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0 开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3-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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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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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申毅一期新能源│ 2000.00│ ---│ 14.29│ ---│ ---│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河南豫资开勒能源技│ ---│ ---│ 5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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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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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台HVLS节 │ 2.59亿│ ---│ 6727.01万│ 27.55│ 615.15万│ ---│
│能风扇、3万台PMSM │ │ │ │ │ │ │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88.00万│ ---│ 325.22万│ 8.36│ ---│ ---│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3159.00万│ 16.23万│ 210.03万│ 6.65│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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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70.00万│ ---│ 7153.76万│ 1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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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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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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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11 │质押占总股本(%) │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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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卢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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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2-26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21日卢小波质押了550.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26日卢小波解除质押55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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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开勒新能源│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科技(上海│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开勒环境科│开勒新能源│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上海)│科技(上海│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开勒环境科│安瑞哲能源│ 4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上海)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开勒环境科│日勒新能源│ 505.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嘉兴)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开勒环境科│日勒新能源│ 396.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武汉)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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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日勒新能源│ 281.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嘉兴)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开勒环境科│日勒新能源│ 14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上海)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开勒环境科│日勒新能源│ 7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上海)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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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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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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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卢小波先生的通知,获悉卢小波先生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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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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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目的是为表达双方的合作意愿
和合作方向,不设置具体权利义务,不构成任何承诺或保证,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双方涉及具体项目实施将根据项目进程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双方前期友好的合
作基础,以及双方的资源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拟建立合作关系,推进河南省汽车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以推
动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落地应用为目标,围绕无人驾驶技术相关领域开展合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意向的文件,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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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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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
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
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部
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
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考虑回
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不低于307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6%;约不高于61538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533%。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其中,自有资金占回购资金比例不少于30%,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占回购资金比例不超
过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就本次公
司股票回购事项给予公司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且贷款金额不高于
回购资金的70%,贷款期限为1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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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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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将2024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0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4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27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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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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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如双方涉及具体项目
实施将根据项目进程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的是为表达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方向,不设置
具体权利义务,不构成任何承诺或保证,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
议的签署对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年度经
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
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河南中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产投集团”)与公司于2024年07月26日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双方前期友好的合作基础,以及双
方的资源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河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
打造河南省高质量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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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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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选举王莹娇女士、周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05月13日召
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
董雷先生接任周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独立董事任期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2月02日、2024年
0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截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王莹娇女士、董雷
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王莹娇女士、董雷先生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莹娇女士和董雷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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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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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1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金屹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1936600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4年04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屹静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300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屹
静持有公司股份32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屹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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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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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
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五)限售期限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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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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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品类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
、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具体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
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2024年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安瑞哲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哲”)、全资子公司开
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能科”)及公司与开勒能科拟为开勒能科全
资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
本次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生效后,以前年度预计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
保额度提前终止或失效。同时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
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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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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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
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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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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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2024年04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次):17.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455.52万股
的0.26%;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5.67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开勒环境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04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0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
次),并以15.6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三)授予价格:15.
67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42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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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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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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