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93 华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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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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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 3.00亿│ 3774.51万│ 2.10亿│ 69.90│ 0.00│ 2024-09-30│
│材料产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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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智能化工厂│ 3.50亿│ 2057.03万│ 2.52亿│ 72.07│ 0.00│ 2024-09-30│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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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217.71万│ 2966.07万│ 59.32│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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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 5.76亿│ 450.52万│ 6612.42万│ 11.47│ 0.00│ 2025-12-31│
│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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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2.00亿│ 1.73亿│ 2.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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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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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1.78亿│ ---│ ---│ ---│ 0.00│ ---│
│募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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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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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0 │交易金额(元)│1248.7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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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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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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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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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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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
│ │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海兰陵”)增资人民│
│ │币1,248.73万元,增资资金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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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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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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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项目建设周期、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1248.73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
际投资为准)。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5403.19万元,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已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海兰陵”)增资人民币1248.73万元,
增资资金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市场、技术研发等风险,以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因此项
目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0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955360019.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4031948.87元。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1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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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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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江苏华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杨医疗”)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近日,华
杨医疗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江阴市数据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以及《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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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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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
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现金管理有效期
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阴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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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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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白兵先
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白兵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剑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剑琴,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曾任公司质量部经理,现任公司市场技术支持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江阴市峻德生态建
设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剑琴女士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330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
司股票3300股,通过江阴华聚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吴剑琴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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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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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路径
公司,待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再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自有资金在韩
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华兰股份韩国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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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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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共计77.0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059%。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人数为8人,回购价格为10.0596元/股。
3、本次回购总金额为774.5892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月21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7078942股
减少至126308942股。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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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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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
归属完成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0万股,其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6日。本次61.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646.0942万股增加至12707.8942万股,注
册资本由12646.0942万元增加至12707.89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
据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以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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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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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
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终止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10.059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74.5892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12707.8942万股减少至12630.8942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2707.8942万元减少至12630.
8942万元(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
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121)。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
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1、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
00)
5、联系电话:0510-68951502
6、电子邮箱:irs@hua-lan.com
(三)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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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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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路径
公司,待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再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自有资金在韩
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华兰股份韩国孙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海外市场开发、产品销售等。本
次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0万美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储备等,实际
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核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境外子公司、孙公司的工商登记及投资建设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路径公司,待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成立
后,再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自有资金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华兰股份韩国
孙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海外市场开发、产品销售等。本次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0万美元,主
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储备等,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的金额为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上述境外子公司、孙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目前尚未确定,最终以相关
部门备案及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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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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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品牌形象,更好地
与投资者、客户及社会公众沟通,公司将对官方网站地址、电子邮箱及董事会秘书电子邮箱进
行变更。
变更后的官方网站地址、电子邮箱及董事会秘书电子邮箱将于2025年1月1日启用,原官方
网站地址、电子邮箱及董事会秘书电子邮箱将逐步停用。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其他联系方
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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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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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3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
3-011)。
4、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5、2023年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2)。
9、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10、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归属完成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61.80万股,其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6日。
11、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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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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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16日
2、本次归属股份数量为61.8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887%。
3、本次归属人数:62人
4、本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额外限售期已届满,归属完成后即可上市流通。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2024年11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1、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10.0
0万股。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09元/股(调整前)
4、授予日期:2023年2月24日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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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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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结果,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893,10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
据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以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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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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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2024年11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二)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
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3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3011)。
(四)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五)2023年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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