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05 鸿铭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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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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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新能源科技│ 500.00│ ---│ 75.00│ ---│ -64.84│ 人民币│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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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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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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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1.83亿│ 3685.81万│ 1.58亿│ 86.07│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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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5422.39万│ 733.80万│ 3143.01万│ 57.96│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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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75.01万│ 733.80万│ 3143.01万│ 68.70│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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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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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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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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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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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4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10,391,17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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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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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36万股;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业
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
司将对剩余7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5.164万股进行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2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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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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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
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
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
(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
贴。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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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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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770853.3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48343.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7132781.89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4225089.5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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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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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50元/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708537.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54146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
0008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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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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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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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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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
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
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指派陈颖女士、
吕鸿杰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陈颖女士工作安排调整,现指派周威
宁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
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威宁先生、吕鸿杰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情况
周威宁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周威宁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周威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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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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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存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8057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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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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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4488299W
名称: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金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2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通
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
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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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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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广东鸿铭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等值33.90万美元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
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
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
过等值33.9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
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等值33.9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
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3)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
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
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
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
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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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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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7日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短
信、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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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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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
地址。
除上述变更外,原对外披露的注册地址、电子邮箱地址、投资者热线等信息保持不变,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电子信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公司网址:www.dghongm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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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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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
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6月1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合计20万股尚未明确授予对象,公司对该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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