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19 正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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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11│ 17.88│ 2.9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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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3641.50万│ 121.00万│ 1224.14万│ 59.96│ 0.00│ 2025-12-31│
│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98.26万│ 0.00│ 89.00万│ ---│ 0.00│ ---│
├─────────┼──────┼─────┼─────┼─────┼─────┼──────┤
│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1.63亿│ 3210.72万│ 4581.55万│ 28.07│ 0.00│ 2026-11-30│
│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
│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4638.02万│ ---│ 4802.24万│ 103.54│ 0.00│ 2024-12-31│
│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 1.94亿│ 0.00│ 4802.24万│ 103.54│ 0.00│ 2024-12-31│
│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 │ │ │ │ │ │
│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0.00│ 3210.72万│ 4581.55万│ 28.07│ 0.00│ 2026-11-30│
│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 3100.00万│ 9.55万│ 88.68万│ 2.86│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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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2600.00万│ 13.66万│ 400.10万│ 15.39│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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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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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8 │转让比例(%) │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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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73亿 │转让价格(元)│2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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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25.6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8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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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8 │交易金额(元)│2.7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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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非限售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件流通股9,256,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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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银万全盈8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强股份”)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正│
│ │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控股”)出具的告知函,正强控股拟将持有的公司非限售│
│ │条件流通股9,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浙江银万私募│
│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万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的银万全盈83号私募│
│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全盈83号”)。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29.5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73,422,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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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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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诸暨市吉强│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股份有限│汽车配件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杭州正强传│浙江正强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股份有限│车零部件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杭州正强传│浙江安吉正│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股份有限│强机械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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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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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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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强股份”)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控股”)出具的告知函,正强控股拟将持有的公司非
限售条件流通股9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浙江银万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万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的银万全盈83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全盈83号”)。
2、正强控股的法定代表人许正庆先生全额认/申购了全盈83号,并作为全盈83号唯一的受
益人。截至目前,许正庆先生已与全盈83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基于协议约定,增加
全盈83号为许正庆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正强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系许正庆先生实际控制。基
于上述情形,故全盈83号也系控股股东正强控股的一致行动人。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全盈83号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
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正强控股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合计
持股数量及控制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正强控股《关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部分股份转让的告知函》
,获悉正强控股与银万基金作为管理人代表的全盈83号于2025年9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正强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全盈83号转让公司股份9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9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29.5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73422240元。
正强控股的法定代表人许正庆先生全额认/申购了全盈83号,并作为全盈83号唯一的受益
人。截至目前,许正庆先生与全盈83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基于协议约定,增加全盈
83号为许正庆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正强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系许正庆先生实际控制。基于上
述情形,故全盈83号也系控股股东正强控股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正强控股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
数量及控制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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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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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同意选举沈柏松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沈柏松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
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沈柏松,男,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
97年10月,任职于杭州万向钱潮有限公司;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任职于杭州阳光工艺石
材有限公司;1999年1月至2019年5月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技术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柏松先生通过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772股。沈柏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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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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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
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
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适当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
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时止。
4、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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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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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富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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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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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强股份”)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
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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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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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
强”)、浙江安吉正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正强”)和诸暨市吉强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诸暨吉强”)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上述
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单
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
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及协议,最终授信及担保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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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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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许凤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许凤华女
士与在任的监事陈建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富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同日召
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富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
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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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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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
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60.
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17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44号《验资报告
》。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
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新增“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
扩能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9,358.5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8.50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
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
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
能项目”和“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新能
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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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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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
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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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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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考虑适当
宽松的备用额度,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以上信用额
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认,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
、期限等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开展授信活动,在前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决定申请授信的
具体条件(如利率、期限等)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
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申请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并结
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本次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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