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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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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18 恒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5.5万吨精细化工新 │ 1.54亿│ 2365.16万│ 9901.87万│ 76.17│ 0.00│ 2024-06-30│ │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 1.61亿│ 0.00│ 200.44万│ 1.25│ 0.00│ 2024-06-30│ │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 │ │ │ │ │ │ │项目(一期)之10.5│ │ │ │ │ │ │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 │ │ │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 │ 1.45亿│ 794.48万│ 794.48万│ 5.48│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 4.06亿│ 0.00│ 200.44万│ 1.25│ 0.00│ 2024-06-30│ │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 │ │ │ │ │ │ │项目(一期)之10.5│ │ │ │ │ │ │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 │ │ │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 │ 0.00│ 794.48万│ 794.48万│ 5.48│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其他 │ 4500.00万│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 │ 0.00│ 0.00│ 0.00│ 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4-28 │交易金额(元)│6719.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岩门村、茅│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头园村等地段 │ │ │ ├──────┼────────────────┴──────┴────────────────┤ │买方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1、出让人: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 │ │ 2、受让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宗地编号:洪江区2023-17 │ │ │ 4、宗地位置: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岩门村、茅头园村等地段 │ │ │ 5、宗地用途及面积:工业用地面积23.0073公顷 │ │ │ 6、出让年期:50年 │ │ │ 7、出让价款:6719万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湖南恒光科│湖南恒光化│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湖南恒光科│湖南恒光化│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湖南恒光科│湖南恒光化│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湖南恒光科│湖南恒光化│ 3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湖南恒光科│湖南恒光化│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和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自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 险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 ──────┬────────────────────────────────── 2024-04-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 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 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曾春卫,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贵,2017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皓东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 始为恒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 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2023年度内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14.05万元。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7551777.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4374475.83元, 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80935547.0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 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 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 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 2024-03-22│其他事项 ──────┴──────────────────────────────────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尹笃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 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尹笃林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 照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尹笃林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尹笃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尹笃林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 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 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 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 征集人的条件。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 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2.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409000.00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808306.6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0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变更,截至2023 年9月30日。 ──────┬────────────────────────────────── 2024-02-29│其他事项 ──────┴────────────────────────────────── 一、职工监事辞职情况 2024年2月25日,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肖元春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职工监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欧 雅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4-02-02│对外投资 ──────┴────────────────────────────────── 1、本项目建设尚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各项前置行政审批手续(包括项目备案、安评、环评 、能评等),如未能通过或及时取得上述行政审批手续,将会导致项目无法落地。 2、本合同约定如无法纳入贵州省“源网荷储”整体规划,无法接入增量配电网的辖区内 “绿色电力”,将导致合同及项目终止。 3、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需做到“五通一平”,公司还需履行招拍挂程序。 4、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尚处于筹划阶段,实施主体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各项管理 制度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3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 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贵州省铜仁 市万山经开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亿元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贵州省铜仁市新能源电池材料补链项目合 同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同书”)。 本项目建设尚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各项前置行政审批手续(包括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能 评等)。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 2024-01-24│对外担保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 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 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在有效期限内,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 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或等值外币,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授信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 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 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 信或借款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 月内。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基于上述授信,为充分拓展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全资子公司在实际 向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同时,可能需要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对贷款提供担保。因此,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此金额为向各 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 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确 定调剂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 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 2024-01-24│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主 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不以投机为 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期货品种。 3、交易工具:期货。 4、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5、交易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近年来,尿素、铝锭、甲醇、烧碱等公司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明显,为了降低前述 价格波动对公司运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减少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主营 业务的持续健康增长,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不 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适时应对市场变化。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额度在 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交易 工具为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期货品种。 (四)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保证金及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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