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2 上海艾录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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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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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 3650.00│ ---│ 73.00│ ---│ -951.6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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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 2575.00│ ---│ 51.50│ ---│ -89.9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 ---│ ---│ 100.00│ ---│ -486.9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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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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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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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纸包装生产建│ 5.17亿│ 4040.84万│ 3.90亿│ 100.03│ 0.00│ 2023-12-31│
│设项目扩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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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3016.20万│ 1.00亿│ 100.0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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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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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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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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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股东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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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纳新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 │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
│ │,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
│ │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
│ │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
│ │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D38H9Q3Y │
│ │ 4.成立时间:2023年11月8日 │
│ │ 5.法定代表人:张俭 │
│ │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
│ │ 7.注册地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乐成路16号A2厂房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
│ │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
│ │售;进出口代理;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雪骐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艾纳新能源股东之一上海│
│ │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毅生利”),出资份额占上海毅生利注册资本的│
│ │7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海毅生利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对控股子│
│ │公司艾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
│ │ (五)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自有资金向艾纳新能源提│
│ │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艾纳新能 │
│ │源提供300.00万元财务资助。 │
│ │ (六)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
│ │ 1.上海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雪骐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上海毅生利,│
│ │出资份额占上海毅生利注册资本的7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海毅生利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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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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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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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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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纳新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 │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 │
│ │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
│ │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资助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
│ │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
│ │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D38H9Q3Y │
│ │ 4.成立时间:2023年11月8日 │
│ │ 5.法定代表人:张俭 │
│ │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
│ │ 7.注册地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乐成路16号A2厂房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
│ │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
│ │售;进出口代理;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雪骐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艾纳新能源股东之一上海│
│ │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毅生利”),出资份额占上海毅生利注册资本的│
│ │7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海毅生利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对控股子│
│ │公司艾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
│ │ (六)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
│ │ 1.上海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雪骐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上海毅生利,│
│ │出资份额占上海毅生利注册资本的7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海毅生利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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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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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振宇 530.00万 1.32 30.62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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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30.00万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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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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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22 │质押股数(万股) │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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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62 │质押占总股本(%)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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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文振宇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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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9日文振宇质押了53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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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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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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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上海艾创包│ 3.93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装股份有限│装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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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锐派包装技│ 3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装股份有限│术(上海)│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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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南通艾录新│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装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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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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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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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南通艾纳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财
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
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纳新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艾纳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在
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
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资助金额
甲方为乙方提供资助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整(含),乙方可以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资助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3、资助期限
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4、资金用途及使用方式
(1)为补充乙方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的支持;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可从总额度中扣
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5、财务资助利率
甲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
合利率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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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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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派包装”)、上海
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创包装”)日常经营需要,保证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
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
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
理、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
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的顺利完成,预计202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度为人民币931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921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情况如下:本项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
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
不涉及关联交易。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
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
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
担保额度的预计,本次担保额度为结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
合理预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
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
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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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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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
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
额度内(额度内可滚动实施),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包括结构性存款、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
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并拟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合法、谨慎为原则,以日常经营中使用外币结算业务为基础,
以支持公司海外业务拓展为导向,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
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外汇衍生品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同的外币币种(美元、港币、欧元等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
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
组合。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期限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累
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额度内可滚动实施)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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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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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2025年的生产计划,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
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购买固定资产、工程
建设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
公司的具体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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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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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层面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经分析,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和
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33.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进行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9.97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
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
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2024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9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41.79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
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024年度,公司计提相关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71.33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
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
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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