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7 星华新材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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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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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17│ 61.46│ 8.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3│ 6.27│ 112.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30│ 6.32│ 133.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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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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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 7000.00│ ---│ 7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星华生物医药科│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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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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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 1.50亿│ 0.00│ 4142.11万│ 27.61│ ---│ ---│
│限公司年产15,000万│ │ │ │ │ │ │
│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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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反光材料2,400 │ 2.37亿│ 22.31万│ 1.00亿│ 42.31│ 2554.85万│ ---│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 │ │ │ │ │
│300万件生产基地建 │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68.47万│ 774.68万│ 4680.86万│ 54.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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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 1.00亿│ 0.00│ 930.71万│ 9.31│ ---│ ---│
│限公司年产50,000吨│ │ │ │ │ │ │
│胶粘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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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50万㎡功能性│ 1.50亿│ 487.75万│ 6114.51万│ 40.76│ ---│ ---│
│材料、面料生产研发│ │ │ │ │ │ │
│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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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1.1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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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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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1.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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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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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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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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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何运东、张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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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东旺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东旺科技│
│ │原股东何运东、张国发购买其持有的东旺科技70%股权,交易各方结合东旺科技所在行业估 │
│ │值及其自身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14000万元。交易完成 │
│ │后,公司成为东旺科技的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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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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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杭州星华反│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集团股│光材料销售│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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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杭州星华反│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集团股│光材料销售│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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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杭州星华反│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集团股│光材料销售│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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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浙江星华反│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集团股│光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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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浙江星华反│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集团股│光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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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浙江福纬电│ 58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集团股│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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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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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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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经营与整合风险东旺科技布局人工智能领域,主营信息系统集成及智能化解决方
案,目前公司业务存在毛利率相对较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的特征,且东旺科技未来业务
开拓所需要的管理能力和资金需求较大,管理团队的运营管理能力面临挑战。东旺科技拟与核
心团队人员签署不少于五(5)年的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但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无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上市公司协调整合能力面临考验。本次交易存在业务经营风险、业务
整合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作价较净资产增值率较高,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
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形成的商誉将在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不利变化,则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
险。
3、业绩承诺相关风险
由于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减值损失等多种
因素的影响,东旺科技存在实际实现的业绩不能达到业绩承诺的风险,此外,本次股权转让协
议签署后,若负有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未来未能履行补偿义务,则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
执行的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基本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旺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东旺科技
原股东何运东、张国发购买其持有的东旺科技70%股权,交易各方结合东旺科技所在行业估值
及其自身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14000万元。交易完成后,
公司成为东旺科技的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
(一)交易对方一
1、姓名:何运东
2、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3、主要就职单位: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二
1、姓名:张国发
2、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3、主要就职单位: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何运东、张国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主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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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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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20)。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陆加龙、崔齐齐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由于项目合伙人离职,现改派王露和崔齐齐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王露,项目合伙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包含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王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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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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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6)。
公司股东牛江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9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
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牛江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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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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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国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腾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量子科技及相关应用领域建立长期
、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将依托在反光材料行业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助力国腾公司的量子
技术产业化落地,并联合开展量子功能材料、量子安全应用探索,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与价值共
创。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文本,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国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MA4X25KY4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319室
法定代表人:谢欢文
注册资本:1152.69万元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量子器件与设备的开发;信息系统
技术、量子通信技术、融合通信技术、通用量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基础
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代理电信增值业务;网络安全系统集
成;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计
算机软硬件、计算机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国腾公司是拥有量子通信网络全产业链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科技企业,自成立以来
,国腾公司在量子通信领域已取得显著成果,其自主研发的“高性能量子密钥分发设备”被认
定为广州市首台(套)装备,同时还开发了“渊云”量子安全服务平台,提供端到端的量子数
据加密及身份认证解决方案。
公司与国腾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国腾公司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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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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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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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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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6日(星期二)在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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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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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10196.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771498.40元。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177149.8
4元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312645163.53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
0076777.49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
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076777.49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
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0
78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023682.3
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派发的现
金红利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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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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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全品类战略,全面覆盖从低端到高端的产品市场,稳固提升公司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不断提升产品工艺,优化产品结构,以及依托精细化、稳定的供应链
管理,公司整体产品毛利率同比增长4.07%,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持续增长
。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7
3.74万元,主要系政府补贴、理财收益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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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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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4日
2、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8人,激励数量为178704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11%;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董事、高管限售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2025年4月11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票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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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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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4日
2、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2人,激励数量为211992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12%;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董事、高管限售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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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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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已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监事会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
25)。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4、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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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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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116名,注册会计师69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7)业务信息:中汇2024年度业务收入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
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2023年度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
和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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