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80 百普赛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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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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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69亿│ 4993.14万│ 2.51亿│ 53.53│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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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57亿│ ---│ 6.70亿│ 57.9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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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升级项目 │ 2.49亿│ 4835.36万│ 1.98亿│ 79.49│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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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20亿│ ---│ 2.2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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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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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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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全资二级子│ 3.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生物科技│公司苏州新│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微溪生物医│ │ │ │ │ │ │ │
│司 │药有限公司│ │ │ │ │ │ │ │
│ │员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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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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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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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
月30日及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0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李鹏君
(2)电话:010-53395173
(3)电子邮箱:IR@acrobiosystems.com
(4)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4幢4层
(5)邮政编码:100176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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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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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预留授予数量:22.0080万股
预留授予价格:32.68元/股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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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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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100Z0496号),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目
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2900万股。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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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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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并于2024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20
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00股后的股本11972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9.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8979465元/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58-0.8979465=32.68元/股经过本次调整,
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58元/股调整为32.68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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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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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870.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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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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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和回购
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4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主体的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的风险;
(2)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整体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导致回
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出现资金不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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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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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
24年8月29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和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参与通讯会议的监事1人,屈文
婷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文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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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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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2023
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新取得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并统一了企业经营范围术语
,公司原经营范围表述须根据新术语做相应调整,该差异对公司业务经营不产生实质影响。公
司已对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
围的条款内容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相关公告。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5604366893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陈宜顶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4幢4层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会
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
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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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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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
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溪”)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本次担保金额:为新微溪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6、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帮助新微溪员工减轻租房压力,公司全资孙公司
新微溪拟为其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且在任意时点,
新微溪对其员工的实际担保金额均不超过该额度。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每笔担保的具体期限
为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授权新微溪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
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微溪拟为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员工申请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微溪为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内容如
下:
出租方(甲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承租方(乙方):新微溪
员工
担保方(丙方):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运营方(丁方):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1、乙方向甲方申请租赁公租房应通过丙方统一办理,经甲方资格审核通过后甲、乙、丙
、丁四方共同签署《苏州高新区公租房租赁合同》;
2、如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不予补足的,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由丙方在7
个工作日内补足;
3、丙方应配合甲方收回已逾期和解除合同的房屋;
4、丙方应对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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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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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935.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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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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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
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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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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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907637.
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6270237.78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593136.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318431000.3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
分配利润为318431000.32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00股后的股本11972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9.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7753580.00元。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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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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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截至2024年1月17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3年8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0%,最高成交价为67.60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66.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193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
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
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4年1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2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2%,最高成交价为67.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2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6001134.4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
时间区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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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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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4日
首次授予数量:130.89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9%
首次授予价格:33.58元/股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4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3.58元。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其中,首次授予130.8
9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额的1.0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91%;预留授予25.1
03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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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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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基于生产
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2)交易品种: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
(3)交易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
数),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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