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00 风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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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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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08│ 27.81│ 12.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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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23│ 8.60│ 1055.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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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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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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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 52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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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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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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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 9.00亿│ 0.00│ 8.25亿│ 91.68│-3584.77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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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6亿│ 2583.82万│ 3.56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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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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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8 │交易金额(元)│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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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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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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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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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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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母公司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拟收购王志持有的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上海公司”)全部股权10%,收购价50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关联法人风光 │
│ │实业形成对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的被动关联交易,公司依然持有上海公司51%股权。公司于2│
│ │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
│ │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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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18 │交易金额(元)│81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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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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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90%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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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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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玉庭、徐祖兴、潘生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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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王玉庭、徐祖兴、潘生巧所持安│
│ │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90%股份,收购价格8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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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9 │交易金额(元)│864.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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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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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30021平方米(土地编号:LH2025-3-│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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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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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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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近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8646048元竞 │
│ │拍取得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挂牌出让的30021平方米(土地编号:LH2025-3-1)国有 │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地块基本情况 │
│ │ 1、土地编号:LH2025-3-1 │
│ │ 2、土地位置: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i2-2,腾飞路东、东海大街北 │
│ │ 3、土地用途: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
│ │ 4、地块面积:30021平方米 │
│ │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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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交易金额(元)│5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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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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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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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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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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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控股子公司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以下简称"三│
│ │石博涛"),收购价格520万元。 │
│ │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已向出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三石博│
│ │涛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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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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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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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志、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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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公司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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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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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母公司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拟收购王志持有的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上海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50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关联法人风光│
│ │实业形成对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的被动关联交易,公司依然持有上海公司51%股权。公司于2│
│ │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
│ │股权的议案》。 │
│ │ 二、关联关系认定 │
│ │ 王志为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
│ │关规定,王志为关联自然人。 │
│ │ 风光实业为上市公司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
│ │定,该企业为关联法人。 │
│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
│ │ 上海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王志持有10%股份,实缴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双 │
│ │方协商一致后,风光实业以50万元人民币平价收购王志持有的全部上海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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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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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皓跃同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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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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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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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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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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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腾涌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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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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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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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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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皓跃同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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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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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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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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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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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辽宁腾涌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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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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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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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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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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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20%公司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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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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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控股子公司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以下简 │
│ │称“三石博涛”),收购价格520万元。 │
│ │ 风光实业持有20%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 │
│ │定,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
│ │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该项目生产的国产POE茂金属催化剂,实现该领域进口替代的历史性突破。其以自主创 │
│ │新破解“卡脖子”困境,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化工产业筑牢自主可控根基│
│ │。这一创新实践彰显了公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核实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
│ │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该产品已在石化领域实现销售,多项关键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公司名称: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中试总部基地控制楼一层 │
│ │ 控制室102室 │
│ │ 法定代表人:王振国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DJKQ2T8L │
│ │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
│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
│ │设备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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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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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先
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44188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36685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519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21186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6665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5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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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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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母公司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拟收购王志持有的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50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关联法人风光实业形
成对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的被动关联交易,公司依然持有上海公司51%股权。公司于2026年7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二、关联关系认定
王志为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
规定,王志为关联自然人。
风光实业为上市公司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该企业为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海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王志持有10%股份,实缴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
协商一致后,风光实业以50万元人民币平价收购王志持有的全部上海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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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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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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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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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华”)90%股份,收购价格81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皖江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潘生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TTH8J8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
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食品添加剂销
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
;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瑞华是国内首家实现第三代硬脂酸盐高温连续管式法生产工艺的企业,目前总产能约8万
吨。主要产品:硬脂酸钙、硬脂酸锌、硬脂酸镁、硬脂酸钠、月桂酸锌、混合硬脂酸盐等。产
品用于聚烯烃生产中卤素吸收剂和预混料添加剂;聚氯乙烯热稳定剂;轮胎生产过程白炭黑分
散剂;聚氨酯、酚醛树脂、涂料用树脂、聚酰胺、不饱和聚酯树脂等添加剂,
──────┬──────────────────────────────────
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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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加到9人。公司
拟增选2名非独立董事与原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增选非独立董事2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王文忠先生、江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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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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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06月18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27000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6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
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
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66名股权激励参与者符
合归属条件,合计归属122.7万股。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06月18日
2.归属数量:1227000
3.归属人数:66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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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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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115.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隋欣女士就本次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4、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发表核
查意见。
5、2026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小于60分,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
数大于等于70分且小于80分,6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
70分,公司董事会决定以上人员对应第一归属期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9万股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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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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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193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97%,无预留授予股份。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0元/股。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80人,包括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本公司(
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类骨干人员、专业技术类骨干人员、业务类骨干人员
,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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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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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4月2
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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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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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蒋越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2026年4月24日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蒋越同,女,1994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20年10月至今担任营口风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中共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工会委员会相关工作。
蒋越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越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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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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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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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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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62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因2
025年净利润为负,不提取盈余公积金,至2025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3018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的情况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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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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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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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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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拍情况概述
近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8646048元
竞拍取得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挂牌出让的30021平方米(土地编号:LH2025-3-1)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事
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编号:LH2025-3-1
2、土地位置: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i2-2,腾飞路东、东海大街北
3、土地用途: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4、地块面积:30021平方米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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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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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艾科莱特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莱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法定代表人由齐涛变更为李家
博,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榆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93MA709KDJ1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A六路(原纬一路)华电电厂南法定代表人:李家博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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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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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
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44532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
2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36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
3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864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21530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66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0.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864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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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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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控股子公司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以下简称“
三石博涛”),收购价格520万元。
风光实业持有20%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项目生产的国产POE茂金属催化剂,实现该领域进口替代的历史性突破。其以自主创新
破解“卡脖子”困境,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化工产业筑牢自主可控根基。这
一创新实践彰显了公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核实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注
入强劲动能。该产品已在石化领域实现销售,多项关键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中试总部基地控制楼一层控制室1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振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DJKQ2T8L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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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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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IPO审计服务。公司上市后经
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核查、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期一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
所独立性及收费标准进行了评估,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控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无变化,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
计50万元。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5、业务资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
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
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
成员所。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智慧从业经历
张智慧,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1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玉杰从业经历
郝玉杰,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龙旷从业经历
王龙旷,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四)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4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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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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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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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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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
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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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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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5日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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