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9 邵阳液压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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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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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30│ 11.92│ 2.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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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5│ 8.55│ 1114.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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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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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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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件生产基地│ 2.62亿│ 1.11亿│ 1.70亿│ 94.63│ 204.44万│ 2023-04-18│
│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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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技术研发中心升│ 3467.72万│ 2052.16万│ 2619.95万│ 87.33│ 0.00│ 2023-04-18│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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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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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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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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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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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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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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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购│
│ │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 │份募集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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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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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武洪 320.00万 2.93 9.72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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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0.00万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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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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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0 │质押股数(万股)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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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72 │质押占总股本(%)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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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粟武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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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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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20 │质押截止日 │202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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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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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0日粟武洪质押了32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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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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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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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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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凌
俊、邓红新等3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依法定程序召集并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安排以届时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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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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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
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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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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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至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
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302。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
交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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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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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
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
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经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
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十二个月,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
现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决策。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认为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
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
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决策,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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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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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的8人已离
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5.0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要
求,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35.5875万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0.5925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109338159股减少至108932234股,注册资本由109338159元减少至108932234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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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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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宋超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对董事人数及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因此,本次换届选举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宋超平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6年至今担任邵阳市民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会董事;201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长沙市智汇智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湖南
邵液智能增材与数字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超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13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27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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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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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
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
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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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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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经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并参照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
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
,同时领取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0.6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
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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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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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0.5925万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
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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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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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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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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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37.979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
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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