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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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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66 万事利 更新日期:2026-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09│ 5.24│ 1.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8│ 6.29│ 306.93万│ ├───────────┼───────────┼───────────┼───────────┤ │增发 │ 2025-07-09│ 13.02│ 5.8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帛阳新材料科技│ 1225.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 6.00亿│ 3853.72万│ 3.33亿│ 56.95│ 0.00│ 2026-12-31│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16 │ ├──────┼────────────────────────────────────────┤ │关联方 │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万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投资设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 │ │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1,020万元与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 │ │ │州万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万事利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万事利数纺│ │ │设备研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万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董事长李建华先生投资设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 │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华、屠红燕、杜海江回避│ │ │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李建华持股100%。 │ │ │ 2、杭州万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李建华持股100%。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李建华、屠红燕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公│ │ │司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降低融│ │ │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 │ │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 │ │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 │ │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 │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的│ │ │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品│ │ │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保│ │ │函等综合业务。 │ │ │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公司或全│ │ │资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 │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 │ │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免于支付担保│ │ │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全│ │ │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 │ 本次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子│ │ │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 │ │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上述授信及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授信额度及担│ │ │保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与金融机构共│ │ │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在 │ │ │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李建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通过万事利集团、杭州丝奥投资│ │ │有限公司、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692.0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 │股本11.46%;屠红燕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通过万事利集团、舟│ │ │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丝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719.94│ │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李建华先生和屠红燕女士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李建华先生和屠红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浙江潮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母公司参股的合伙企业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浙江潮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母公司参股的合伙企业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杭州万事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马廷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姚洪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马廷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姚洪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万事利│杭州万事利│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丝绸文化股│智能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10-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10-22│其他事项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 作废25.190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2026-10-22│其他事项 ──────┴──────────────────────────────────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47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1.0942万股。 本次拟归属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4元/股(调整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7人,可 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0942万股。 (一)激励计划概述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 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4.24元/股(调整后)。 4、激励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调 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 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 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 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 2026-10-22│价格调整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同意授予价格由4.29元/股调整为4.2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杭州 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10 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4-065)。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72)。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 的总股本234923111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302814股后的23362029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33620297股*0. 5元/10股=11681014.8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1681014 .85元/234923111股*10股=0.497227元。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对应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9-0.0497227≈4.24元/股。 ──────┬────────────────────────────────── 2026-10-17│股权回购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 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0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12.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4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10078111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6-10-12│其他事项 ──────┴──────────────────────────────────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任的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 韩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韩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韩青女士不 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韩青女士原定任期为2026年5月28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韩青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韩青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日,韩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不存在应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韩青女士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韩青女士辞任后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董事会对韩青女士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2026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 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董事会同意指定公司财 务中心副总监钟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 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8-26│股权回购 ──────┴──────────────────────────────────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元/股的条件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764705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75%; 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17647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6、回购股 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 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 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 公司的长远发展,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 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 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公司经 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实际回购价格。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2026-07-30│对外投资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硬核坚果(北京)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硬核坚果”)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共青城坚持盛 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参与共青城坚持盛启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启投资”)。盛启投资募集规模为70210万元人民币,公司 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1.42%。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硬核坚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投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备案登记情况: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合伙企业 完成登记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 2026-07-29│对外投资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华 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投资”)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 署《简越智科(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简越 智科(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简越智科”)。简越智科募集规模 为12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0.8333%。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6-16│对外投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1020万元与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万翎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万事利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万事利数纺设备研发有 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二)关联交易情况 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万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李建华先生投资设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华、屠红燕、杜海江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锦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李建华持股100%。 2、杭州万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李建华持股100%。 ──────┬────────────────────────────────── 2026-05-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B座2楼会议室。 ──────┬────────────────────────────────── 2026-04-27│对外担保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的综合 授信额度,具体融资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的综合 授信额度,具体融资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 业务。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公司或全资 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等。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 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本次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子公 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权有 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上述授信及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 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 定,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在授 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9亿元(含9亿 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建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通过万事利集团、杭州丝奥投资有 限公司、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692.0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 1.46%;屠红燕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通过万事利集团、舟山丝弦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丝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719.94万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建华先 生和屠红燕女士为公司的关联方。 李建华先生和屠红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提供方的 最终协议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B座2楼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 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 。本次计提和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17953953.62 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95395.3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5073404.20元, 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红20509660.82元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红11626720.55元,本年期末实际 可供分配利润229095581.09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923111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302814股后的233620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681014.8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4.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5.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7),以截至2025年8月20日的总股本234923111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388700股后 的2325344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232534411股*0.5元/10股=11626720.55元人民币(含税)。 综上,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307735.4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7%。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 表决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 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 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 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 评结果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 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4、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1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20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将参照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的基础上,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 商确定。 ──────┬────────────────────────────────── 2026-03-02│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丝绸大健康领域战略发展的 需要,围绕源于蚕蛹、蚕丝、丝胶、丝素等多肽在保健、医药、美妆及生物科技领域的商业化 应用,拟以自有资金在澳门设立澳门明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明阳健康”,暂 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从事万事利特有品种“万事利金蚕一号”蚕蛹 中发现并应用Pickering自组装技术提取的蛋白多肽(专用名:天虫肽,具有增强神经灵敏度 、促进脑神经修复的功能)的委外加工、研发、质检、运营及销售。具体产品为以万事利金蚕 一号蚕蛹蛋白多肽为核心原料进一步开发的终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万事利金蚕一号蚕蛹蛋白 多肽胶囊(万事利金蚕一号天虫肽胶囊)、蚕蛹蛋白多肽粉固体饮料(万事利金蚕一号天虫肽 固体饮料)等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区域代理商渠道销售,重点覆盖中国大陆、东南亚及 欧美等市场。 本次对外投资根据规划三年内投资总额2500万元人民币,将履行0DI备案程序,其中第一 期投资预计1000万元人民币,后续三年内根据澳门公司实际运营需要逐步追加投资。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士办理注册澳门孙公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 交备案、注册手续、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拟设立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澳门明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澳门元 3、业务范围:万事利金蚕一号蚕蛹蛋白多肽(天虫肽)系列产品的委外加工、研发、质 检、运营及销售。 (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横琴丝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26-01-2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5-11-18│其他事项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沈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华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沈华女士由原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构成人员 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沈华女士简历: 沈华,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1999年任 杭州凯达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描稿师,1999年至2008年任杭州笕桥丝绸印染总公司销售经理,20 08年至2009年任万事利职业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至2016年任万事利职业服装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25年历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营销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24年10月至今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 至今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华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11-18│其他事项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日:2025年11月17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08.588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51人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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