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8 大地海洋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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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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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7万吨废弃资源综│ 1.46亿│ 0.00│ 1.27亿│ 100.00│ 1849.29万│ 2021-05-27│
│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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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 5164.80万│ 63.77万│ 3755.86万│ 100.00│ ---│ 2021-05-27│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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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资源深化利用项│ 660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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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0.00│ 7474.5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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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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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3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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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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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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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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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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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
│ │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平台,进一步整合各业│
│ │务板块资源,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助推公司业务可持续高│
│ │质量发展,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11号 │
│ │的部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账面价值划转至浙江盛唐环│
│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环保”),并以划转的资产对全资子公司盛唐环保进行增│
│ │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 │ 本次增资中,公司以实物方式向盛唐环保增资1500万元,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向盛唐环保│
│ │增资1500万元(合计增资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盛唐环保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 │
│ │元增加至人民币3500万元。公司持有盛唐环保100%股权。 │
│ │ 近日,盛唐环保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
│ │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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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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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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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1-09│2022-11-08│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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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950.00万│人民币 │2021-11-03│2022-11-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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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922.00万│人民币 │2021-09-27│2022-09-26│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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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648.00万│人民币 │2021-09-27│2022-09-26│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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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520.00万│人民币 │2021-08-23│2022-08-2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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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5.00万│人民币 │2021-09-06│2022-09-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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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5.00万│人民币 │2021-09-14│2022-09-13│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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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0.00万│人民币 │2021-02-24│2022-02-24│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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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80.00万│人民币 │2021-08-20│2022-08-19│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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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80.00万│人民币 │2021-11-03│2022-11-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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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70.00万│人民币 │2021-10-13│2022-10-11│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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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50.00万│人民币 │2021-10-21│2022-10-13│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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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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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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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又于2025年1月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提名
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以及2025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取消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2)。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时,将分别由陈三联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汤临佳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应叶萍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原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的辞职报告于2025年1月16日正式生效,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池
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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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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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坚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参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唐伟忠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举汤临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唐伟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8.17%,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伟忠先生具备提出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上述临时提案的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取消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在该议案下增加子议案“选举汤临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调整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
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
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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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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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8.17%股份的唐伟忠先生
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汤临佳作为候选人,现说明及承诺如下:
1、经自查,本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要求;
2、本人同意接受公司股东唐伟忠先生的提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在当选后将切实履行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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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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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
马可一女士自2019年1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届满六年,现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在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
可一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
的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及董事会对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股东唐伟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三联先生、杨志坚先生、应叶萍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分别由陈三联先生担任第三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志坚先生担任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叶萍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陈三联先生、应叶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志坚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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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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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40.18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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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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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1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4.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52元/股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杭州大地
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0月
1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
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
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
励计划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综上所
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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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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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马可一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
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马可一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
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
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
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马可一女士,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杭
州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嘉凯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杭州柔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德信控股集团董事长助理,2019
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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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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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
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01.9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
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6
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
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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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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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
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平台,进一步整合各业务
板块资源,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助推公司业务可持续高质量
发展,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11号的部分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账面价值划转至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环保”),并以划转的资产对全资子公司盛唐环保进行增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
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持有盛唐环保100%股权。
近日,盛唐环保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名称: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97095547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唐伟忠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9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11号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物理拆
解(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
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承接环境治理工程,环保工程设计,环保设备安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环保技术咨询,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及综合利用;批发
、零售:环保设备,仪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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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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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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