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1 力量钻石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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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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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 21.91亿│ 3.13亿│ 9.51亿│ 43.45│ ---│ 2025-12-31│
│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 │ │ │ │ │ │
│厂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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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 15.99亿│ 4813.79万│ 4.70亿│ 31.49│ ---│ 2025-12-31│
│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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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10亿│ ---│ 2.10亿│ 100.00│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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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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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交易金额(元)│5088.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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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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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
│ │东侧、西湖路南侧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 │
│ │在建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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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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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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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购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所持有土地使用权及在│
│ │建工程,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用于公司拟新建设的产能扩充项目,综合提升│
│ │公司整体实力。本次交易后公司能更加高效的推进项目建设,缩短厂房厂务设施建设周期,│
│ │尽快完成设备安装投产等工作。该土地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东侧、西湖路南│
│ │侧,土地总面积为57,463.44㎡,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0,333.60㎡,转让价格共计为5,088.│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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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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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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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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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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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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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购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所持有土地使用权│
│ │及在建工程,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用于公司拟新建设的产能扩充项目,综合│
│ │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交易后公司能更加高效的推进项目建设,缩短厂房厂务设施建设周│
│ │期,尽快完成设备安装投产等工作。该土地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东侧、西湖│
│ │路南侧,土地总面积为57,463.44㎡,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0,333.60㎡,转让价格共计为5,│
│ │088.30万元。 │
│ │ 交易对方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邵增明│
│ │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MA9FBWYU66 │
│ │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东区丹阳大道16号 │
│ │ 法定代表人:邵慧丽 │
│ │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 实收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成立日期:2020-06-29 │
│ │ 营业期限:2020-06-29至无固定期限 │
│ │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材│
│ │料成型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专用│
│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
│ │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
│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邵慧丽持股100% │
│ │ 关联关系说明: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
│ │关联方。 │
│ │ 商丘铭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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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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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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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河南宝晶新│ 1.95亿│人民币 │2022-06-24│--- │连带责任│否 │否 │
│钻石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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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河南宝晶新│ 0.0000│人民币 │2021-02-19│--- │连带责任│否 │否 │
│钻石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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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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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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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6年年度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
酬;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
、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后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如
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因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
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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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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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
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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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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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
、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
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
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
为准。
由于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需要,届时可能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担保、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
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上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相关金
融机构授信额融资所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自愿行为,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4个月,公司董事会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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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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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申请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
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
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契合公司业务长期发展需要,推进
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做好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互利投资,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证券投
资方式对优质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契合公司业务长期发展需要,推进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做好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
互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优质上
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
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开展或认购契约型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的方式进行相关证券投资。
(四)投资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
证券投资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五)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投资额度为5亿
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45%,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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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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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
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
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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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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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325333.6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
48905.87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
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左欣,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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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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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200825008.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545780.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27843524.8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8
264234.8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
展需求,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381675
43.95元(含税),加上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50890058.60元(含税),2024年年度累计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89057602.55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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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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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7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325,333.6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148,905.87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
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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