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56 森赫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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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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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 1.70亿│ 215.78万│ 4684.54万│ 33.46│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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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 7232.28万│ 1015.73万│ 1195.74万│ 42.7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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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 9810.37万│ 931.89万│ 3596.48万│ 69.1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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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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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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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
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
朱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朱红梅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朱红梅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朱红梅女士:
女,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
浙江巨人电梯有限公司技术部科员,2000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宏程电气有限公司科员,2005年
11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联合电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莱茵电梯
(中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行政人事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红梅女士通过湖州迈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
22%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红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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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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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
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
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
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31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
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6669666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26211.7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
露费等发行费用4537.7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4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3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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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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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
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同意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
并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自项目建设起36个月延期至自项
目建设起46个月(即2025年7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31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6669666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211.7
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4537.7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4.0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3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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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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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下同)2024年向相关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2024年已审批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
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合电梯有限公司以
不动产作抵押。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原审
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即由原授信额
度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合电梯有限公司以不动产作抵押。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代表公
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抵押、担保(不含对外担保)及其他
与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
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授信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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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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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芳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
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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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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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赫股份”)及
下属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本事宜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
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
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
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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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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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通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立信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益舜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审计费用74.2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4.2万元;未进行内控审计
)系按照立信提供的审计服务所需工作日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日
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
专业技能等分别确认。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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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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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
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
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2023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性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分析,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1460.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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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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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含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授信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合电梯有限公
司以不动产作抵押。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
、抵押、担保(不含对外担保)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授信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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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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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
并净利润为90469129.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929918.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292991.8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7771530.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80
31126.05元。依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327771530.58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余情况及现金流量的前提下,公司拟
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26678666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357333.40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并另行披露公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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