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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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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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7│ 17.40│ 3.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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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5-30│ 24.85│ 4.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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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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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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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 4.00亿│ 1716.17万│ 1.30亿│ 32.51│ ---│ 2026-06-30│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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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8800.38万│ 100.05│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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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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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619.2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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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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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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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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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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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经审慎│
│ │评估,前期购买的土地面积无法满足项目全流程建设需求,存在建设用地缺口。为保障项目│
│ │稳步推进,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家│
│ │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
│ │沙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将与前期购买的土地统筹规划、一并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 │与完善,符合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项目用地整体布局,提升项目│
│ │核心竞争力。 │
│ │ 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整,总额计619.24万元人民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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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交易金额(元)│2583.1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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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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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土地│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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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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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
│ │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
│ │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
│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
│ │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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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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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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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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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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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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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经│
│ │审慎评估,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拟向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 │部分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3,760.98平方米。 │
│ │ 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江苏)苏信(2026)│
│ │(估)张字第013号),以2026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19.24万元,经 │
│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619.24万元,单位面积转让价款与前期相同。 │
│ │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
│ │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
│ │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 │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
│ │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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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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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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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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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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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
│ │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
│ │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 │
│ │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
│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 │
│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
│ │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 │
│ │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
│ │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 │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
│ │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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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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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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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海锅股份 │ 3169.51万│人民币 │2019-05-29│2024-05-28│抵押 │否 │是 │
│新能源装备│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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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海锅股份 │ 1550.00万│人民币 │2020-06-12│2025-06-12│抵押 │否 │是 │
│新能源装备│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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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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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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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
经审慎评估,前期购买的土地面积无法满足项目全流程建设需求,存在建设用地缺口。为保障
项目稳步推进,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
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
沙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将与前期购买的土地统筹规划、一并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与
完善,符合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项目用地整体布局,提升项目核心
竞争力。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实际建设使用需求及项目推进进度,经审
慎评估,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拟向东南工业再次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
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3760.98平方米。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
地估价报告》((江苏)苏信(2026)(估)张字第013号),以2026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19.24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619.24万元,单
位面积转让价款与前期相同。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
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08311681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人民路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对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实业项
目的投资、管理;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物流科技设备、环保装备、核电装
备、新能源装备、智能化纺织装备、智能化冶金装备、智能机床、复合材料、新型钢铁材料的
研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
经查询,东南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市
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为其
控股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
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面积:13760.98平方米
4、交易价格:619.24万元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至2056年5月30日止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东南工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
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江苏)苏信(2026)(
估)张字第013号),以2026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19.24万元,经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619.2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交
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让方: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南丰镇高新区江南智能制造产业园境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
土地已进行了开发建设,达到了出让合同明确的转让条件。现甲方同意将上述土地中13760.98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宗地位置与范围以所附宗地图为准。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转让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出让剩余年限。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450元人民币整,总额计619.24万元人民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向甲方支付100%的转让金。
4、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正式协议双方正在签署中,协议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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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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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销
售总监钱晓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钱晓达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销售总监职
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钱晓达先生的辞任申
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钱晓达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8年1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钱晓达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3849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27%,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钱晓达先生辞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将继续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钱晓达先生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钱晓达先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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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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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股份5493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5.2635%)的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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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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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600%),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4日期
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其持
股比例从6.2600%下降至5.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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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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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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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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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家港
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部分土地使用权。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
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08311681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人民路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对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实业项
目的投资、管理;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物流科技设备、环保装备、核电装
备、新能源装备、智能化纺织装备、智能化冶金装备、智能机床、复合材料、新型钢铁材料的
研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50%股权。
经查询,东南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市
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658%的股权,为其
控股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
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面积:57404.22平方米
4、交易价格:2583.1899万元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至2056年5月30日止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东南工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
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Z估字(2026)
第001号),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2583.189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交
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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