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88 戎美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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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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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 7695.00│ ---│ 4.88│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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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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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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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 4.15亿│ 2084.72万│ 2.32亿│ 56.03│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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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 1.13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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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19亿│ 3.21亿│ 10.01亿│ 9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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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 4308.20万│ 365.63万│ 3177.88万│ 73.7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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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23.46万│ 108.30万│ 569.68万│ 1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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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9252.71万│ ---│ 33.60万│ 0.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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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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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30 │交易金额(元)│769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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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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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00│标的类型 │股权 │
│ │万股股份(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800万│ │ │
│ │元,对应持股比例为4.87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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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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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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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苏豪│
│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按照《拍│
│ │卖公告》公示的条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参与本次司法竞拍,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
│ │司法竞拍情况具体落实本次司法竞拍必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拍价、签订相关合同与│
│ │文件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
│ │与竞拍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
│ │告》(公告编号:2023-037号)。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二、竞拍结果 │
│ │ 公司参与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举│
│ │行的对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00万股股份│
│ │(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8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4.8791%)的网络竞拍,以7695万元人民币 │
│ │竞得了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00万股股份│
│ │(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8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4.8791%),并取得了《网络竞价成功确认 │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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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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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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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健、温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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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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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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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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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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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健、温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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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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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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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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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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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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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3538310.98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
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2024年11月17日,公司总股
本22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8660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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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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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40.45万元(含)回购股份1000
00股至1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6.03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
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
2024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
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0.0439%。最高成交价为
13.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8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
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股数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数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数上限
;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
际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回购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以下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
规定。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本公告
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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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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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并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
40.45万元(含)回购股份100000股至1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6.03元/股
(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的,需提供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其他主体资格
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27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
0-16:30。
2、联系人:于冬雪
3、联系电话:0512-52969000
4、联系邮箱:yudongxue@rumere.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11号世贸商务广场A幢2901室(董事会办公室)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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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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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
案》,同意对“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暂时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
新建“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41471.3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41471.
3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造研发运营大楼、智能制造车间、智能配送区以及采购生产
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公司拟新增每年120万件的服装生产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与生
产需要。
(二)关于暂时调整“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和相关配套实施均已基本完工,由于相关业务扩容
速度放缓、产能预计在短时间内不能完全释放,导致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闲置。项目的建
筑工程和相关配套实施满足出租的条件,无需公司额外投入即可对外出租。为提高公司募投项
目场地利用效率,公司拟将目前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盘活闲置资产。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
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经营场地时再行收回。
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
不会对公司总体效益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利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
规划,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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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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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并作出了《稳定股
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该预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承诺内容详见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附件”之“四、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稳定股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
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关于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则应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1)公司回购;(2)控股股东增
持;(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业务规则的
规定,且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1)通过实施
回购股份,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
)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024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1.27
元。以2024年7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10.8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超过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及第十条规定的条
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6.03元/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低于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150%。具体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
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
的全部股份将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依法予以注
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8000000股,非公众股东持股170800000股(其中,控
股股东戎美集团持有117600000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健持有25200000股、实际控制人、
董事兼总经理温迪持有2520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于清涛持有280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4.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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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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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
6756251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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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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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规范运
作,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郭健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段国庆(主任委员)、郭健、于清涛;
调整后:段国庆(主任委员)、于清涛、方军雄。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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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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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5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5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16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189012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2678854.04元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13212.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
月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
资金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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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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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未分配净利润: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
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
、制定并实施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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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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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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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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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430348609.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
,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2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920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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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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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3年10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及
相关资料(具体详见: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743600686737.htmspm=a213w.7
398554.paiList.1.6c0344dbcdwxw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起
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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