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2 上海艾录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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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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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3│ 3.31│ 1.07亿│
├───────────┼───────────┼───────────┼───────────┤
│可转债 │ 2023-10-23│ 100.00│ 4.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2│ 5.07│ 51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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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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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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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 3650.00│ ---│ 73.00│ ---│ -951.6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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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 2575.00│ ---│ 51.50│ ---│ -89.9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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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 ---│ ---│ 100.00│ ---│ -486.9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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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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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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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纸包装生产建│ 5.17亿│ ---│ 3.90亿│ 100.03│-2621.74万│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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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200.00│ 1.00亿│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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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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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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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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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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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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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纳新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 │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
│ │,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
│ │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
│ │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
│ │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2025│
│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雪骐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艾纳新能源股东之一上海│
│ │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毅生利”),出资份额占上海毅生利注册资本的│
│ │7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海毅生利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对控股子│
│ │公司艾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
│ │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
│ │ 1.上海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雪骐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上海毅生利,│
│ │出资份额占上海毅生利注册资本的7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海毅生利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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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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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振宇 530.00万 1.32 30.62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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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30.00万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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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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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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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上海艾创包│ 5.74亿│人民币 │--- │2035-03-29│--- │否 │否 │
│装股份有限│装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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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锐派包装技│ 300.00万│人民币 │--- │2026-05-21│--- │否 │否 │
│装股份有限│术(上海)│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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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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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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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选举陈雪骐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雪骐女士自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
、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陈雪骐女士,
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前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外,公司营业
执照的其它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2701082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雪骐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39.18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6年8月14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88号
经营范围:机器人灌装设备、塑料制品、塑料软管的技术开发、设计和销售,高分子环保
复合包装纸袋、复合袋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纸张、胶粘剂、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化
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包装设计,包装印刷,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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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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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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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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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015%)的股东徐贵云先生计划在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1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7%);2、持有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的股东马明杰先生计划在三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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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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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2名非
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人,并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因换届完成,原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安康先生,因董事会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也不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或委员职务,同时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曙先生,因董事会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3、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陆春艳女士,因董事会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但仍在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
4、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杰先生,因董事会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也不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或委员职务。
5、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雪骐女士,因董事会换届完成,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但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被选举任命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及公司总经理。
6、公司换届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公司董事会对陈安康先生、陈曙先生、陆春艳女士、陈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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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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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
26-025)。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6、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588号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33292145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0846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
12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
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章丽莎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9135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06
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932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932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932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
。
8、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安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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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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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南通艾纳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财
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
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纳新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在
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
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三、资金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资助金额
甲方为乙方提供资助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整(含),乙方可以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资助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3、资助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用途及使用方式
(1)为补充乙方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的支持;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可从总额度中扣
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5、财务资助利率
甲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
合利率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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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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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派包装”)、上海
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创包装”)日常经营需要,保证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
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
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
理、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
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的顺利完成,预计2026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度为人民币8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810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人民币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情况如下:本项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
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的具体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
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
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
担保额度的预计,本次担保额度为结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
合理预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
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
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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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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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19日
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晓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卢晓贤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卢晓贤,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10年就
职于锦宏健身有限公司,历任销售经理、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就职于上海艾录,历任外
贸部销售、市场部主管、大中华区销售总监,现任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卢晓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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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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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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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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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在累计不超过500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额度内可滚动实施),
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结构性存款、远
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
述资产的组合;并拟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
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合法、谨慎为原则,以日常经营中使用外币结算业务为基础,
以支持公司海外业务拓展为导向,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
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外汇衍生品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同的外币币种(美元、港币、欧元等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
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
组合。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期限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500万美元(若涉及
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额度内可滚动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上述外汇衍生
品交易额度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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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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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2025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2026年的生产计划,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购买固定资
产、工程建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资
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二、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
司的具体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
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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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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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6年度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
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较上期的103万元下降22.33%。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202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
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
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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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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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
品;
2、投资金额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高效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
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
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品种: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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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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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层面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经分析,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和
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79.43万元,具体如下表: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进行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9.84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
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
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2025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3.91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a)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79.38万元。
(b)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444.04万元。
(c)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
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025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35.85万元。
(d)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
对使用权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度,公司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617.51万元(e)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
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
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15万元。
(f)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若租赁合同终止、提前退租
或资产无法继续使用,需评估是否减值。
2025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145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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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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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6年预计薪酬
、津贴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预计薪酬情况的议
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6年预计薪酬、津贴情况
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每人9.00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担任职务的标准执行,不再额外
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评定。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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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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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
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1613859.35元(含税),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后确定。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
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
。
2、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2267.81万元,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61310.15万元,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
.00万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45151.87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合计为60620.1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规
模、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为支持公司发展,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1613859.35元(含税);2、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
25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17.62%,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
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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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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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3月19日;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的数量:101
.48万股,占目前(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3%;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19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
期;
4、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
工作。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
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5.21元/股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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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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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2月2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
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2月19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12)。
4、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
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
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5、2024年2月26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
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6、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7、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5.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
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01.48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1、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003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499996元(含税)。
2、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499998元(含税)。
3、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0000元(含税)。
基于上述三次权益分派,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5.21-0.0499996-0.0499998-0.0400000≈5.0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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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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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19人;
2、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01.48万股,占公司目前(截至2026年2
月28日)总股本的0.23%;
3、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7元/股;
4、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A股普通股股票;
5、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归属手续后,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19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01.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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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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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具
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5.75万股不得归属,由
公司作废。
(二)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归属,其
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00.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三)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1、公司层面不能完全归属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45
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91亿元,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
要求,但不满足目标值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扣除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
原因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合计应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共103.10万股,剩余133.70万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0%,其余20%对应的26.74万
股不得归属。
因此,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因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要求,但不满足目
标值要求,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26.74万股。
2、个人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已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触发值的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剔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因素,但部分
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其中,1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第一个归
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余20%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
其余50%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30%,其余70
%不得归属;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E,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对应的5.48万
股不得归属。
因此,个人绩效考核层面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结果为E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共5.48万股,由公司作废。
(四)预留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授予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需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2月26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授予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110
.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授予,因此,作废该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0.00万股。
综上,本次拟作废共计248.7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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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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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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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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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
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层面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长期待摊费
用和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经分析,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计提
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和存货,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71493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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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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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
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7291087.48元(含税),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后确定。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长远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及发展计划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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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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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艾录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讯方式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阮丹林
6.会议出席人员:阮丹林、钱慧浩、胡军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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