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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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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20 新特电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 4.66亿│ 721.12万│ 1.04亿│ 22.27│ 0.00│ 2025-04-30│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暂未确定投向 │ 1.23亿│ 0.00│ 0.00│ 0.00│ 0.00│ ---│ ├─────────┼──────┼─────┼─────┼─────┼─────┼──────┤ │回购公司股份 │ 4500.00万│ 2000.00万│ 4000.00万│ 88.89│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2025-04-30│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 118.75万 0.32 100.00 2023-10-16 金有限公司 ───────────────────────────────────────────────── 合计 118.75万 0.3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2-26 │质押股数(万股) │553.75 │ ├────────┼──────────────┼────────┼──────────────┤ │质押占所持股(%) │76.51 │质押占总股本(%) │1.49 │ ├────────┼──────────────┴────────┴──────────────┤ │股东名称 │珠海横琴中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4-10-13 │ ├────────┼──────────────┼────────┼──────────────┤ │实际解押日 │2024-01-04 │解押股数(万股) │553.75 │ ├────────┼──────────────┴────────┴──────────────┤ │质押说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近日接到公司股│ │ │东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以及珠海横琴中│ │ │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04日珠海横琴中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553.75万│ │ │股 │ └────────┴──────────────────────────────────────┘ ┌────────┬──────────────┬────────┬──────────────┐ │公告日期 │2023-10-11 │质押股数(万股) │118.75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32 │ ├────────┼──────────────┴────────┴──────────────┤ │股东名称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4-10-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10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0.0万股 │ │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质押了118.75万股给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 │ │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9-28 │质押股数(万股) │328.75 │ ├────────┼──────────────┼────────┼──────────────┤ │质押占所持股(%) │65.30 │质押占总股本(%) │0.89 │ ├────────┼──────────────┴────────┴──────────────┤ │股东名称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3-10-14 │ ├────────┼──────────────┼────────┼──────────────┤ │实际解押日 │2023-10-10 │解押股数(万股) │328.75 │ ├────────┼──────────────┴────────┴──────────────┤ │质押说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近日接到公司股│ │ │东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以及珠海横琴中│ │ │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3年10月10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9-20 │质押股数(万股) │658.75 │ ├────────┼──────────────┼────────┼──────────────┤ │质押占所持股(%) │80.00 │质押占总股本(%) │1.77 │ ├────────┼──────────────┴────────┴──────────────┤ │股东名称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3-10-14 │ ├────────┼──────────────┼────────┼──────────────┤ │实际解押日 │2023-09-27 │解押股数(万股) │658.75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9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3年09月27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9-15 │质押股数(万股) │818.75 │ ├────────┼──────────────┼────────┼──────────────┤ │质押占所持股(%) │84.11 │质押占总股本(%) │2.20 │ ├────────┼──────────────┴────────┴──────────────┤ │股东名称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3-10-14 │ ├────────┼──────────────┼────────┼──────────────┤ │实际解押日 │2023-09-19 │解押股数(万股) │818.75 │ ├────────┼──────────────┴────────┴──────────────┤ │质押说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近日接到公司股│ │ │东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以及珠海横琴中│ │ │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3年09月19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8-30 │质押股数(万股) │968.75 │ ├────────┼──────────────┼────────┼──────────────┤ │质押占所持股(%) │85.47 │质押占总股本(%) │2.61 │ ├────────┼──────────────┴────────┴──────────────┤ │股东名称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3-10-14 │ ├────────┼──────────────┼────────┼──────────────┤ │实际解押日 │2023-09-14 │解押股数(万股) │968.75 │ ├────────┼──────────────┴────────┴──────────────┤ │质押说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近日接到公司股│ │ │东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以及珠海横琴中│ │ │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3年09月14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8-18 │质押股数(万股) │1128.75 │ ├────────┼──────────────┼────────┼──────────────┤ │质押占所持股(%) │92.62 │质押占总股本(%) │3.04 │ ├────────┼──────────────┴────────┴──────────────┤ │股东名称 │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前海盛世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8 │质押截止日 │2023-10-14 │ ├────────┼──────────────┼────────┼──────────────┤ │实际解押日 │2023-08-29 │解押股数(万股) │1128.75 │ ├────────┼──────────────┴────────┴──────────────┤ │质押说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近日接到公司股│ │ │东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以及珠海横琴中│ │ │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29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华都特种│北京新特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气股份有│气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24│股权回购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6.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17800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300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96%,最高成交价为12.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8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31977194.0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 2024-08-09│其他事项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或“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席光明先生具备履 行董事职责所必须得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董 事会同意提名席光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前期收到董事、总经理王书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书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席光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席光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席光明先生担任董事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 之一。 二、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调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席光明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 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席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组成:谭勇先生(召集人)、赵云云女士、朱彦臣先生、何宝振先生、席光明先生。 ──────┬────────────────────────────────── 2024-04-25│对外担保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2024年4月2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10000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 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 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担保额度以及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融资主合同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2024年4月2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 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因此,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及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新特电气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新特电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新特电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新特电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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