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6 新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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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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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汐股权投资基金(│ 5000.00│ ---│ 25.00│ ---│ 16.24│ 人民币│
│海南)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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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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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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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芳香酮 │ 2.69亿│ 1906.05万│ 2.95亿│ 71.64│ 3192.80万│ 2024-12-31│
│及其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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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投资“年产8,00│ 1.51亿│ 0.00│ 0.00│ ---│ ---│ 2024-12-31│
│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 │ │ │ │ │ │ │
│项目”及“建设研发│ │ │ │ │ │ │
│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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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芳香酮 │ 4.12亿│ 1906.05万│ 2.95亿│ 71.64│ 3192.80万│ 2024-12-31│
│及其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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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研发中心 │ 4500.00万│ 215.66万│ 2785.84万│ 61.91│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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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研发中心 │ 3500.00万│ 215.66万│ 2785.84万│ 61.91│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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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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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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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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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
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等或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存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
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于2025年3月28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该额度自2025年3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出口业务稳定发展,但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
稳健性,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
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2、业务额度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除部分
业务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预计缴纳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
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3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
5、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
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系统等原因导致公司
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4、信用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
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预测风险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
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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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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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
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下同)及“建设研发中心”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
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
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
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
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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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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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部根据公司经营安排需要已
于近日随主要职能部门搬迁至公司新厂区办公,现将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地址变更的事项公告
如下:
证券事务部办公地址变更前: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51号
证券事务部办公地址变更后: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罐区南路86号(公司东厂区)除上述变更内容外,
公司投资者热线、传真、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以上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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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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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
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
举任可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任可馨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其他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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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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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综
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产品结构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
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为后续的产能建设提
供必要的资源,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
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
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
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75.8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15075.
85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
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
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
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的总投资额由35400.00万元(含
土地款)调整为50664.00万元(含土地款),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对该项目增加
投资,投资增加金额超过超募资金(含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收入)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
资金投入。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时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
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及“建设研发中心”完成时
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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