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55 张小泉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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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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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24│ 6.90│ 2.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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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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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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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张小泉炊具 │ 350.00│ ---│ 3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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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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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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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阳江刀剪智能│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282.49万│ 2021-12-31│
│制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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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信息化改造│ 500.00万│ 0.00│ 506.89万│ 101.38│ 0.00│ 2023-04-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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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79.16万│ ---│ 1979.16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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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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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转让比例(%)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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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017.84万 │转让价格(元)│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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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2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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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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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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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4 │转让比例(%) │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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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58亿 │转让价格(元)│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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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875.6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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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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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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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3 │转让比例(%)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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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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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50.00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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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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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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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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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4397.00万 28.19 99.83 2025-06-24
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 750.00万 4.81 49.46 2022-12-07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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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147.00万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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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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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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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张小泉电商│ 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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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阳江张小泉│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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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张小泉电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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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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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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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
,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
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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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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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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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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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富春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
简称“管理人”)于2026年4月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富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并于2025年7月28日裁定对富春控股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
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时间是2026年4月23日,采用非现场会议方式。本次会议内
容为核查债权,债权人/代理人通过查看书面会议资料对债权进行核查。
2、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会提前在“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小程序发布。届
时请各位债权人/代理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启动“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小程序查看会议资料。
对本次债权人会议有疑问或者有其他问题的,请联系管理人。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管理人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相关工作,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
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
司稳健经营。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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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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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全国企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并向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
控股”)、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核实后获悉:管
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结果公告》。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2026年3月27日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概述
2025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
并重整,并于2025年7月29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
管理人,同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5年10月20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
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盘谷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五家债权人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经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
2026年3月2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
项二次表决通知》,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表决事项进行二次表决,包括:(一)《富
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6年3月13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
表决表决期延长的公告》,部分债权人因无法在原定表决期限内完成表决,向管理人提交了延
期表决的书面申请。管理人经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同意,将表决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2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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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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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3月16日收到张小泉集团
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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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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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张小泉集团
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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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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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
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3月5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
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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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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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并向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
股”)、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核实后获悉:管理
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二次表决通知》。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2026年3月3日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情况概述
2025年6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重整,并指定浙江
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
2025年6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21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张小泉集
团管理人。
2025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浙0111破5
2号)、《公告》((2025)浙0111破52号之一),裁定对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
重整。
2025年7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决定书》((2025)浙0111破52号
之一)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
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2025年7月31日,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
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5年10月20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经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
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表决通过,盘谷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五家债权人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
过。
2025年12月17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并经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启动
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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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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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4772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32%)的特定股东杭州臻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3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3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
杭州臻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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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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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潘攀先生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公告》。
截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时,潘攀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
训证明。潘攀先生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潘攀先生的通知,潘攀先生已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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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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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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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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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潘根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
,潘根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张新尧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已申请
辞去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董事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辞去上述董事职务后,张新尧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84)。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经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兔跃呈祥品
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
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攀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潘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潘攀先生将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进行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公
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李子赫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5年12
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子赫先生、王海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1名,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2名,故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从2名候选人中选举1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届时
,2名候选人中获得同意票数最高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将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攀先生简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攀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潘攀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子赫先生简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子赫先生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除上述情况外,李子赫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海江先生简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王
海江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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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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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
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
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
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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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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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乾良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聘任时夏乾良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本次聘任自夏乾良先生通过董事会秘书任职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为
确保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有效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夏乾良先生作为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1)。
近日,夏乾良先生已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夏乾良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
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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