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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30111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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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19 正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3641.50万│ 68.95万│ 1103.14万│ 54.04│ 0.00│ 2025-12-31│ │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98.26万│ 0.00│ 89.00万│ 29.84│ 0.00│ ---│ ├─────────┼──────┼─────┼─────┼─────┼─────┼──────┤ │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1.63亿│ 1370.84万│ 1370.84万│ 8.40│ 0.00│ 2026-11-30│ │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 │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 4638.02万│ 1359.29万│ 4802.24万│ 103.54│ 0.00│ 2024-12-31│ │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 │ │ │ │ │ │ │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 │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 1.94亿│ 1359.29万│ 4802.24万│ 103.54│ 0.00│ 2024-12-31│ │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 │ │ │ │ │ │ │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 1370.84万│ 1370.84万│ 8.40│ 0.00│ 2026-11-30│ │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 3100.00万│ 12.99万│ 79.13万│ 2.55│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600.00万│ 103.70万│ 386.43万│ 14.86│ 0.00│ 2025-12-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正强传│浙江安吉正│ 10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动股份有限│强机械有限│ │ │ │ │、连带责│ │ │ │公司 │公司 │ │ │ │ │任保证 │ │ │ ├─────┼─────┼─────┼────┼─────┼─────┼────┼───┼───┤ │杭州正强传│诸暨市吉强│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股份有限│汽车配件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杭州正强传│浙江正强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股份有限│车零部件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 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60. 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17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44号《验资报告 》。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 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新增“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 扩能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9,358.5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8.50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 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 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 能项目”和“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新能 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 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 2025-04-23│银行授信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考虑适当 宽松的备用额度,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以上信用额 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认,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 、期限等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开展授信活动,在前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决定申请授信的 具体条件(如利率、期限等)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 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申请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并结 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本次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4│其他事项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 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尉建清和赵辉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 ,现委派陈焱鑫接替尉建清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焱鑫和赵辉。 ──────┬────────────────────────────────── 2025-01-24│其他事项 ──────┴────────────────────────────────── 1、投资种类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等及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限内,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5.1 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不鼓 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品交易。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由于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风险投资本金及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 投资的议案》,为优化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风险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运营收益, 提高资金收益率,为公司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限内,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投资范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等及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风险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 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审批权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风险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4-10-28│其他事项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18,091.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299,762.93元。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344,234,926.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净 利润为343,964,997.0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3,964,997.00元。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 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10,4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 2024-10-28│其他事项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28│对外投资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的国 际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中国香港、英 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并拟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最 终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次投资为货币出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30 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 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拟在境外 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在中国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泰国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境外子公司、 生产基地建设、海外组织架构搭建、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 宜。本次投资尚处于规划阶段,后续尚需进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以及境外当地投资许 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公司拟同步在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及新加坡设立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最终拟 用于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 2024-10-08│其他事项 ──────┴──────────────────────────────────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 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 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适当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 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时止。 4、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海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 2024-08-21│其他事项 ──────┴────────────────────────────────── 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2023年10月,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师腾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师腾”)、宁波硕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硕清”)共同投资设立浙 江正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腾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出资5500万元,股权占比55%,师腾认缴出资3500万元,股权占比35%,宁波硕清认缴出资1000 万元,股权占比10%。2023年12月,宁波硕清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宁波硕清将其100 0万元认缴出资额(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分别转让至本公司、师腾。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 司持有正腾新能源60%的股权,师腾持有正腾新能源40%的股权。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 控股子公司正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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