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1 匠心家居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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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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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 VIET NAM LIMI│ 2219.63│ ---│ 100.00│ ---│ 0.00│ 人民币│
│ TED COMP ANY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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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 Motion Singap│ ---│ ---│ 100.00│ ---│ 0.00│ 人民币│
│ore Private Limite│ │ │ │ │ │ │
│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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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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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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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 7.89亿│ 0.00│ 1685.92万│ 2.14│ ---│ 2026-09-30│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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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亿│ 1.00亿│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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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 │ 4413.13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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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9757.40万│ 0.00│ 0.00│ 0.00│ ---│ 2025-09-30│
├─────────┼──────┼─────┼─────┼─────┼─────┼──────┤
│新建营销网络项目 │ 1.22亿│ 0.00│ 0.00│ 0.00│ ---│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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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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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交易金额(元)│1495.9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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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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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 │ │
│ │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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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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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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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1 │
│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
│ │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 │
│ │月2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有│
│ │偿收回公司购买的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
│ │路的拟用于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33155平方米 │
│ │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4959536.00元。 │
│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
│ │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
│ │邻广源路面积为331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 │
│ │书(苏(2021)常州不动产权第0072390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
│ │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
│ │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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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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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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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小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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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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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租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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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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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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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小勤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租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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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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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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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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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常州携手智│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9-16│2023-09-04│连带责任│否 │否 │
│具智能家居│能家居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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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常州美闻贸│ 2000.00万│人民币 │2020-09-16│2023-09-04│连带责任│否 │否 │
│具智能家居│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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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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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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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
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
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有偿收回
公司购买的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的拟用
于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331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权,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4959536.00元。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
广源路面积为331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苏(2021)常州不动产权第0072390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
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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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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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
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之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常州携
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合计不超过3754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与上述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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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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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
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
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69元
,共计募集资金145,3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5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822.
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
5,26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
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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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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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
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人民币4,413.1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
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项目的超募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69元,共计募集资金145,380.00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5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822.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2,56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26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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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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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方便投资者
沟通联络,自2025年4月23日起,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予以变更。
具体如下:
变更后: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
变更前:investor_relations@hhc-group.com.cn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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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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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
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
,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减值
准备。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
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
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或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进行减值测试,2024
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583.36万元。
(三)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5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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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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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认真负
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请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经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
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审计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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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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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4年4月2
3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之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常州携
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合计不超过3754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与上述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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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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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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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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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673706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685306.5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50211184股(如有尾差,系
四舍五入所致),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
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108299150.26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取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10829915.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
0140066.94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1472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180409302.17元,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29287654.54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673706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
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685306.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50211184股(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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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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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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