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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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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62 上海艾录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03│ 3.31│ 1.07亿│ ├───────────┼───────────┼───────────┼───────────┤ │可转债 │ 2023-10-23│ 100.00│ 4.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2│ 5.07│ 514.5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 3650.00│ ---│ 73.00│ ---│ -951.6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 2575.00│ ---│ 51.50│ ---│ -89.9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 ---│ ---│ 100.00│ ---│ -486.9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用纸包装生产建│ 5.17亿│ 4040.84万│ 3.90亿│ 100.03│ 0.00│ 2023-12-31│ │设项目扩建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3016.20万│ 1.00亿│ 100.02│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文振宇 530.00万 1.32 30.62 2023-05-19 ───────────────────────────────────────────────── 合计 530.00万 1.3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艾录包│上海艾创包│ 5.15亿│人民币 │--- │2035-03-29│--- │否 │否 │ │装股份有限│装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艾录包│锐派包装技│ 300.00万│人民币 │--- │2026-05-21│--- │否 │否 │ │装股份有限│术(上海)│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17│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6年3月19日;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的数量:101 .48万股,占目前(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3%;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19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 期; 4、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 工作。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 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5.21元/股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1%。 ──────┬────────────────────────────────── 2026-03-09│价格调整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2月2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 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2月19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12)。 4、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 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 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5、2024年2月26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 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6、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7、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5.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 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01.48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1、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003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499996元(含税)。 2、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499998元(含税)。 3、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0000元(含税)。 基于上述三次权益分派,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5.21-0.0499996-0.0499998-0.0400000≈5.0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3-09│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19人; 2、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01.48万股,占公司目前(截至2026年2 月28日)总股本的0.23%; 3、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7元/股; 4、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A股普通股股票; 5、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归属手续后,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19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01.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7元/股。 ──────┬────────────────────────────────── 2026-03-09│其他事项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具 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5.75万股不得归属,由 公司作废。 (二)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归属,其 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00.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三)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1、公司层面不能完全归属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45 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91亿元,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 要求,但不满足目标值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扣除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 原因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合计应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共103.10万股,剩余133.70万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0%,其余20%对应的26.74万 股不得归属。 因此,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因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要求,但不满足目 标值要求,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26.74万股。 2、个人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已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触发值的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剔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因素,但部分 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其中,1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第一个归 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余20%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 其余50%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30%,其余70 %不得归属;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E,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对应的5.48万 股不得归属。 因此,个人绩效考核层面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结果为E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共5.48万股,由公司作废。 (四)预留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授予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需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2月26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授予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110 .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授予,因此,作废该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0.00万股。 综上,本次拟作废共计248.7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 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层面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长期待摊费 用和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经分析,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计提 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和存货,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714933.67元。 ──────┬────────────────────────────────── 2025-10-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 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7291087.48元(含税),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后确定。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长远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及发展计划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艾录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讯方式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阮丹林 6.会议出席人员:阮丹林、钱慧浩、胡军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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