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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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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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亿│ 5897.88万│ 1.63亿│ 101.80│ ---│ 2023-12-31│
│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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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亿│ 6969.51万│ 1.37亿│ 87.48│ ---│ 2024-12-31│
│精密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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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3000.00万│ 507.46万│ 1016.97万│ 100.85│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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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 4.00亿│ 4849.01万│ 4849.01万│ 12.12│ ---│ 2025-06-30│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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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8800.38万│ 8800.38万│ 100.05│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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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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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1 │交易金额(元)│4473.6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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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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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江南智能制造产│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业园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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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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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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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智造”)拟以│
│ │人民币4473.6684万元向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江南 │
│ │智能制造产业园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近日,海锅智造已经完成了上述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 │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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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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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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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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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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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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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智造”)拟以│
│ │人民币4,473.6684万元向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江南│
│ │智能制造产业园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议。 │
│ │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的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交易对方(关联方)介绍 │
│ │ 公司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083116817F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
│ │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
│ │ 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人民路 │
│ │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
│ │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对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实业│
│ │项目的投资、管理;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物流科技设备、环保装备、核│
│ │电装备、新能源装备、智能化纺织装备、智能化冶金装备、智能机床、复合材料、新型钢铁│
│ │材料的研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33,000股,占公司 │
│ │股本总额6.2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 │
│ │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 │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7.16%的股权,为│
│ │其控股股东。 │
│ │ 除上述关系外,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
│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
│ │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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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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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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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海锅股份 │ 3169.51万│人民币 │2019-05-29│2024-05-28│抵押 │否 │是 │
│新能源装备│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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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海锅股份 │ 1550.00万│人民币 │2020-06-12│2025-06-12│抵押 │否 │是 │
│新能源装备│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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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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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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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59.07万
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
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为1859.07万元,
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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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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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2、人员信息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
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为90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8,123.04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2名)
,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15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俊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
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宁波韵
升(600366)、海锅股份(301063)、晶华新材(603683)、新日股份(603787)、卓郎智能
(600545)、海澜之家
(600398)、赛伍技术(603212)、电科院(30021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健,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无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最近三年签署过日海智能(0023
13)、海锅股份(301063)等上市公司及昌德微电(873949)、华成电力(839031)等新三板
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景亚,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
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全信股
份(300447)、长光华芯(688048)、南钢股份(600282)、凤凰传媒(601928)、昀冢科技
(688260)、科思化学
(300856)、海锅股份(301063)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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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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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
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5,581.11万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23.1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40,085.86万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
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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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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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3亿元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
。
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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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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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或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四)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
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
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
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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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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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名称及主要经营场所工商登记
信息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MD4YT4L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钱丽萍
出资额:1577.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
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创创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盛雪
华先生、钱丽萍女士共同控制的企业,华创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
8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盛雪华先生、盛天宇先生、钱丽萍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432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
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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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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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71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76%(截至披露,公司总股本为104360724股),首次回购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为14.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50173元(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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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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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
644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660046.6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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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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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海外业务战略布局需要,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张家
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锅(
新加坡)能源装备私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结果以境外投资主管机关与投资所在地的主管
机关最终核准或备案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100%。
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海锅(新加坡)能源装备私人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guo(Singapore)EnergyEquipmentPteLTD(暂定名,最终结果以境外投资主
管机关与投资所在地的主管机关最终核准或备案结果为准)
2、注册资本:500万元美元(以实际汇率为准计算人民币出资额)
3、注册地:新加坡
4、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井口设备、钻井及采油采气设备、钻通及控制设备的销售及技
术支持;战略项目投资。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以自有资金出资
6、股权结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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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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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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