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93 华兰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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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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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0-19│ 58.08│ 18.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24│ 10.96│ 1227.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24│ 13.19│ 815.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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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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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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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 3.00亿│ 2891.56万│ 2.66亿│ 88.78│ 0.00│ 2026-12-31│
│材料产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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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智能化工厂│ 3.50亿│ 815.78万│ 2.68亿│ 76.62│ 0.00│ 2026-12-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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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263.33万│ 3935.81万│ 78.72│ 0.0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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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 5.76亿│ 2.75万│ 6689.12万│ 11.61│ 0.00│ 2025-12-31│
│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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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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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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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 1248.73万│ 27.71万│ 27.71万│ 2.22│ 0.00│ 2026-03-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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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1.66亿│ ---│ ---│ ---│ 0.00│ ---│
│募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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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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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0 │交易金额(元)│1248.7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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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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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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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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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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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
│ │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海兰陵”)增资人民│
│ │币1,248.73万元,增资资金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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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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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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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西藏华兰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兰”)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近日
,西藏华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梧新区分局下发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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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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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笔式注射器用铝盖
于近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技术评审,已在CDE原料药
、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平台上“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显示转为“A”状态,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包材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药包材登记号:B20230000018
品种名称:笔式注射器用铝盖
产品来源:国产
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A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具备笔式注射器核心接触组件的一体化供应能力公司笔式注射器用铝盖已通
过CDE技术评审,已在CDE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平台上“与制剂共同审评审
批结果”显示转为“A”状态。
该产品与公司此前已取得“A”状态登记的“笔式注射器用溴化丁基橡胶活塞”(登记号
:B20190000090)形成整套供应体系,公司已具备笔式注射器核心接触组件的一体化供应能力
。
(2)实现高端药包材国产化,构建供应链自主可控体系笔式注射器用铝盖和笔式注射器
用溴化丁基橡胶活塞是笔式注射器储存药液的核心组件,需与药液直接接触,对生物相容性、
密封性和滑动性等性能要求极高,属于广泛应用于胰岛素、GLP-1类降糖药物、生长激素等药
物的高端药用包装材料领域。该领域长期由美国西氏等国际企业主导,国内自主供应能力相对
薄弱。公司深耕药用胶塞行业多年,通过自主配方研发和工艺创新,成功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打破国外技术和市场壁垒,建立起核心部件的国产化与供应链自主可控体系,为下游生物医药
企业提供安全、稳定、可持续的本土化供给保障。
(3)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覆盖,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公司的笔式注射器用铝盖
在“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显示转为“A”状态后,公司上述笔式注射器储存药液的两款
核心组件可正式实现批量化、成套化上市销售。此次事项不仅响应了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的政
策要求,更能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高端笔式注射器包材的持续增长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在药用包装领域的市场覆盖,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为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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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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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2025年9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股东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一)股份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华兰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
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
(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29756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最高成交价格为3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
为28.7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79479.6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股份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股份数量为2874370股,均来源于上述存放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等相关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
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其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3652”。
(二)认购情况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新分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员工自愿放弃认购股份数量的议案》,管理委员会
同意将18名员工自愿放弃认购的25163股重新分配给17名现任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17名持有人均已再次出资认购。公司原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数量共计260名,结合
上述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人数为242人。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3983.90元,首次授予实际
认购股数为2874370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股数及金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公司提取的专项奖励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
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
贴、兜底等安排。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1日就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认
购情况出具了《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58号)
。
(三)非交易过户情况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购买标的股票不超过29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287.437万股,预留授予不超过4.563
万股。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287.437万股已于2025年10月29日由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9.47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4.563万股将用于预留授予,
预留部分的具体股数及参加人数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12个月内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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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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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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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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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6,308,9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
派发25,261,788.4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37,892,682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164,201,624股。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7月14日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2,630.8942万股增加至1
6,420.1624万股,注册资本由12,630.8942万元增加至16,420.1624万元。
基于上述原因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
据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以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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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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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9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
公司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海南省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人工智能创新药研发解决方案及服务(具体经营范
围以全资子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核心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
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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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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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实际经营
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
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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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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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
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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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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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5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新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与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盛雷
鸣、潘苏航共同签署了《嘉兴远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合伙协议”),拟共同设立嘉兴远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
业”或“嘉兴远帆”)。合伙企业本期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30%。2023年10月24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新产业投资基金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近日,公司基于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规划,经与嘉兴远帆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公司
与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将公司持有嘉兴远帆30%的财产份额(其中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缴出资1200万元)以人民
币12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嘉兴远
帆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本次转让嘉兴远帆财产份额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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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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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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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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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战略布局
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华兰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在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华兰股份南京孙公司)。
该南京孙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总经
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南京孙公司基本情况
近日,南京孙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
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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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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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
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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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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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
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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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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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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