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8 金鹰重工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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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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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铁轨枕智造科│ 459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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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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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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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武汉武铁轨道车│ 1.85亿│ ---│ 1.85亿│ 100.00│ ---│ ---│
│修理有限公司100%股│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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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铁路工程机│ 4.60亿│ 500.41万│ 620.41万│ 22.16│ ---│ ---│
│械制造升级与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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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铁路工程机械装│ 3.02亿│ ---│ 1449.81万│ 80.55│ ---│ ---│
│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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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00亿│ 2100.00万│ 2.06亿│ 76.87│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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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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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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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
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
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
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
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
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
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航空、港口、汽车、微电子、房地产等
诸多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皇甫俊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
计,自2005年开始安永华明执业,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春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23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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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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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5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1222_C
01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0310161.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9031016.15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26
1279145.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16167882.83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
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89899元(含税),共计派发26127949.9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
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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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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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第一届监事会将于
2023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
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梁莹同志为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梁莹同志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
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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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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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第一届董事会将于
2023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
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段勤涛同志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请见附件)。段勤涛同志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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