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17 ST佳缘 更新日期:2026-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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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1-05│ 46.80│ 9.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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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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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宏安微波科技│ 101.00│ ---│ 67.00│ ---│ -153.3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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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图灵神盾科技有│ 100.00│ ---│ 100.00│ ---│ -0.0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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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佳缘网络安全有│ 10.00│ ---│ 100.00│ ---│ -10.8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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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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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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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 2.66亿│ 1362.96万│ 1.01亿│ 37.97│ 604.08万│ 2026-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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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45亿│ 0.00│ 3.61亿│ 104.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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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 1.74亿│ 879.43万│ 1.47亿│ 84.01│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8│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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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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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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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伟民、唐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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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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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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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
│ │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
│ │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 │之日起一年内。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 │实际需求来确定,实际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银行实际批准为准。 │
│ │ 二、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及其配偶唐宏女│
│ │士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
│ │最终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朱伟民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10%的股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
│ │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免于向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
│ │,无需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3.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朱伟民先生在审议该│
│ │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朱伟民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10%的股权,朱伟 │
│ │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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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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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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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准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
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6年半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
,573,203.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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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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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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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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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
202604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6〕4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进女士、朱伟华先生、柳絮女士、尹明君先生:佳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
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
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佳缘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2020年11月30日,佳缘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年6月25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2年
1月11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
6月)。2022年1月17日,佳缘科技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
983.04万元。
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该客户为公司201
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2019年、2021年、2022年,佳缘科技与客户A签署多份科
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9年
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2015.60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613.84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
元。
2020年,佳缘科技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中菱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博远)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
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4.24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
.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
、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
减1634.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佳缘科技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
载。
王进,佳缘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2025年3月
任公司总经理,主导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业务,知悉公司该业务无商业实质,知悉公司的
收入确认政策,未审慎关注公司与客户A业务的实际交付及最终验收情况,在《招股说明书》
、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朱伟华,2016年1月至2025年3月任佳缘科技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
具体执行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业务,知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参与客户A业务的验收评审工作
,未审慎关注公司与客户A业务的实际交付及最终验收情况,在《招股说明书》、2021年和202
2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柳絮,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知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审慎核实公司对客户A
的收入确认条件,在《招股说明书》、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
尹明君,佳缘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2018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2
3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尹明君任职期间,未审慎
关注客户A收入确认情况及无锡金都业务的异常性,未有效履职,在《招股说明书》、2021年
和2022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佳缘科技相关公告、合同文件、情况说明、财务资料、询问笔录、客户
及供应商提供的业务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佳缘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
十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王进、朱伟华、柳絮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尹明君是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王进给
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朱伟华、柳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尹明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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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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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6043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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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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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马峥先生和郑绪鑫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
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现因马峥先生和郑绪鑫先生工作变动,将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
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王勤女士、徐文清先生接替担任公司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王勤女士、徐文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马峥先生、郑绪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
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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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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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1、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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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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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
相关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
定,实际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银行实际批准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及其配偶唐宏女士
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
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关联关系说明
朱伟民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1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
无需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
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朱伟民先生在审议该议案
时已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朱伟民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10%的股权,朱伟民
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
唐宏女士无偿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
同为准)。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
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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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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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缘科技”)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佳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
计划”)、《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共计539,7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作废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失效;预留
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失效。
2、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对应首次授予部分62名激励对象第三期的425,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应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13名激励对象第二期的69,3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
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的数量及剩余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39,700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78%。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
实施完毕;预留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人变更为13人,激励对象剩余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2,4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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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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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缘科技”)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1.00元/股调整为29.27元/股;首次
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2,000股调整为450,800股,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500股调整为181,3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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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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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缘科技”)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梁
茂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梁茂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梁茂林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辞职后,梁茂林先生仍继续担任佳缘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京缘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梁茂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茂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茂林先生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胡冰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冰玉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胡冰玉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
能,由新任职工代表董事胡冰玉女士接任梁茂林先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赵宇虹先生(主任委员)、肖军先生、胡冰玉女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
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附件:
胡冰玉女士简历
胡冰玉女士,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成都福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助理;2014年8
月至今,就职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标专员、商务部副经理、商务部经理、综合部
副部长、综合部部长职务,现任公司综合部部长职务。
截至目前,胡冰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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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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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共为70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9.16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瞿玉敏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郁香香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乔琪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其他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结合公司年
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及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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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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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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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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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9168620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42950117.71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5619420.08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按照税后利润的
10%足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22315737.76元,减去2025年实
际发放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1845266.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194851051.68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508190.02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
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
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508190.02元。
3.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结合行业
发展态势以及未来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
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1291686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0836068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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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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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
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
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50,888.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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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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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缘科技”)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朱伟民对《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
际发展状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本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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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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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佳缘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王进(以下简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875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组
织实施佳缘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王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3875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
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
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华泰联合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
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3875059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3875059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
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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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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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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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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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佳缘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厦门嘉德创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24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1%;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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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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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女士被实施留置、立案调查。
202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相关部门签发的《变更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王进女士的留
置措施,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长解除留置并变更为责令候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于近日收到相
关部门签发的《解除责令候查通知书》,已解除对王进女士的责令候查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王进女士正常履职中。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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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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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60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8.18%),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596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7%),计划在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176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7%)。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由10066640股变更为792034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由7.7934%降低至6.1318%,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朱伟民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由6458405股变更为5294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0000%降低至4.099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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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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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60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8.18%),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4%)。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
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37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822%,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由10560340股变更为10066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8.175
6%降低至7.7934%,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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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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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
值准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
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00808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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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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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
15-15:00。
5、本次股东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69775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42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4
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34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104人,代表股份34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34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3
%。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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