞职后雷震同志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雷震同志离任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雷震同志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雷震同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公司 及董事会对雷震同志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全体成员全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书面、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 区新华路6号金鹰重工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并做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王书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王书群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王昌明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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