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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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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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7│ 17.40│ 3.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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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5-30│ 24.85│ 4.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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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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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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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 4.00亿│ 2835.72万│ 1.78亿│ 44.50│ ---│ 2027-12-31│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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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8800.38万│ 100.05│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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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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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619.2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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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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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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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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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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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经审慎│
│ │评估,前期购买的土地面积无法满足项目全流程建设需求,存在建设用地缺口。为保障项目│
│ │稳步推进,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家│
│ │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
│ │沙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将与前期购买的土地统筹规划、一并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 │与完善,符合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项目用地整体布局,提升项目│
│ │核心竞争力。 │
│ │ 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整,总额计619.24万元人民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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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交易金额(元)│2583.1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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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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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土地│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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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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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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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
│ │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
│ │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
│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
│ │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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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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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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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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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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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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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经│
│ │审慎评估,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拟向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 │部分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3,760.98平方米。 │
│ │ 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江苏)苏信(2026)│
│ │(估)张字第013号),以2026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19.24万元,经 │
│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619.24万元,单位面积转让价款与前期相同。 │
│ │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
│ │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
│ │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 │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
│ │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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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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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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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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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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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
│ │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
│ │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
│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 │
│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
│ │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 │
│ │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
│ │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 │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
│ │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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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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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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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张家港海锅│ ---│人民币 │--- │--- │--- │否 │否 │
│新能源装备│能源装备智│ │ │ │ │ │ │ │
│股份有限公│造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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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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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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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29.8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准确
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
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6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为1129.8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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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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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10亿元。2026年5月19
日,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
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30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00万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30.35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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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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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5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55466股已于2025年6月16日以非
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5、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
年6月16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
成就。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
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16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之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解锁系数
,具体见下表:
持有人各解锁批次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各解锁批次计划归属权益×公司层面各解锁批
次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P)。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273号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7672.79万元,较2024年增长4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120.17万元,剔除公司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或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
利润为5387.17万元,较2024年增长61.5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为100%。同时,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A。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50%,可解锁的标
的股票数量为10277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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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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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
装备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智造”)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以
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
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8月1日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常福路8号
4、法定代表人:李欣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
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
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
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与公
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锅智造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上表中负债总额与净资产合计数和资产总额存在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9、经核查,海锅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
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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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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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54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635%),计划自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4日期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3509%),其持股比例从5.263474%下降至4
.999965%,触及1%及5%的整数倍,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裕隆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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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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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天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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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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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购买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或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四)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
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
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
,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
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
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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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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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
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
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按季支付,税前8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
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兼任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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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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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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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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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
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
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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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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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10亿元,其中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5.60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10
亿元,其中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6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
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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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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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准确
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
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为1597.69万元,
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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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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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2、人员信息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
980.19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为92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8338.18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
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
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俊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冬秀,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2家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景亚,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
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
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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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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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
经审慎评估,前期购买的土地面积无法满足项目全流程建设需求,存在建设用地缺口。为保障
项目稳步推进,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
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
沙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将与前期购买的土地统筹规划、一并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与
完善,符合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项目用地整体布局,提升项目核心
竞争力。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经审
慎评估,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拟向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
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3760.98平方米。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
地估价报告》((江苏)苏信(2026)(估)张字第013号),以2026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19.24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619.24万元,单
位面积转让价款与前期相同。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
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08311681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人民路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对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实业项
目的投资、管理;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物流科技设备、环保装备、核电装
备、新能源装备、智能化纺织装备、智能化冶金装备、智能机床、复合材料、新型钢铁材料的
研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
经查询,东南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市
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为其
控股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
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面积:13760.98平方米
4、交易价格:619.24万元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至2056年5月30日止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东南工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
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江苏)苏信(2026)(
估)张字第013号),以2026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19.24万元,经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619.2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交
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让方: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南丰镇高新区江南智能制造产业园境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
土地已进行了开发建设,达到了出让合同明确的转让条件。现甲方同意将上述土地中13760.98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宗地位置与范围以所附宗地图为准。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转让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出让剩余年限。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整,总额计619.24万元人民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向甲方支付100%的转让金。
4、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正式协议双方正在签署中,协议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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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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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销
售总监钱晓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钱晓达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销售总监职
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钱晓达先生的辞任申
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钱晓达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8年1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钱晓达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3849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27%,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钱晓达先生辞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将继续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钱晓达先生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钱晓达先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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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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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股份5493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5.2635%)的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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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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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600%),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4日期
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其持
股比例从6.2600%下降至5.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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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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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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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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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家港
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部分土地使用权。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
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08311681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人民路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对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实业项
目的投资、管理;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物流科技设备、环保装备、核电装
备、新能源装备、智能化纺织装备、智能化冶金装备、智能机床、复合材料、新型钢铁材料的
研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
经查询,东南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市
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为其
控股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
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面积:57404.22平方米
4、交易价格:2583.1899万元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至2056年5月30日止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东南工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
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交
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让方: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乙方)
2、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南丰镇高新区江南智能制造产业园境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
土地已进行了开发建设,达到了出让合同明确的转让条件。现甲方同意将上述土地中57404.22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宗地位置与范围以所附宗地图为准。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转让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出让剩余年限。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整,总额计2583.1899万元人民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向甲方支付100%的转让金。
4、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正式协议双方正在签署中,协议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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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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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
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4、交易期限及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
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
5、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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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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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600%),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32%),其持股比例从6.2600%下降至5.9968%,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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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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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张家港吾岳特材科
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该控股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张家港市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K17GLJ5B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雪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常福路1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钢、铁冶炼;铁合金冶炼;黑色
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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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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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天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6952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3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10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2555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8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448
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7名,代表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470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5%;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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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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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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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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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张家港吾岳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岳特材”)签署《项目战
略合作协议》,由公司与吾岳特材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暂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注册资本为1000
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吾岳特材以货币形式出资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以苏州迈格泰作为实施主体,在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建设飞轮储能
等高端零部件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00000万元,主要生产飞轮转子及高端装备零部件锻
件;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项目公司设立等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请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吾岳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K05TNG7G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袁建平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粮油交易市场2406B-619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
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
和应用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公司与吾岳特材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吾岳特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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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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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股份6533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6.2600%)的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买卖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26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965%。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期间为2025年
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
7、调整说明: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数量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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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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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天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58189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65%。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4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2406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0%(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223
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9名,代表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35839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2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见证律师现场进行见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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