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20 新特电气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4-07│ 13.73│ 7.5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 3.66亿│ 437.23万│ 4388.97万│ 11.98│ ---│ 2026-04-30│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 │ │ │ │ │ │ │
│地子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投向 │ 1.36亿│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万│ ---│ 7000.00万│ 100.00│ ---│ ---│
├─────────┼──────┼─────┼─────┼─────┼─────┼──────┤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 9995.06万│ 1024.04万│ 8108.67万│ 81.13│ ---│ 2026-04-30│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研发中心子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
│回购公司股份 │ 3197.97万│ ---│ 3197.97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2976.2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河北新华都变频变压器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三河高瓴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将持有的河北新华都变频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河北新华都"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三河高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瓴科 │
│ │技"或"受让方")。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价款为29762│
│ │905元,并偿还目标公司对转让方的往来款2237095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转让方支付320000│
│ │00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河北新华都股权,河北新华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 │
│ │ 近日公司与受让方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
│ │再持有河北新华都股权,河北新华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 │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25-06-06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7%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电气”或“目标公司”)业│
│ │务发展,稳步推进相关储能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 │
│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
│ │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事项为: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华│
│ │储电气的少数股东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翌之光”│
│ │)持有的华储电气17%的股权,同时赵云云女士、宗宝峰先生、段婷婷女士、陈培智先生、 │
│ │杨海龙先生(以下简称“5名关联人”)及其他11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销售、研发人员( │
│ │以下简称“11名非关联人”)受让新翌之光合伙人李宁所持合伙企业新翌之光份额,上述人│
│ │员受让后合计间接持有华储电气3.00%的股权。 │
│ │ (一)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 │ 受让方(甲方):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乙方):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标的公司: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 鉴于乙方尚未实缴出资,双方一致同意,将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17%的股权(对应的 │
│ │公司注册资本1,020万元,以下称“目标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的股权比例及股权 │
│ │转让价格具体如下:以0.00元的价格受让乙方持有标的公司17%的股权。 │
│ │ (二)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 │
│ │ 公司16名人员(包含5名关联人和11名非关联人)与新翌之光合伙人李宁将就上述事项 │
│ │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
│ │ 转让方(甲方):李宁 │
│ │ 受让方(乙方) │
│ │ 乙方1:杨海龙 │
│ │ 乙方2:赵云云 │
│ │ 乙方3:宗宝峰 │
│ │ 乙方4:张曼 │
│ │ 乙方5:陈星 │
│ │ 乙方6:陈利 │
│ │ 乙方7:陈高辉 │
│ │ 乙方8:谭海鸥 │
│ │ 乙方9:张广志 │
│ │ 乙方10:王金波 │
│ │ 乙方11:李建龙 │
│ │ 乙方12:段婷婷 │
│ │ 乙方13:陈培智 │
│ │ 乙方14:卢永立 │
│ │ 乙方15:沙龙森 │
│ │ 乙方16:王宜昶 │
│ │ 标的公司: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鉴于甲方尚未实缴出资,双方一致同意,将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97.22%的股权转让以0 │
│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电气”)完成│
│ │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
│关联方 │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少数股东的部分合伙人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前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
│ │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 │
│ │持华储电气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同意向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 │
│ │元(含正在履行的金额)的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 │ (二)本次延期并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情况 │
│ │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继续支持华储电气的业务开展及运营,满足其日常经营│
│ │及业务开展所需资金,缓解其资金压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
│ │对上述财务资助延期12个月,同时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华储电气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
│ │币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期间在该总额度内 │
│ │可滚动使用,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综上,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11,100万元的财务│
│ │资助。 │
│ │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华储电气少数股东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翌之│
│ │光”)的部分合伙人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并增加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宗宝峰先生、赵│
│ │云云女士、陈培智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 118.75万 0.32 100.00 2025-04-18
金有限公司
─────────────────────────────────────────────────
合计 118.75万 0.3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09│其他事项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获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
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64元/股。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
受让;预留份额的受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认购人及认购数量)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人才激励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
配。
(一)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授予的人数不超过8人;本次预留份额授予数量为35.5050万股,
对应预留份额162.8259万份。
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获授份额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二)购买价格
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非交易
过户完成前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则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由4.64元/股调整为4.586元/股;如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则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
价格仍为4.64元/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后的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相应
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26-05-09│价格调整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
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
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公司若发生派息事宜,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0)。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144105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07050.00股
后的3684340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鉴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67-0.03=4.64元/股。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
公司总股本3714410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5050股后的37108600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0.5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038644.27元。
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
划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64-0.054=4.586元/股;如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完毕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仍为4.64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5-0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5月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2.99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4元/股,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2025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调整为4.586元/股。
根据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5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72.9950万股
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51.795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144.1055万股的1.22%。其中,首次授予378.800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84%;预留授予7
2.9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16%
。
3、授予价格:4.67元/股(调整前)。
──────┬──────────────────────────────────
2026-05-09│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6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8.48万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4.64元/股(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调整为4.586元/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