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59 金三江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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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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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硅生产基地建│ 4.12亿│ ---│ 2.11亿│ 105.55│ 1.27亿│ 2023-04-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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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26.73万│ ---│ 516.48万│ 103.30│ ---│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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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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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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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肇庆飞雪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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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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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生产场所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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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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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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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飞雪芯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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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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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生产场所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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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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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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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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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其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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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销售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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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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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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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肇庆飞雪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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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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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生产场所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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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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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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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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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其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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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销售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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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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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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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飞雪芯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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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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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生产场所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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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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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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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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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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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销售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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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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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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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肇庆飞雪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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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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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生产场所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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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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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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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飞雪芯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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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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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生产场所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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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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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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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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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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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销售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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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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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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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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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0
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目前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56484885Y
2、企业名称: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赵国法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叁仟壹佰壹拾伍万肆仟元
6、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3日
7、住所: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23号(一照多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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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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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的各项工作,加强各项ESG目
标的执行能力,拟定公司未来的ESG战略,统筹公司ESG各项工作落实及资源协调,对公司ESG
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履行ESG相关的管控职责,确定公司重大ESG改进规划,评审重要ESG
议题与投资建议报告,并审议公司ESG年度报告,提升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水平。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
二、选举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规和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ES
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经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选举
董事长赵国法先生、董事、总经理任振雪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王宪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ESG
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赵国法先生为董事会ESG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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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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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
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
终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
022年6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截至2022年7月22日收盘,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买入公司股票348300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2863%,成交金额合计5675017元(其中通过员
工自有资金购买4540013.6元,通过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购买1135003.4元),成交均价为16.29
元/股。(注:以上成交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6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9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截至《关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
票661770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
告》,第一批对应的标的股票330885股已解锁。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3]23000070019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929688.49元,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若有)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在2022年的影响数值为15031
35.75元,经计算,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2432824.24元,较2021年度增长29.08%,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截止2024年7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330800股,剩余股份总量为330970股。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可解锁比例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
截至2024年7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日期为2024年7
月25日。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激励基金的出资
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66177股的收益归属于公司,员工的自有资金出资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264
708股可解锁变现。
截至2024年10月2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详见公司20
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
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原因及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
行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已经全部出售,且已按规定
清算、分配完毕,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提前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后续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关联董事作
为第一期员工计划的持有人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提前终止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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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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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
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
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
、监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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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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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
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
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红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7
8968.1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445038.79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56071338.7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4739634.4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64739634.45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止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31154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为1709540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2294444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以此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9005558.20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致使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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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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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总体经营计划安排,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计划向各大银行申请不
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
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同意公司以其资产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贷款、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二、审批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
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授信方案最终
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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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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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中低风险并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期限:自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
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结
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结构化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并保
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
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无担保
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
关的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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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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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强化公司规范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健全并
完善公司组织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
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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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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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飞雪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雪集团”)通知,获悉飞雪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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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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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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