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9 超越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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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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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 5854.93万│ 0.00│ 5855.21万│ 100.00│ ---│ 2025-03-31│
│置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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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1.95亿│ 44.90万│ 1.70亿│ 86.96│ ---│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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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 2537.14万│ 0.00│ 2416.35万│ 95.24│ 2840.58万│ 2022-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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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04.39万│ 0.00│ 5239.93万│ 100.68│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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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 5529.66万│ 39.70万│ 5614.91万│ 101.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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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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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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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高志江、高德堃、李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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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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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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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于2024年4月19日召 │
│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 │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
│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 │
│ │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 │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也可能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 │以自有资产、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公司可转│
│ │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 │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 │函、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
│ │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不存在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各金融机构与实际控│
│ │制人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 │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
│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
│ │ 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担保金│
│ │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除前述关联交易、本报告中所述关联交易及向高志江先生、高德堃│
│ │先生及李光荣女士发放薪酬外,公司与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未发生其他关│
│ │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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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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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堃 1371.39万 14.55 100.00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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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71.39万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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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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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质押股数(万股) │1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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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29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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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德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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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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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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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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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之一高德堃先生的通知,获悉高德堃先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就其│
│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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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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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0 │质押股数(万股) │36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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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39 │质押占总股本(%) │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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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德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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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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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1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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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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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6日高德堃质押了361.8432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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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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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0 │质押股数(万股) │86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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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3.32 │质押占总股本(%) │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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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德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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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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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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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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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9日高德堃质押了868.424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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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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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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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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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德慧环保 │ 1.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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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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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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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方
海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
会届满之日止。方海欧先生与在任的监事袁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方海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
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附件:方海欧先生简历
方海欧,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自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
年3月至今任安徽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海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方海欧先生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滁州市
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截至目前
,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方海欧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
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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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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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
志江先生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
近日,公司接到高志江先生家属的通知,其收到和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
》,和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高志江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高志
江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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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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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对控股子公司安
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宏科技”)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继续延
期一年,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2.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经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滁州
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惠宏科技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
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将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为满足惠宏科技日常运营支出及业务发展的
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
资助继续延期一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由惠宏科技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
。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8NTTR60U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沙黄工业园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高德堃
注册资本:人民币6821.2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
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
车整车销售;电池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民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N1BFL4F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98号城投大厦8楼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王峰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经营范围:采矿权项目投资;探矿权项目投资;投资矿山生态恢复工程;矿业开发投资管
理;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投资经营矿业产业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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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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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20
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
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2024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31998.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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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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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微信及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
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
事3人,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帅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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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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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高德堃先生的通知,获悉高德堃先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就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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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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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志江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00股,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6200000.00股,占其持股比
例的22.60%。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高志江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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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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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品种、使用要求、期限、借
款条件等以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1)。
为加快推进子公司项目建设和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德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慧绿色”)和控股子公司安徽惠宏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宏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统
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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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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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
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也可能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以
自有资产、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公司可转授权
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
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
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不存在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各金融机构与实际控制人
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
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
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
及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授信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
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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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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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地履行其审计职责,其出具的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请致同
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
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
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
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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