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1 力量钻石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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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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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 21.91亿│ 2.15亿│ 8.53亿│ 38.95│ ---│ 2025-12-31│
│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 │ │ │ │ │ │
│厂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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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 15.99亿│ 2445.05万│ 4.46亿│ 29.90│ ---│ 2025-12-31│
│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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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10亿│ ---│ 2.10亿│ 100.00│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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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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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交易金额(元)│5088.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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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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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
│ │东侧、西湖路南侧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 │
│ │在建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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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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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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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购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所持有土地使用权及在│
│ │建工程,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用于公司拟新建设的产能扩充项目,综合提升│
│ │公司整体实力。本次交易后公司能更加高效的推进项目建设,缩短厂房厂务设施建设周期,│
│ │尽快完成设备安装投产等工作。该土地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东侧、西湖路南│
│ │侧,土地总面积为57,463.44㎡,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0,333.60㎡,转让价格共计为5,088.│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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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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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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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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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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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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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购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所持有土地使用权│
│ │及在建工程,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用于公司拟新建设的产能扩充项目,综合│
│ │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交易后公司能更加高效的推进项目建设,缩短厂房厂务设施建设周│
│ │期,尽快完成设备安装投产等工作。该土地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东侧、西湖│
│ │路南侧,土地总面积为57,463.44㎡,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0,333.60㎡,转让价格共计为5,│
│ │088.30万元。 │
│ │ 交易对方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邵增明│
│ │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MA9FBWYU66 │
│ │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东区丹阳大道16号 │
│ │ 法定代表人:邵慧丽 │
│ │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 实收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成立日期:2020-06-29 │
│ │ 营业期限:2020-06-29至无固定期限 │
│ │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材│
│ │料成型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专用│
│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
│ │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
│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邵慧丽持股100% │
│ │ 关联关系说明: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
│ │关联方。 │
│ │ 商丘铭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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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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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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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河南宝晶新│ 1.95亿│人民币 │2022-06-24│--- │连带责任│否 │否 │
│钻石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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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河南宝晶新│ 0.0000│人民币 │2021-02-19│--- │连带责任│否 │否 │
│钻石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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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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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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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购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所持有土地使用权及在
建工程,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用于公司拟新建设的产能扩充项目,综合提升公
司整体实力。本次交易后公司能更加高效的推进项目建设,缩短厂房厂务设施建设周期,尽快
完成设备安装投产等工作。该土地坐落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东侧、西湖路南侧,土
地总面积为57463.44㎡,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0333.60㎡,转让价格共计为5088.30万元。交
易对方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
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邵增明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MA9FBWYU66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东区丹阳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邵慧丽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6-29
营业期限:2020-06-2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材料
成型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
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石墨
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邵慧丽持股100%
关联关系说明: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
联方。
商丘铭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商丘铭盛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2、土地位置: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东侧、西湖路南侧
3、土地面积:57463.44㎡
4、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0333.60㎡
5、使用权类型:出让
6、交易价格:本次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交易价格为5088.30万元
7、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8、土地使用年限:2021年7月12日至2071年7月12日
9、交易标的权属情况:商丘铭盛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
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1047
号),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土地面积:57463.44㎡
,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264.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1264.00万
元。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在建工程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1048
号),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
30333.60㎡,厂房主体工程已完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824.3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3824.30万元。
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2、乙方: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转让方)
3、转让价款:本次转让以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成交价格(含增值税)为人民币5088.30万元。
4、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
5、税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对价中已经包含增值税金额,标的资产转让过程中,依法依
规产生的各种税费,所产生的税费和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
规定,各自承担。
6、交割:在转让价款付清后2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到甲方名下,在建工
程随土地使用权一并交割至甲方名下。
7、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甲方违
约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如下全部违约责任: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资产和乙方资
料,将资产恢复至交割之前状态,并按交易对价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者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全部违约责任: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交易对
价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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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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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7688.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109606.43万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9799.37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
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
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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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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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河南
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完成的“半导体材料高质高效磨粒加工关
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公司长期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及科技成果转化。本次荣获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奖是继2023年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之后,在高端超硬材料科技创新方
面的又一次突破,解决了高品质微细磨粒(高端金刚石微粉)批量化生产难题,为我国半导体
领域高质高效加工解决了关键材料的迫切需求,有力保障了我国高性能半导体器件自主研发和
产业链安全,标志着公司在高端金刚石材料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了国内前列。
本次获奖事项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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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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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
、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
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
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
为准。
由于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需要,届时可能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担保、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
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上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相关金
融机构授信额融资所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自愿行为,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4个月,公司董事会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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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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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
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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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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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
酬;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
、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后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如
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因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
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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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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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职工代表监事的换届选举。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任耀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
任耀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耀峰先生将与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任耀峰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
如下:
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该司于2016年3月股
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耀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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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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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
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含本数)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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