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8 大地海洋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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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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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7万吨废弃资源综│ 1.46亿│ 0.00│ 1.27亿│ 100.00│ 1849.29万│ 2021-05-27│
│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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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 5164.80万│ 63.77万│ 3755.86万│ 100.00│ ---│ 2021-05-27│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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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资源深化利用项│ 660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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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0.00│ 7474.5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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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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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3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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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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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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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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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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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
│ │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平台,进一步整合各业│
│ │务板块资源,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助推公司业务可持续高│
│ │质量发展,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11号 │
│ │的部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账面价值划转至浙江盛唐环│
│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环保”),并以划转的资产对全资子公司盛唐环保进行增│
│ │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 │ 本次增资中,公司以实物方式向盛唐环保增资1500万元,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向盛唐环保│
│ │增资1500万元(合计增资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盛唐环保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 │
│ │元增加至人民币3500万元。公司持有盛唐环保100%股权。 │
│ │ 近日,盛唐环保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
│ │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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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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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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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1-09│2022-11-08│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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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950.00万│人民币 │2021-11-03│2022-11-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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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922.00万│人民币 │2021-09-27│2022-09-26│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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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648.00万│人民币 │2021-09-27│2022-09-26│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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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520.00万│人民币 │2021-08-23│2022-08-2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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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5.00万│人民币 │2021-09-14│2022-09-13│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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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5.00万│人民币 │2021-09-06│2022-09-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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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0.00万│人民币 │2021-02-24│2022-02-24│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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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80.00万│人民币 │2021-08-20│2022-08-19│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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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80.00万│人民币 │2021-11-03│2022-11-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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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70.00万│人民币 │2021-10-13│2022-10-11│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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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50.00万│人民币 │2021-10-21│2022-10-13│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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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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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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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
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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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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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579.3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
同资产、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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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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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
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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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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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综合授信形
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
信用证、融资性理财、中票、短融、超短融、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等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子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
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
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的需要且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有序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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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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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5
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宋晓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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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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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85969624.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8843793.89元,提取盈余公积879332.01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3167512.58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793320.06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163943923.12元,提取盈余公积879332.0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091337.6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0
91337.67元。
根据《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919888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33706股后的总股本107986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395854.6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23958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1315743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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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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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又于2025年1月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提名
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以及2025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取消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2)。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时,将分别由陈三联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汤临佳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应叶萍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原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的辞职报告于2025年1月16日正式生效,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池
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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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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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坚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参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唐伟忠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举汤临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唐伟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8.17%,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伟忠先生具备提出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上述临时提案的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取消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在该议案下增加子议案“选举汤临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调整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
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
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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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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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8.17%股份的唐伟忠先生
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汤临佳作为候选人,现说明及承诺如下:
1、经自查,本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要求;
2、本人同意接受公司股东唐伟忠先生的提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在当选后将切实履行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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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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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
马可一女士自2019年1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届满六年,现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在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
可一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
的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及董事会对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股东唐伟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三联先生、杨志坚先生、应叶萍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分别由陈三联先生担任第三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志坚先生担任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叶萍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陈三联先生、应叶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志坚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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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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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40.18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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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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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1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4.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52元/股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杭州大地
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0月
1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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