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55 张小泉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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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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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24│ 6.90│ 2.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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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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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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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张小泉炊具 │ 350.00│ ---│ 3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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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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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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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阳江刀剪智能│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282.49万│ 2021-12-31│
│制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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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信息化改造│ 500.00万│ 0.00│ 506.89万│ 101.38│ 0.00│ 2023-04-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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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79.16万│ ---│ 1979.16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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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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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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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富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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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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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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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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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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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阳如意仓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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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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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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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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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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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春山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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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任董事长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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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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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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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网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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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曾担任监事并持股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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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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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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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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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富阳复润置业有限公司东方茂开元名都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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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负责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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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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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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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富春山居健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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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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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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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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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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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富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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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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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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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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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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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春康复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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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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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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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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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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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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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等其他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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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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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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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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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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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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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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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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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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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恒仓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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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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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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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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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富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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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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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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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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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恒仓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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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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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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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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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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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富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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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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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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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 750.00万 4.81 49.46 2022-12-07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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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50.00万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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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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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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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杭州张小泉│ 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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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杭州张小泉│ 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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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阳江市张小│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泉智能制造│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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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杭州张小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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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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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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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
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说明如下:
1.新设“产品中心”,整合有关产品开发与市场管理职能;
2.原“品牌中心”更名为“品牌部”,与市场推广、视觉设计以及渠道活动支持相关的职
能由产品中心以及营销中心承接。
同时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已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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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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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和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
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对于已经销售或耗用的存货,转销了其对应的存
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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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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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
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
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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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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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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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股权质押
──────┴──────────────────────────────────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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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质押
──────┴──────────────────────────────────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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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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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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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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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6月18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33.2324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8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20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3.2324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8人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事宜。
(4)禁售期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2026年和2027年两年归母净利润合计增长率=(2026年归母净利润/2025年归母净利润-
1)*100%+(2027年归母净利润/2025年归母净利润-1)*100%。
3.若2027年公司层面两个考核结果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则考核结果取二者孰高值应用
至当年度业绩完成度及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9.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原因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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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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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知,经杭州市富阳
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因执行《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及《富春控股及
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之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方案》,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以及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持有的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100%股权依法让渡给重整投资人杭州富阳瀚朋启琛自有资金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阳瀚朋”)。上述间接权益变动后,富阳瀚朋通过张
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8.2331%的股份,富泉投资以及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不再通过
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间接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2026年6月18日,公司收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其与富阳瀚朋、管理人就张小泉集团的
重整资产控制权进行了移交及安排,本次张小泉集团股权结构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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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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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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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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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1.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72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最高成
交价为12.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81265.09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1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79%,该部分股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证券账户开立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124.00万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795.5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
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为1795.52万份,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3人。持有人的最终人
数、名单以及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
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第三方为持有人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
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以
及子女。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
的员工为13人,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1795.52万元,认购份额1795.52万份,认购份额对应
股份数量为124.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
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
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2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账户号码:089955259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1240000股
股票已于2026年6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
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79%,过户价格为14.48元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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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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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3.2324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8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8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5月20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以14.48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333.232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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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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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周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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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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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张小泉集团
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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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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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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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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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融资的存续期超过
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融资终止时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授信
额度可相互调剂。前述授信额度不必然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
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
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处实际获得的未偿还的融资金额在任何时点最高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50
亿元人民币。
以上授信额度用于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保理等。具体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形式及最终融资金额将与相关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事项,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
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与授信及实际融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
质押、融资、银行账户开立及变更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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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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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
融资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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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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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
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东,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剑飞,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许安平,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5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由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公司审计工作量以及市场公允、合理原则协
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30万元,其中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较上一年度费用有所上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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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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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经营
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公告
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期至20
26年12月31日止。
3、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
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
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4)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期
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实际负责
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
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专项奖励(如有)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
(1)基本薪酬占约定年薪的50%,根据其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2025年度薪酬标
准及2026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分为日常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
日常绩效薪酬占约定年薪的20%,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所
在岗位具体分管职能的实际完成情况,随基本薪酬月度预发,按季度考核结果多退少补。
(3)年终绩效薪酬占约定年薪的30%,根据年初制定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年度战略
重点工作事项的达成情况和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表现等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后发放。年终
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应根据年度审计结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专项奖励(如有)
鉴于2026年处于公司战略实现以及业绩阶段性突破的关键期,为实现对经营管理团队的长
效激励,确保公司中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如公司2026年度核心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超过预期目
标,公司给予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专项奖励,授权董事长根据指标完成
情况以及个人贡献等组织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实施发放。
(5)中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实
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
三、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年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工资
发放相关制度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与个人年度绩效挂
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4、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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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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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
公司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
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
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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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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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及下述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
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
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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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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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
案》。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55062766.1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842888.06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84288.8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0235896.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150926354.9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926354.90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25〕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
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股东,现拟
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4572324股后
的151427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
转到以后年度使用。
(二)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5428302.80元(
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50%。
(三)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批准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
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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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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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4月23日收到张小泉集团
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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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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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
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
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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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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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
,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
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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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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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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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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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富春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
简称“管理人”)于2026年4月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富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并于2025年7月28日裁定对富春控股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
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时间是2026年4月23日,采用非现场会议方式。本次会议内
容为核查债权,债权人/代理人通过查看书面会议资料对债权进行核查。
2、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会提前在“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小程序发布。届
时请各位债权人/代理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启动“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小程序查看会议资料。
对本次债权人会议有疑问或者有其他问题的,请联系管理人。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管理人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相关工作,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
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
司稳健经营。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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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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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全国企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并向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
控股”)、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核实后获悉:管
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结果公告》。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2026年3月27日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概述
2025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
并重整,并于2025年7月29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
管理人,同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5年10月20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
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盘谷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五家债权人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经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
2026年3月2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
项二次表决通知》,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表决事项进行二次表决,包括:(一)《富
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6年3月13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
表决表决期延长的公告》,部分债权人因无法在原定表决期限内完成表决,向管理人提交了延
期表决的书面申请。管理人经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同意,将表决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2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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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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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3月16日收到张小泉集团
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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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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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张小泉集团
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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