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80 百普赛斯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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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28│ 112.50│ 20.9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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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69亿│ 9504.04万│ 3.86亿│ 82.47│ 0.0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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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57亿│ 3.47亿│ 10.17亿│ 87.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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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升级项目 │ 2.49亿│ 2839.76万│ 2.57亿│ 103.52│ 0.00│ 2025-12-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20亿│ ---│ 2.2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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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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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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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宜顶、苗景赟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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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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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垦拓(杭州)创│
│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拓投资”)持有垦特斯(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垦特斯”)19%股权,闫长伟先生持有垦特斯51%股权。闫长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垦│
│ │特斯30%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陈宜顶先生和苗景赟先生,并由受让方履行相应出资义务。根│
│ │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综合考虑垦特斯的│
│ │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时,由于标的股权受│
│ │让方陈宜顶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苗景赟先生为陈宜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
│ │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 │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宜顶先生、苗景赟先生│
│ │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相应评估或审计报告。 │
│ │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
│ │ 1)陈宜顶 │
│ │ 关联关系:陈宜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 2)苗景赟 │
│ │ 关联关系:苗景赟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并且为陈宜顶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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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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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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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全资二级子│ 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生物科技│公司苏州新│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微溪生物医│ │ │ │ │ │ │ │
│司 │药有限公司│ │ │ │ │ │ │ │
│ │员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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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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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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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增值权行权数量:9.009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
标的。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实际股票,以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2、行权价格及兑付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25.44元。兑付价格为每批次股
票增值权可行权日当天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1900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0.21%,股票增值权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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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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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并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20000
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79503股后的股本119620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87349元)/(1+0.3987349);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3.987349股。
2、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并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67177
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0
306617.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九章及《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增值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
兑付价格上限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限制性股票
(1)授予价格的调整
a.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7.91-0.60=17.31元/股
。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91元/股调整为17.31元/股。
2、股票增值权
(1)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的调整
a.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兑付价格上限。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b.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25.44-0.3987349)÷(1+0.39873
49)-0.60=17.31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兑付价格上限=(100-0.3987349)÷(1+0.3987349)-0.60=70.61
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25.44元/份调整为17.31元/份;兑付价格上限由10
0.00元/份调整为70.61元/份。
(2)股票增值权数量的调整
a.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增值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25.1900×(1+0.3987349)
=35.2341万份(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由25.1900万份调整为35.2341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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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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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
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
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081号),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高于触发
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77.9580%,未达到行权条件部分由公司作废失
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8.8854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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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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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50.136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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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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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081号),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高于触发
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77.9580%,未达到归属条件部分
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6039万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
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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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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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已注销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167848198股变更为16717769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7848198元减少至人民币1
6717769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司新取得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
名称: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5604366893
注册资本:16717.7695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陈宜顶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4幢4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会议
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
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
分析仪器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产;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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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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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日:2026年5月21日
预留授予数量:33.7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2%
预留授予价格:17.91元/股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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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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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
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6月13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并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2000000
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79503股后的股本119620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4.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87349元)/(1+0.3987349);按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
3.987349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九章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首次及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44-0.3987349)÷(1+0.3987349)=17.91元/股(向上取
整保留两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5.44元/股调整为
17.91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根据上述调整方法,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0.2690×(1+0.3987349)=168.2244万股(四舍五
入保留四位小数);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5.7310×(1+0.3987349)=35.9908万股(四舍五入
保留四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2690万股调整为168.2244万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7310万股调整为35.9908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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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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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100Z2039号),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
发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081号),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
发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76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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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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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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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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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
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溪”)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本次担保金额:为新微溪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微溪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20.22
万元。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6、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帮助新微溪员工减轻租房压力,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微溪拟为其员工租赁
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且在任意时点,新微溪对其员工的实际
担保金额均不超过该额度。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
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每笔担保的具体期限为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
一年。同时,公司授权新微溪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
任。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微溪拟为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员工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后,提交总
经理批准后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微溪为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内容如
下:
出租方(甲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承租方(乙方):新微溪
员工
担保方(丙方):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运营方(丁方):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1、乙方向甲方申请租赁公租房应通过丙方统一办理,经甲方资格审核通过后甲、乙、丙
、丁四方共同签署《苏州高新区公租房租赁合同》;2、如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乙方按照
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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