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96 百诚医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09│ 79.60│ 18.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22│ 29.20│ 2126.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5│ 29.20│ 72.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4│ 28.90│ 836.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23│ 28.90│ 54.27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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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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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 6.51亿│ 0.00│ 6.62亿│ 101.84│ 5191.72万│ 2023-06-28│
│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 │ │ │ │ │ │
│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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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28亿│ 0.00│ 7.2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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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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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原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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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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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众神创新”)就1类创新药BIOS-0629项目达成大中华地区(大陆及港澳台地│
│ │区)独家授权合作并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合作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通过后生效。 │
│ │ 众神创新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冯恩光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其于2025年2月7│
│ │日不再担任公司该职务并于6月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 │简称“《上市规则》”),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关联自│
│ │然人,因冯恩光先生目前在众神创新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众神创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
│ │公司与众神创新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BIOS-0629项目签署<技术开发 │
│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
│ │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众神创新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冯恩光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其于2025年2月7│
│ │日不再担任公司该职务并于6月离职。根据《上市规则》,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高级管 │
│ │理人员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冯恩光先生目前在众神创新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众│
│ │神创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交易价格:人民币3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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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百诚医│浙江赛默制│ 1.00亿│人民币 │2024-11-20│2026-11-19│连带责任│否 │否 │
│药科技股份│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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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百诚医│浙江赛默制│ 3700.00万│人民币 │2024-03-29│2025-03-28│连带责任│否 │否 │
│药科技股份│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百诚医│浙江赛默制│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0│2026-03-20│连带责任│否 │否 │
│药科技股份│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百诚医│浙江赛默制│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4-23│2026-04-11│连带责任│否 │否 │
│药科技股份│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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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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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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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兼任财务总监程丹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程丹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仍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
位。
程丹丹女士原定任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8年2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丹丹女士未
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丹丹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有
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程丹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公司董事会对程丹丹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楼金芳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一
致同意聘任陈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树峰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陈
树峰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陈树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923909
传真:0571-87923909
电子邮箱:stock@hzbio-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9号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陈树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树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此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陈树峰,男,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
93年至2001年任浙江省化工轻工总公司会计主管;2001年至2002年任杭州天宇消防工程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贝因美集团投融资部总经理助理;2004年至2006年任方远集团
邵武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至2011年任贝因美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资产
管理中心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2012年12月
至2018年6月任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杭州聚合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2025年11月任浙江永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秘、财务总监。陈树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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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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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神创新”)就1类创新药BIOS-0629项目达成大中华地区(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独家授权合作并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合作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众神创新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冯恩光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其于2025年2月7日
不再担任公司该职务并于6月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冯恩光先生目前在众神创新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众神创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众
神创新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BIOS-0629项目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ERH9J3XQ
法定代表人:冯恩光
注册资本:107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年08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9幢1-16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细胞技术
研发和应用;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工业
酶制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科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标准化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企业管理咨询;人体基因诊断与
治疗技术开发;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
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金华东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6.05%,金华玉竹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95%。
实际控制人:敖霞霞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发展状况
众神创新成立于2025年8月5日,注册资本1075.5万元,主要专注于创新药知识产权并购、
孵化、交易为核心的项目投资与研发管理,发展状况良好。
3、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众神创新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冯恩光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其于2025年2月7日
不再担任公司该职务并于6月离职。根据《上市规则》,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冯恩光先生目前在众神创新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众神创新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众神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支付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临床试验、注册申报等工作。众神创
新负责大中华区域的研发转化、上市后生产销售和市场拓展工作。
2、交易价格:人民币300000000元。
4、结算方式:本合同签署后,众神创新根据研发节点支付里程碑款3亿元。合作产品在大
中华区上市后,公司另享有销售额10%的提成收益。
5、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6、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中已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时止。
9、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做出
明确的规定。
10、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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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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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鉴于药物研发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尽管合同条款中已就合
作开发内容、对价支付等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政策、市
场、现有技术水平或条件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等相关因素影响,本项目存在研究开发失败或部
分失败的风险。且新药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受包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杭
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
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公司于近期就自主研发的BIOS-0629项目与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神创新”)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众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ERH9J3XQ
法定代表人:冯恩光
注册资本:107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年08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9幢1-16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细胞技术
研发和应用;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工业
酶制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科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标准化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企业管理咨询;人体基因诊断与
治疗技术开发;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
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众神创新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众神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支付能力较强,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标的:
产品名称:BIOS-0629
目前研发阶段:PCC阶段
适应症:实体瘤
合作区域:大中华区(大陆和港澳台地区)。除大中华区域外的权益仍归属于公司。
2、合作方式: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临床试验、注册申报等工作。众神创
新负责大中华区域的研发转化、上市后生产销售和市场拓展工作。
3、交易价格:人民币300000000元。
4、结算方式:本合同签署后,众神创新根据研发节点支付里程碑款3亿元。合作产品大中
华区上市后,公司另享有销售额10%的提成收益。
5、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6、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中已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时止。
9、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做出
明确的规定。
10、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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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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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持有公司股份489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51%,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7773
00股,下同)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贾飞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
112%。;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5%)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安先生计划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
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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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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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和浙
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赛默制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金额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公司拟对赛默制药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EA5925G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9幢1602室(
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邵春能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兽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深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赛默制药100%股权与公司存在
的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期限、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债权人以子公司
实际申请综合授信的银行或公司签订的正式担保协议的债权人主体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默制药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
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赛默
制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金额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公司
拟对赛默制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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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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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
25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
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了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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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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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优质资产配置目标,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由公司控制的杭州觅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觅鹏”)拟参与认购西湖创新(杭州)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份额,杭州觅鹏于2025年9月19日签署《合伙协议》。杭州觅鹏作为有限合伙人,拟
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认购对应的出资额。
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杭州觅鹏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2025年修订)》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本次认购份额的私募基金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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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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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楼金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楼金芳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5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80元/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5年
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2025年9
月1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楼金芳女士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
年9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929,7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31.07万元。增持后,楼金芳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3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5.18%增加至36.03%,权益变
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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