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13 雅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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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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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10│ 31.18│ 4.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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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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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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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御道智算创业投│ 636.00│ ---│ 16.66│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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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御道智维创业投│ 424.00│ ---│ 19.99│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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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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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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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 2.56亿│ 1984.07万│ 3.17亿│ 91.51│ 664.47万│ 2024-07-01│
│系列、气炉系列等户│ │ │ │ │ │ │
│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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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 9073.21万│ ---│ ---│ ---│ ---│ 2024-07-01│
│系列、气炉系列等户│ │ │ │ │ │ │
│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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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86万套火盆│ 3.46亿│ 1984.07万│ 3.17亿│ 91.51│ 664.47万│ 2024-07-01│
│系列、气炉系列等户│ │ │ │ │ │ │
│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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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57.03万│ 223.24万│ 257.38万│ 5.09│ ---│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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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638.47万│ 3249.26万│ 1.29亿│ 133.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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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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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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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任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潘红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潘红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2027年8月18日。潘红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的规定,潘红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红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700股,占总股本0.0700%。潘红星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潘红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红星先生在任期
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公司董事情况
鉴于潘红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
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林秀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秀玉女士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林秀玉女士担任职工
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秀玉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今,任浙
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助理。现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秀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伟系夫妻关系,
其通过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86%
,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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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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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
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至2025年7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1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跃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2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588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9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5756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0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24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6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
括代理人)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4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24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6%。
8、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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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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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
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至2025年7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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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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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
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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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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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末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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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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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
税),共计派发3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1000000股。
2、本次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2025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全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1169734.96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4625101.64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23812746.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81
274.64元后,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7033997.11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
16365468.8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公司实际可
供分配利润共计116365468.87元。
1、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
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0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3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3股,合计转增21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1000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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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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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
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也不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为7.8万元/年。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
外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
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
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根据签
订的绩效协议确定绩效奖金。
三、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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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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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搬迁至新办
公地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变更前地址:“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
2、变更后地址:“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1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址。除上述变更内容外
,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579-87603887
传真号码:0579-87603891
电子邮箱:info@china-yayi.com
邮政编码:3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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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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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投资者回报、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3131.26元(未经审计)。根据
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
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628643.9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拟分配金额为1400.00万元。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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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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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
24年08月17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08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潘红星先生、财务总监程丽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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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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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选举王明春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
工代表监事一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明春先生,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2年1
月至2005年5月,任永康市雅艺花园家具有限公司车间主管,200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车
间主管;2016年4月至今,任勤艺金属研发技术部员工;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之日,王明春先生持有公司5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及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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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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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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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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