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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3010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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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60 兰卫医学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02│ 4.17│ 1.3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志诺维思(北京)基│ ---│ ---│ 20.00│ ---│ -160.78│ 人民币│ │因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1.19亿│ ---│ 7886.70万│ 100.66│ 0.00│ 2022-12-27│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740.00万│ 1489.61万│ 3223.93万│ 79.80│ ---│ 2024-12-25│ ├─────────┼──────┼─────┼─────┼─────┼─────┼──────┤ │医学检验研发中心项│ 3026.84万│ ---│ 2017.90万│ 99.56│ ---│ 2022-12-19│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4569.64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上海兰博卫│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常州兰卫 │ 14.48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兰卫医│东莞兰卫 │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学检验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4-28│对外担保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发展所需,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提高资 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综 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 借款等。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10.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授信额度在各授信银行之间的分配、授信额度在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分配等,由公司根 据实际需求在拟申请总授信额度内与各授信银行协商后确定。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概述 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5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上 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兰博卫”)向银行申请授信2.9亿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对上海兰博卫向上游供应商罗氏诊断产品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诊断”)申请货款信用额度1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希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希康”)向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迈瑞 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货款信用额度0.03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1年;对控股子公司常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兰卫”)向罗氏诊 断申请货款信用额度0.02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上 述担保额度有效期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28│企业借贷 ──────┴────────────────────────────────── 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东莞 兰博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兰博卫”)提供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东莞兰博卫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其资金周转压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东莞兰博卫提供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本次提供 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持有东莞兰博卫46%的股权,东莞市积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东莞积健”)持有东莞兰博卫5%股权,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同意授权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个 人代表东莞积健行使作为东莞兰博卫股东而享有的5%表决权,故公司对东莞兰博卫拥有控制权 。除此外,东莞兰博卫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本次东莞兰博卫其他 股东未按照同等比例向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且东莞兰博卫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04-28│增发发行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 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 过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 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七)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8│其他事项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 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中心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税前);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位(包括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或其他职位)的董事在任期内按照各 自所在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 3、股东代表董事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标准 1、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津贴标准为3万元人民币(税前); 2、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薪酬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励 1.1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薪酬规定,按月发放; 1.2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考核制度,按季度发放; 2、年终奖励总包=管理奖金总包+增长奖金总包 2.1管理奖金总包=当年净利润×0.4%; 2.2增长奖金总包=新增净利润×2%; 净利润为财报披露的净利润; 新增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预算净利润; 当年净利润、新增净利润为负时,则年终奖励总包按“0”计算;当年净利润未达成预算 净利润80%但超过60%,则年终奖励总包按达成比例折算;当年净利润未达成预算净利润60%, 则年终奖励总包按“0”计算。 4、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子公司董事、监事,兼任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 重复领薪,按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5、本方案中奖励所涉及的高级管理岗位,如有人员涉及兼任(兼任需有正式的任命), 可合并计算; 6、考核与个人年终奖励的确定 6.1高级管理人员在每年的四月前制订并签署任务书,在考核年度结束时进行考核。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制度对高管进行考核并计算其个人考评系数,并最后确定 个人年终奖励; 6.2个人年终奖励=(管理奖金包总额/分配系数总和×岗位对应系数+增长奖金包总额×岗 位对应比例)×个人考评系数×本岗位在岗系数; 个人考评系数=年度考核达成情况(权重70%)+价值观(权重30%);在岗系数=本岗位年 度实际任职天数/365。 ──────┬────────────────────────────────── 2025-04-28│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 关审计费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5-04-28│委托理财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 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 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理财产品累 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每期理财产品的时限不超过12 个月(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业务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为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 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与筛选,选择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本投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 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事项所使用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 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在授权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本事项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中心 负责具体执行相关事项。 ──────┬────────────────────────────────── 2025-04-28│其他事项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期末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4年度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340.63万元。 ──────┬────────────────────────────────── 2025-04-28│其他事项 ──────┴────────────────────────────────── 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51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 本39852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797041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能更好地兼顾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 2025-01-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飞”)于近日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英飞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上海创途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途”)系上海英飞的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孙公司。 为满足上海创途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英飞于2025年1月9日与徕卡生物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徕卡生物”)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32.80 万元,担保期限为2025年1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徕卡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632.80万元,除本金外的债权利息、收益、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数额不计算在最高额本金保证限额内,但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担保期限(被担保 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2年,保证期间起算点应视债权确定时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来 确定:债权确定时,对于被担保的履行期限已届满的债权,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开始计 算;对于被担保的履行期限还未届满的债权,保证期间则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开始计算。 担保范围: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被担保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 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2024-11-30│其他事项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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