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49 超越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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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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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13│ 19.34│ 3.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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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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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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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 5854.93万│ 0.00│ 5855.21万│ 100.00│ ---│ ---│
│置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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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1.95亿│ 0.00│ 1.70亿│ 86.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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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 2537.14万│ 0.00│ 2416.36万│ 95.24│ 1296.07万│ 2022-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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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04.39万│ 0.00│ 5239.93万│ 100.68│ ---│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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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529.66万│ 0.00│ 5614.90万│ 101.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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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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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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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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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名誉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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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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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于2026年4月20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 │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
│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 │
│ │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 │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保证担保,也可能需要公司及子│
│ │公司以自有资产、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公司│
│ │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 │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 │、保函、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
│ │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不存在支付担保费情况,担保事项以各金融机构与实际│
│ │控制人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 │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 │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
│ │准。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高志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李光荣,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高德│
│ │堃,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股,占比│
│ │29.10%;李光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股,占比29.10%;高德堃先生直接持有公│
│ │司股份13,713,860股,占比14.55%。高志江先生与李光荣女士系夫妻关系,高德堃先生系高│
│ │志江先生与李光荣女士之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569,300股,占比72.75%,为公司控│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三人系公司关│
│ │联自然人。 │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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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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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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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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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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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更好地支持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
│ │常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女士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
│ │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
│ │用,并可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中国│
│ │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无需公司提供任│
│ │何形式的担保。 │
│ │ 截至披露日,李光荣女士持有公司29.10%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2.75%股份│
│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回│
│ │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 │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
│ │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免│
│ │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
│ │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李光荣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411031976******** │
│ │ 关联关系说明:李光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股,占比29.10%,与一致行动人合计│
│ │持有公司股份68569300股,占比72.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光荣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财务资助金额: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 │
│ │ 2、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 │
│ │场报价利率执行。 │
│ │ 3、财务资助期限及方式: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收 │
│ │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
│ │续、循环使用。 │
│ │ 4、资金用途: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 │ 李光荣女士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
│ │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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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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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堃 1230.27万 13.05 89.71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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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30.27万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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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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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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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德慧绿色 │ 1.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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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德慧绿色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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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惠宏科技 │ 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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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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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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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朱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朱晓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朱晓东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朱晓东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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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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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月10日(星期四)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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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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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对控股子公司安
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宏科技”)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继续延
期一年,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2.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经公司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滁州
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
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同意向惠宏科技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为满足惠宏科技日常运营支出及业务发展的需
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继续延期一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收取利息,由惠宏科技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于2025年8月30日到期,为满足惠宏科技日常运营支出及业务发展的需
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继续延期一年,并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由惠宏科技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将于2026年8月30日到期,为支持惠宏科技长期发展,公司于2026年8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继续延期一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由惠宏科技归
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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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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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71230388.89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425333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
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1.2022年以来,因危废处置产能迅速扩张以及工业企业危废产生量不及预期,公司危废处
置业务处置单价逐年下降,压缩利润空间,而危废处置业务固定成本较高导致业务整体亏损。
2.2022年以来,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废旧家电采购价格居高不下
;2024年,家电拆解补贴政策调整,转向“以奖代补”,分配模式转变导致公司获取的单台补
贴减少直接影响家电拆解业务收入,从而导致家电拆解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3.为强化产业布局,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汽车拆解和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两项新业务
。受市场及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新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产能利用
率低,整体成本较高,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
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和
财务状况,以弥补前期亏损,推动企业稳健发展。公司为改善业绩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深化核心业务,充分发挥危废处置业务优势
公司将充分发挥“处置经验丰富、处置种类齐全”的优势,大力拓宽市场覆盖区域,抢占
市场份额,持续拓展重点客户;灵活运用价格机制,在保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提高危废处置价
格,从而提高危废处置业务的利润空间。
2、提高产能利用率,释放生产效能
家电拆解方面,公司将优化家电拆解产品间的结构比例,减少低边际收益产品的拆解;汽
车拆解方面,公司将全力拓展业务规模,着力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单位固定成本。锂电池综
合利用业务方面,公司将加快推进再生业务产线建设进度,压实项目推进节点,保障产线按期
落地运营,同时加大锂电池再生业务拓展力度,充分挖掘再生业务价值,培育新的业绩增长极
。
3、强化供应链管理,应对原材料波动挑战
当前,废旧家电、汽车采购价格仍存在波动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通过与
上游供应商强化战略合作,锁定核心原材料供应,平滑价格波动影响,降低采购成本。
4、优化业务结构,持续深化降本增效策略
公司以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化降本增效策略,强化精细化管理能力,深度挖
掘废酸、废旧家电等业务可资源化、附加值高的再利用产品,同时拓展行业销售渠道,通过优
化销售费用结构和资源配置结构,着力提升营销效率与投入产出比,不断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
可持续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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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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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
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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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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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胡振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胡振飞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胡振飞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胡振飞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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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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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5日(星期五)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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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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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结合实际工作
之需,公司增设名誉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光荣女士为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光荣女士。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委派人士全权办理后续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
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692804631N
名称: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玖仟肆佰贰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圆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
经营范围:工业废弃物(含固体)及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理、存储、综合利用、填埋及废弃
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拆解和分拣、再利用:高新技术研发、服务;化工产品销售(除化学危险品)
;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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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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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于2026年4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品种、使用要求、期限、借
款条件等以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为加快推进子公司项目
建设和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德慧绿色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慧绿色”)和控股子公司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宏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
