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86 鸿富瀚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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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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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芯15期 │ 1060.00│ ---│ ---│ 1063.3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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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 │ 497.37│ ---│ ---│ 262.00│ 10.7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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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 │ 316.33│ ---│ ---│ 110.76│ 1.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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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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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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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 5.31亿│ 8372.98万│ 4.50亿│ 84.74│ 1387.74万│ 2024-08-27│
│料与智能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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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 │ 4.31亿│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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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5亿│ ---│ 1.8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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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 1.67亿│ 1338.74万│ 1.72亿│ 102.87│ -444.89万│ 2024-08-27│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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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9878.10万│ 9878.10万│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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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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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7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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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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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东城街道余屋社区经旗岭,该│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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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莞市煜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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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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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
│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全资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土地竞买的议案》。东莞市│
│ │煜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润科技”)经与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以下简称“东城街道│
│ │”)友好协商后拟终止煜润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总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合作│
│ │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事│
│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及其他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
│ │况公告如下: │
│ │ 一、终止投资项目概述: │
│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土地竞买的议案》。 │
│ │ 同意全资子公司煜润科技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投资 │
│ │建设煜润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总部新建项目。煜润科技于2023年8月1日与东城街道签署了《│
│ │投资协议》,就该项目进行合作。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2023年8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m.cn)的《关于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土地竞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全资│
│ │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 │ 二、终止投资项目的原因 │
│ │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从整体战略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的规│
│ │划和进展情况,以及资金调配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继续推进该项目存在较大的不│
│ │确定性风险,为有效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与东城街道友好协商后,拟终止该│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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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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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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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苏州鸿锦瀚│ 3.4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瀚科技股份│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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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淮安市鸿富│ 6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瀚科技股份│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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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香港鸿富瀚│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瀚科技股份│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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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梅州市鸿富│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瀚科技股份│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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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东莞市鸿富│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瀚科技股份│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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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淮安市鸿富│ 40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瀚科技股份│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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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梅州市鸿富│ 3000.00万│人民币 │--- │2024-08-28│连带责任│是 │否 │
│瀚科技股份│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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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鸿富瀚越南│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瀚科技股份│科技有限公│ │ │ │ │ │ │ │
│有限公司 │司(HFHVIE │ │ │ │ │ │ │ │
│ │TNAMTEC HN│ │ │ │ │ │ │ │
│ │OLOGY Co.,│ │ │ │ │ │ │ │
│ │LTD)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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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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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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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近日,公司开
立了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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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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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对应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作废处理。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第三个归属期作废前)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12.7796万股,占公告当日公司股本总额9000万股的0.1420%;
4、授予人数:31人;
5、授予价格:17.51元/股;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及报告。
2、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9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发布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21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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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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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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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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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
。其中《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
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为60.00万元,绩
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
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9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1)总经理基本年薪40.0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2)副总经理基本年薪3
0.0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3)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30.0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
考评结果发放;(4)财务总监基本年薪32.5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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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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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9296974.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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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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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
3、若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依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720048.59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73
45505.74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116533.2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311653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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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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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及发展计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
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3.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
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因原有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
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3.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
具体每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公司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各银
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最终
确定的授信额度内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逐笔报董事会
审议表决,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授信合
同、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批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决议之日
止。
二、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
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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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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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48387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258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6%
。(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
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事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张
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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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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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4596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1%)的股东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封瀚卓”)计划在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900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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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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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
在2024年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15.6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
上,同意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额度、期限
、利率、计息方式等最终以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
定,授信额度使用以满足经营需求和控制融资成本为原则。
二、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为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8.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
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
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鸿富瀚”)、梅州市鸿富瀚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鸿富瀚”)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为满足东莞鸿富瀚及梅州鸿富瀚的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其在经营
发展中的实际资金需求,会不定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具汇票或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同意东莞
鸿富瀚向银行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梅州鸿富瀚
向银行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东莞鸿富瀚
新增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梅州鸿富瀚新增提供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其中分别持有梅州鸿富瀚各8.46%股权的股东广东瀚立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广东瀚翔工贸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本次新增担保1亿元额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
同比例担保,持有梅州鸿富瀚共计12.92%股权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因各自持股比例较低且较为分
散,可能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东莞鸿富瀚及梅
州鸿富瀚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
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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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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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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