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0 兰卫医学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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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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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2│ 4.17│ 1.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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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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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志诺维思(北京)基│ ---│ ---│ 20.00│ ---│ -160.78│ 人民币│
│因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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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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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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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1.19亿│ 0.00│ 7886.70万│ 100.66│ 0.00│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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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740.00万│ 0.00│ 3223.93万│ 79.80│ ---│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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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研发中心项│ 3026.84万│ 0.00│ 2017.90万│ 99.56│ ---│ 2022-12-19│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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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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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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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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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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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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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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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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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八盎司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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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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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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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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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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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珺睿生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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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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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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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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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上海胡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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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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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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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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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志诺维思(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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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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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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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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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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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朗珈同创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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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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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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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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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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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市朗珈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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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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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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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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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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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朗珈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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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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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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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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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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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胡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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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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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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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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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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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市朗珈软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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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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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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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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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朗珈同创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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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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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软件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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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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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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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市朗珈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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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软件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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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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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4569.6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2963.2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上海创途 │ 406.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常州兰卫 │ 14.4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常州兰卫 │ 14.4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江苏希康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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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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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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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主持。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1号楼兰卫医学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25160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
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6.499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151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832%。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6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8455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12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805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0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36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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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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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发展所需,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提高资
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9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研发贷、
抵押借款等。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预计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10.9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授信额度在各授信银行之间的分配、授信额度在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分配等,由公司根
据实际需求在拟申请总授信额度内与各授信银行协商后确定。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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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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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兰卫医学检
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兰卫”)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兰博卫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兰博卫”)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东莞兰博卫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其资金周转压力,在不影响东莞兰卫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
东莞兰卫拟向子公司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东莞兰卫拟以自有资金向
东莞兰博卫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本次东莞兰博卫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向
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东莞兰博卫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资助尚待东莞兰卫
履行股东会决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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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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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本次授
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
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
过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
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
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七)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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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芳,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印强,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
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注册
会计师袁芳、项目质量复核人黄印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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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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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期末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5年度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920.31万元。具体如下表: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情况
2025年度对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380.15万元,计提的确认方法
及标准为: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
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
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
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
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
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2025年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为411.58万元,计提的确认方法及标准为:公司于资
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
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
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
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
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的计提情况
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75.55万元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53.03万元,主要系计
提闲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其确认方法及计提标准为: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
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
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确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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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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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3月31日期末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6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
提2026年第一季度(1-3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06.61万元。具体如下表: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对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2,546.15万元,计提
的确认方法及标准为: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
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
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
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为139.54万元,存货计提的确认方法及标准为
: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
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
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
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
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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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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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1号楼兰卫医学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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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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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
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
回报股东、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
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业特点、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
、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
三、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积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遵循
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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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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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书面异议。2022年
12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兰
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
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3月25日出具的编号为容诚审字[2022]200
Z0025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778332831.11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4月25日出具的编号为容诚审字[2024]200Z0066号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674368547.18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
5年4月24日出具的编号为容诚审字[2025]200Z0126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
入为1742181004.45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4月27日出具的编号为
容诚审字[2026]200Z1742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448033298.51元。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6%,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9%,2023-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2%,2023-2025年累计营
业收入增长率为174%。
基于上述,公司未满足上述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9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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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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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委托贷款、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高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及其他各项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最大限度
发挥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理财效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开展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稳
健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理财产品累积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大写:人民币捌亿元整)。每期理财产品的时限
不超过12个月(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为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增加理财效益,实现收
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与筛选,选择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委托贷款、信托产
品、资管计划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本投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
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事项所使用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
银行信贷资金。
(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授权额度的范围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本事项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
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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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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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与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公司经营效
益提升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与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
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中心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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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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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51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1,996,1
00股后的总股本398,52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1,733,76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
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
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能更好地兼顾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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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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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2、报告期内,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0万元至-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同比减亏71
43.62万元至8943.62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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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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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
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主持。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1号楼兰卫医学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09人,代表股份236819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已剔除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9.424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0115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0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59%;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530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0115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80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530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16%。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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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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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2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
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
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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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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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期末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
提2025年前三季度(1-9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7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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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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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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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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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9
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
续,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名称: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曾伟雄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细
胞技术研发和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51.7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4日
7、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1号楼4-9层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21384T
9、证照编号:000000002025101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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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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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由熊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熊畅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
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生效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熊畅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
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熊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
意补选熊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曾伟雄先生(委员会召集人)、王海
洋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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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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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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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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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期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2025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66.93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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