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68 大地海洋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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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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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14│ 13.98│ 2.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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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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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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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环创科技(桐庐│ 5966.52│ ---│ 100.00│ ---│ -193.9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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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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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7万吨废弃资源综│ 1.46亿│ 0.00│ 1.27亿│ 100.00│ 1849.29万│ 2021-05-27│
│合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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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 5164.80万│ 63.77万│ 3755.86万│ 100.00│ ---│ 2021-05-27│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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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资源深化利用项│ 660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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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0.00│ 7474.5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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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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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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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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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67.0│标的类型 │股权 │
│ │408%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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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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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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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 │金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中国")持有的威立雅资│
│ │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杭州"或"标的公司")67.0408%的股权,同时拟│
│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966.52万元收购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环保│
│ │")持有的威立雅杭州32.959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威立雅杭州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项目公司(现已更名为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
│ │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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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交易金额(元)│1966.5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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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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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32.9│标的类型 │股权 │
│ │592%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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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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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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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 │金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中国")持有的威立雅资│
│ │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杭州"或"标的公司")67.0408%的股权,同时拟│
│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966.52万元收购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环保│
│ │")持有的威立雅杭州32.959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威立雅杭州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项目公司(现已更名为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
│ │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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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5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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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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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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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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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唐伟忠、张杰来、唐宇阳、吕鹏、杭州九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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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拟以自有资金或自│
│ │筹资金人民币13501.20万元收购唐伟忠先生、张杰来女士、唐宇阳女士、吕鹏先生、杭州九│
│ │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寅合伙”)持有的浙江虎哥废物管理│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哥”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虎哥成为公司全│
│ │资子公司。 │
│ │ 近日,浙江虎哥已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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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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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1-09│2022-11-08│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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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950.00万│人民币 │2021-11-03│2022-11-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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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922.00万│人民币 │2021-09-27│2022-09-26│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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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648.00万│人民币 │2021-09-27│2022-09-26│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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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520.00万│人民币 │2021-08-23│2022-08-2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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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5.00万│人民币 │2021-09-14│2022-09-13│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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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5.00万│人民币 │2021-09-06│2022-09-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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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90.00万│人民币 │2021-02-24│2022-02-24│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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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80.00万│人民币 │2021-08-20│2022-08-19│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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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80.00万│人民币 │2021-11-03│2022-11-02│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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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470.00万│人民币 │2021-10-13│2022-10-11│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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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浙江盛唐环│ 50.00万│人民币 │2021-10-21│2022-10-13│连带责任│是 │否 │
│洋环保股份│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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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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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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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
绩预告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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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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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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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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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11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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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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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
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情况
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
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
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福利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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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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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融资性理
财、中票、短融、超短融、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等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
准,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子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
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
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的需要且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有序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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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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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一季
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11.4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6年3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
同资产、商誉。测试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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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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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41.3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
同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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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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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传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康康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
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2025年度,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10
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费用增长主要系公司2025年度收购2家子
公司,导致审计范围扩大、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相应提高所致。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由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需求及工作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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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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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
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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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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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归属日:2025年11月7日。
2、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91.26万股(调整后),占归
属前公司总股本14131.5742万股的0.65%,授予价格为7.09元/股(调整后)。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于2025年10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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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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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拟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中国”)持有的威
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杭州”或“标的公司”)67.0408%的股权
,同时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966.52万元收购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地环保”)持有的威立雅杭州32.959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威立雅杭州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3.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九、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收购股权概述
1、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竞争优势,杭
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和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之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威立雅中国持有的标的公司
67.0408%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与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966.52万元收购大地环保持有的威立雅杭州32.959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2、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一:
1、公司名称: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2、商业登记号码:34866579
3、法定编号:0915118
4、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31/F,148ELECTRICRD,NORTHPOINT,HONGKONG
6、成立日期:2004年8月4日
7、注册资本:477462840美元
8、股权结构:VeoliaEau-CompagnieGeneraledesEauxS.C.A.持股100%
9、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交易对手方二:
1、公司名称: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10980402C
3、法定代表人:张元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傅路1号3层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注册资本:2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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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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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2025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的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虎哥”)100%股权。2025年8月15日,虎哥已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
由于公司与虎哥均受唐伟忠、张杰来夫妇的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所以本
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
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
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比较期间的报表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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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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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
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15.3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
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9
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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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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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
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五)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
核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修订后的《杭
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杭州大地海洋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六)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七)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91988
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33706股后的总股本107986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395854.6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23958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
4131574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
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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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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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1.2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
/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及已履行的相关
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日:2024年10月14日
2、授予数量:234.00万股
3、授予人数:3人
4、授予价格:9.5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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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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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项下
的2025-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10月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
公司拟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的2025-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
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调整本激励计划项下的2025-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修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的相关内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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