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93 华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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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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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0-19│ 58.08│ 18.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24│ 10.96│ 1227.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24│ 13.19│ 815.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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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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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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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 3.00亿│ 4532.03万│ 2.83亿│ 94.25│ 0.00│ 2026-12-31│
│材料产能项目 │ │ │ │ │ │ │
├─────────┼──────┼─────┼─────┼─────┼─────┼──────┤
│自动化、智能化工厂│ 3.50亿│ 1422.06万│ 2.74亿│ 78.35│ 0.00│ 2026-12-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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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911.08万│ 4583.56万│ 91.67│ 0.0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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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 5.76亿│ 116.56万│ 6802.94万│ 11.80│ 0.00│ 2027-12-31│
│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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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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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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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 1248.73万│ 162.75万│ 162.75万│ 13.03│ 0.00│ 2027-03-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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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1.66亿│ 0.00│ 0.00│ ---│ 0.00│ ---│
│募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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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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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交易金额(元)│236.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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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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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藏华兰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1.4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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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兰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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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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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近日与江苏│
│ │华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进出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在西│
│ │藏华兰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兰”)持有的61.4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
│ │本人民币429.8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36.39万元)以人民币236.39万元的价格转│
│ │让给华兰进出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西藏华兰的股权,西藏华兰不再纳入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在西藏华兰尚未实缴出资的义务由华兰进出口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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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2 │交易金额(元)│4.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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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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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南灵擎数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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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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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灵擎数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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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 │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海南灵擎数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擎数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
│ │在AI医药领域的重要业务布局平台,主要聚焦于人工智能创新药研发解决方案及服务,助力│
│ │人工智能技术在药物研发及产业应用等方向的研发与商业化推进。鉴于AI医药行业技术迭代│
│ │快、研发投入强度高、对资本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要求较高,为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
│ │本实力,夯实其未来研发和业务拓展基础,提升其链接产业优质资源的能力,推动其与全球│
│ │上下游企业、技术团队、科研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加快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董事│
│ │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灵擎数智进行增资。 │
│ │ 目前,灵擎数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
│ │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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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9 │交易金额(元)│846.4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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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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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广峰胶囊有限公司35.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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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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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斯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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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受让方”)于近日与宁波广│
│ │峰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峰胶囊”或“公司”)、宁波斯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宁波斯普康”或“转让方”)签署了《关于宁波广峰胶囊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股协议”或“本协议”)。同时,华兰股份与广峰胶囊、宁波斯普康、陈│
│ │明耀签署了《关于宁波广峰胶囊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
│ │ 本次华兰股份将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46.47万元购买宁波斯普康在广峰胶囊持有的35.0│
│ │0%股权(对应的525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该等注册资本是宁波斯普康用货币进行出资且已 │
│ │完成全部实缴出资的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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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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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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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华兰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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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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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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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于近日与江苏│
│ │华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进出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在西│
│ │藏华兰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兰”)持有的61.4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
│ │本人民币429.8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36.39万元)以人民币236.39万元的价格转│
│ │让给华兰进出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西藏华兰的股权,西藏华兰不再纳入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在西藏华兰尚未实缴出资的义务由华兰进出口承担。 │
│ │ 在华兰进出口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前,西藏华兰及其子公司│
│ │仍由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在西藏华兰及其子公司的兼职人员应当于华兰进出口将全部股权转│
│ │让价款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停止履行相关职责并停止领取相关报酬,届时上述兼│
│ │职人员将不再担任西藏华兰及其子公司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
│ │ 华兰进出口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华一敏先生,而华一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 │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兰进出口为公司的关 │
│ │联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予以│
│ │披露。 │
│ │ 本次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华兰股份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
│ │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江苏华兰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华兰进出口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华一敏先生,而华一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 │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兰进出口为公司的关 │
│ │联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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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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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70.00万 1.04 4.62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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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0.00万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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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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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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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62 │质押占总股本(%)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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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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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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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1-2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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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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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9日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70.0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江阴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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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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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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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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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
(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的议案》。自2025年9月起,公司股票价格长期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4.84元/股(
含),仅个别交易日短暂低于该价格上限,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
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1.00元/股(含),该回
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9)。
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
贷款承诺函》,其主要内容为: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叁年,贷
款年利率为1.8%,贷款用途为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
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格为29.24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8.700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1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3、在本次回购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回购股份的每月进展公告、回购股份比例
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公告及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2026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
8月15日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067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5%,最高成交
价格为131.788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8.7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33119.1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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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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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公司全
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购买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具体以公司
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核心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
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
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受益人,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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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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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含5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础品种:中期票据。
(三)注册规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注册额
度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四)发行期限: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和届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发行方式:本次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公
司可以选择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
外)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科技创
新债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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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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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前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含)。
2、调整后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1.00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过本次《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的议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
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使用
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
(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29756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最高成交价格为3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
为28.7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79479.6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2、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2874370股已于2025年10月29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9.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自2025年9月起,公司股票价格长期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4.84元/股(含),仅个别交
易日短暂低于该价格上限。现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1.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
0%。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
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金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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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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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与目的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部分业务的主要结
算货币为美元,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汇率风险,充分利
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经审慎考
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安排相关交易,交易的资金使
用安排具备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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