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19 正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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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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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3641.50万│ 25.50万│ 1059.69万│ 51.91│ 0.00│ 2024-12-31│
│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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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98.26万│ ---│ 89.00万│ 29.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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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1.63亿│ 26.42万│ 26.42万│ 0.16│ 0.00│ 2026-11-30│
│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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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 4638.02万│ 742.58万│ 4185.53万│ 90.24│ 0.00│ 2024-12-31│
│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 │ │ │ │ │ │
│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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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 1.94亿│ 742.58万│ 4185.53万│ 90.24│ 0.00│ 2024-12-31│
│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 │ │ │ │ │ │
│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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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 3100.00万│ 8.94万│ 75.08万│ 2.42│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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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2600.00万│ 59.09万│ 341.82万│ 13.15│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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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0.00│ 26.42万│ 26.42万│ 0.16│ 0.00│ 2026-11-30│
│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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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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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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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浙江安吉正│ 227.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动股份有限│强机械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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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浙江正强汽│ 209.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动股份有限│车零部件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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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诸暨市吉强│ 62.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动股份有限│汽车配件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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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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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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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18,091.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299,762.93元。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344,234,926.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净
利润为343,964,997.0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3,964,997.00元。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
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10,4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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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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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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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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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的国
际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中国香港、英
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并拟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最
终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次投资为货币出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30
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
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拟在境外
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在中国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泰国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境外子公司、
生产基地建设、海外组织架构搭建、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
宜。本次投资尚处于规划阶段,后续尚需进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以及境外当地投资许
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公司拟同步在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及新加坡设立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最终拟
用于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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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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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
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
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适当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
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时止。
4、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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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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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海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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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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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2023年10月,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师腾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师腾”)、宁波硕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硕清”)共同投资设立浙
江正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腾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出资5500万元,股权占比55%,师腾认缴出资3500万元,股权占比35%,宁波硕清认缴出资1000
万元,股权占比10%。2023年12月,宁波硕清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宁波硕清将其100
0万元认缴出资额(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分别转让至本公司、师腾。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
司持有正腾新能源60%的股权,师腾持有正腾新能源40%的股权。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
控股子公司正腾新能源拟进行减资。本次减资采用非同比例减资方式,注册资本拟减少7950万
元。本次减资后,正腾新能源的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减少至2050万元,其中公司减少认缴注
册资本5700万元,减资后认缴出资300万元,实缴出资300万元;师腾减少认缴注册资本2250万
元,减资后认缴出资1750万元,实缴出资1750万元。公司持有正腾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从60%下
降至14.63%,正腾新能源将作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正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9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许正庆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197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
试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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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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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
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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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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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考虑适当
宽松的备用额度,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以上信用额
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认,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
、期限等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开展授信活动,在前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决定申请授信的
具体条件(如利率、期限等)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
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申请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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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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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3301590.98
元,扣除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30159.1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218093802.19元,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12000000.0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0065234.07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4000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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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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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
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海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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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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