审议,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将在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实施。
二、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德慧绿色、控股子公司惠宏科技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子公司德慧绿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贷款合同总
额度14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
23)信滁银最保字第2375140A0007-a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德慧环保于
2023.3.30-2028.3.30期间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且保证期间为自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德慧绿色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长江支
行流借字2024第0005号)总额度2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1月4日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长江支行保字2024第0005号的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下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果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4)
银行宣告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银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惠宏科技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谯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514388
1220257481)总额度990万元,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谯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41251438420250257483的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下的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果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4)在主合同期限内,担保人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期
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下项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
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7)
前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和依照主合同
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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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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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于2026年4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
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保证担保,也可能需要公司及子公
司以自有资产、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公司可转
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
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及子
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不存在支付担保费情况,担保事项以
各金融机构与实际控制人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
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
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高志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李光荣,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高德堃
,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江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股,占比29.10%;李光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股,占比29
.10%;高德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13860股,占比14.55%。高志江先生与李光荣女士系夫
妻关系,高德堃先生系高志江先生与李光荣女士之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569300股,占
比72.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三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
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及子
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授信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
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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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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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制定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和融资环
境等方面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
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
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
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拟实施送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所依据的半年度报告或者季度报告的财务会
计报告应当审计;仅实施现金分红的,可免于审计。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需要同时满足下列
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
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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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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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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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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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
配利润为-134,612,939.19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4,253,33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本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1.2022年以来,因危废处置产能迅速扩张以及工业企业危废产生量不及预期,公司危废处
置业务处置单价逐年下降,压缩利润空间,而危废处置业务固定成本较高导致业务整体亏损。
2.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滑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废旧家电
采购价格居高不下;2024年,家电拆解补贴政策调整,转向“以奖代补”,分配模式转变导致
公司获取的单台补贴减少直接影响家电拆解业务收入,从而导致家电拆解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3.为强化产业布局,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汽车拆解和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两项新业务
。受市场及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新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产能利用
率低,整体成本较高,导致业务亏损。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
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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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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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地履行其审计职责,其出具的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
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
司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
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
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
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
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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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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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本议案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请年度股东会进行的授权,后续是否开展小额
快速融资,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管理层的经营计划等综合确定,且具体发行方案需
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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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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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以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以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薪酬方案公告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和其他报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
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14万元/年(税前)
。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其他报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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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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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20
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
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289,557.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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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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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欧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海欧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方海欧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方海欧先生
方海欧,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自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
年3月至今任安徽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事;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海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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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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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月2日(星期四)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4月2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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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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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拟向控股子公司
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宏科技”)追加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
用费。
2.本次财务资助为向控股子公司的追加提供。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惠宏科技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次财务资助已经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延
期至2026年8月29日。
3.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滁州
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惠宏科技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业
务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惠宏科技追加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应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
用,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期限;
5.资金使用费: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
6.资助的方式:货币资金;
7.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控股子公司惠宏科技的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二)财务资助偿还方式
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惠宏科技将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三)财务资助协议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与控股子公司惠宏科技签订财务资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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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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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5日(
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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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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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
德堃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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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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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
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其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年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
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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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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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了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534000464,发证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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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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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
修订,并调整优化治理结构。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并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海欧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
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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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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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女士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并
可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
截至披露日,李光荣女士持有公司29.10%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2.75%股份,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回避表
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
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免于提
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
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光荣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411031976********
关联关系说明:李光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27720股,占比29.10%,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68569300股,占比72.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光荣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
2、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执行。
3、财务资助期限及方式: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收到
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
循环使用。
4、资金用途: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李光荣女士拟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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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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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
司法冻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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